世界文学卷
形而上学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著
附录一 纲目(章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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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A)一哲学大义。概述诸先哲之哲学思想
章一
求知是人类的本性。980a22—980a27
理知发展之顺序——由感觉、记忆、经验以造就技术。—981a13
技术优于经验,技术家知道事物之所以然。—981b13
学术之成长导向理论知识——智慧(哲学)。—982a3
章二
哲人较常人所知为更普遍、深诣而精确。98a24—982a4
智慧为纯知识,优于其它知识。—982b7
知慧为明因达理之学,不切实用而却为高尚之学术。—983a23
章三
宇宙万物各具四因——物因、式因、动因、极因。983a24—983b7
早期哲学家专研物因。983b19
泰勒斯主于“水”为万物之因——其他诸家所主之物因。—984a17
或由物因进而推求动因——阿那克萨哥拉主于“理性”为动因。—984a23
章四 诸先哲涉及动因者,希箫特、巴门尼德等主于“情爱”。984b23—9
84b31
恩培多克勒主“善恶”与“爱憎”——恩氏并重四元素。—985b4
留某伯与德谟克利特原子学派之自然理论[旁涉]。—985b23
章五 毕达哥拉斯学派主于“数”,以数为元素,制作万物——数为式因,亦为物
因。985b24—986a22
或以十类对成为万物原理(皆切近于物因)。—986b8
埃利亚学派中,巴门尼德主于“元一”而承认感性事物之“众多”。—987a2
综结第三、第四、第五章。—987a28
章六柏拉图意式论之渊源:(甲)毕达哥拉斯之“数论”,(乙)赫拉克利特之
“流逝”,(丙)苏格拉底之“定义”——柏拉图以“意式”凌越于感性事物。987
a29—987b15
以数理对象置于意式与感性事物之间,又以“大与小”为数之物因,“元一”为式
因,又或以“善与恶”为式因与物因——意式论者总亦只举两因。—988a18
章七 诸家立论均未能悉明四因。988a18—988b22
章八 对诸先哲的批评:一元论者——恩培多克勒——阿那克萨哥拉——毕达哥拉
斯学派。988b22—990a33
章九(续章八)——柏位图学派意式论:
1.意式论倍增了事物的数目:990a33—990b8
2.意式或不足以说明事物,或超越了事物之真相;相关数与绝对数之或先或后,
足证意式论常自相矛盾。—990b23
3.本体之外各事物亦有意式,这不符常习:—991a8
4.意式无补于可感觉事物—991b9
5.若以意式为数,引起若干疑难:—991b26
6.依意式论数,这需要第二第三类的数系,此未见说明;—991b32
7:意式数中诸单位亦引起若干疑难;—992a10
8.线、面、体亦然——点的性质亦未明。—992a25
9.意式论未及动因与极因;—992b1
10.“大与小”作为物因,不能解释动变;—992b9
11.意式论主有元一而并未证明事物何以成一。—992b18
12.假设一切现存事物均具相同要素是荒谬的。993a10
章十 各家所论万物原理莫出四因之外,哲学就旨有研究四因。993a11—9
93a28
卷(a)二 概论学术研究章一 学术研究——人智薄弱而真理不易识,然知识之
积以渐,虽常人亦各有所贡献。993a29—993b33
章二 四因均不能作无尽系列,种类也不能为数无尽。994a1—994b32
章三 各种研究与教授须有各别的方法。994b33—995a21
卷(B)三 哲学的主题章一 怀疑而后能学问,审辩而后能解惑——列举哲学研
究十三类主题。—995a22—996a18
章二 1.事物或全备四因或不全备,是否由一门学术统研四因?—996a18
—996b25
2.研究本体的学术是否亦研究各门学术之通则?—997a14
3.哲学是否统研一切本体?——是否另有研究事物属性之学术?—997a25
5.哲学若不只研究本体,应否并涉事物之主要属性?—997a34
4.有无不可感觉本体(如通式或间体)?间体何在?有无间体之学?—998a
19
章三 6.事物之第一原理为科属抑为品种?倘从科属,则以最高科属为第一原理
毋宁以最低品种为第一原理?998a20—999a23
章四 7.是否有脱离个体而独立之抽象事物——
通式可否与物质分离?999a24—999b24
8.第一原理于类为一,抑于数一?1000a4
9.一切事物若基本原理相同,何以有可灭坏与不灭坏之别?—1001a4
10.实是与元一为本体抑为属性?两者若非本体,一切普遍名词均非本体。若为
本体,一切事物均将合一而成是。—1001b26
章五13.数理对象,如数与图形,是否本体?早期思想家以实物为本体;近代思
想家以抽象为本体。1001b27—1002b12
章六14.应否假定通式之存在?1002b12—1003a1
12.第一原理为潜在抑为实现?—1003a6
11.第一原理为普遍性抑为特殊性?如为普遍则非本体,如为个别则不可得知。
—1003a18
卷四哲学研究之范围:本体与通则论矛盾律与排中律章一 哲学的实务在研究“实
是之所以为实是”。1003a19—1003a32
章二 研究实是即研究本体之原理与原因——
哲学研究实是的一切品种。1003a33—1003b23
“实是”与“元一”常相联而为事物之云谓。—1004a3
哲学因本体之类别而分支。—1004a9
哲学研究“对反”如“元一与众多”之诸品种。—1004a32
哲学研究一切事物之本体及其相应诸属性——辩证家与诡辩派专攻属性。—100
4b27
一切事物出于对成,对成可简化为“是与非”或“单与众”两类基本对成。—10
05a18
章三 通则(公理)为各门学术所通用,哲学须研究通则。1005a19—10
05b6
一切原理中最确实的原理:相反(矛盾)
律。—1005b34
章四 一切事物不可能悉予实证;否定矛盾律,或要求证明,引致无益的困难。1
005b35—1006b12
矛盾律可由反面为之作证。—1006b28
“是”与“非是”各有确定的命意——以人为喻,这不能“既是人又不是人”。—
1007a21
第一论证(“两可”之说使一切属性皆成偶然,一切偶然属性成为无尽系列)。—
1007b19
第二论证(若相反叙述均属真实,万物将归混淆)。—1008a3
第三论证(否认矛盾律也须反对排中律)。—1008a8
第四论证(假如部分的否定矛盾律,这就得承认“除外”条例)。—1008a3
4
第五论证——第六论证(经验显示常人都有些判别能力)。—1008b31
第七论证(否认矛盾律,万物将无差别)。—1009a5
章五 否认矛盾律就得承认一切意见悉属真实。1009a5—1009a23
对于矛盾律,从何引起怀疑?人们何由相信感觉现象为真实。—1010a15
批驳现象论者(如普罗塔哥拉)以部分现象来总概宇宙真相,不合论理——我们必
须言明世上确有不变实是存在。—1010b1
错误在我们的印象,不在感觉。—1011a2
章六 不可能一切事物悉予证明。1011a3—1011a17
现象为“关系”语,若求证明一切关系,将追溯无尽已的关系。—1011b23
章七 排中律的论证——“定义”为祛除诡辩与折衷论的基础。1011b23—
1012a24
章八 “一切皆真”“一切尽伪”为一悖理。1012a24—1012b23
“万物皆动”“万物全静”亦为一悖理。—1012b33
卷五 词类集释章一 “原”之六义。1012b33—1013a23
章二 “因”——四类:式因、物因、动因、板因。
1013a23—1014a25
章三 “元素”(要素)五解。1014a26—1014b15
章四 “本性”六解。1014b16—1014a19
章五 “必需”四解。1015b20—1015b16
章六 “一”之各义:属性之一名义。1015b16—1015b36
本性之一各义。—1017a3
“多”之名义。—1017a7
章七 “是”(实是):属性之是与本性之是各要义。1017a8—1017b
9
章八 ”本体”。1017b9—1017b26
章九 “同”、“别”、“异”;“似”、“不似”。1017b27—1018
a19
章十 “相反”、“相对”;“品种有别”、“品种相同”。1018a20—1
018b9
章十一 “先于”、“后于”。1018b9—1019a14
章十二 “潜能”(潜在)。1019a15—1019a32
“能者”。—1019b16
“无能”。“可能”——“不可能”。—1020a6
章十三 “量”。1020a7—1020a33 章十四 “质”。1020a33—1020b25
章十五 “关系”(相关):(甲)数关系,(乙)主动与被动关系,(丙)认识
与被认识或计量与被计量关系。1020b26—1021b12
章十六 “完全”三义。1021b12—1022a3
章十七 “限”1022a4—1022a13
章十八 “由彼”(由何)、“由己”。1022a13—1022a36
章十九 “安排”。1022b1—3
章二十 “有”(持有过程)之三义。1022b4—1022b14
章廿一 “秉赋”四义。1022b15—1022b22
章廿二 “阙失”四义。1022b22—1023a7
章廿三 “持有”;“存在于”。1023a8—1023a25
章廿四 “从”之六别。1023a26—1023b11
章廿五 “部分”四义。1023b12—1024b25
章廿六 “全”;“共”、“总”。1023b26—1024a11
章廿七 “剪裁”。1024a11—1024a29
章廿八 “科属”;“于属有别”。1024a29—1024b14
章廿九 “假”。1024b17—1025a13
章三十 “属性”(偶然)。1025a14—1025a34
卷(E)六 学术分类、实是章一 学术分类——各门学术各研究其专门实是——
理论学术三类:物理、数学、哲学——哲学为理论学术之先进,研究不动变而独立存在
的对象。1025b1—1026a32
章二 实是四类中,(一)偶然属性之是不能建立专门学术(以建筑为例)——诡
辩忮词。1026a33—1026b27
论“偶然”——“偶然”、“常然”与“必然”之辩。—1027a28
章三 续编“偶然”——追溯偶然原因之示例,迄于某一未定事件而终止。102
7a29—1027b16
章四 (二)“真”为实是的支族,并非“基本实是”。1027b17—102
8a6
卷七本体章一 本体为诸范畴中之原始实是,于定义、于认识、于时间上均先于其
它范畴——
本体为古今来学术研究之主题。1028a7—1028b7
章二 各家关于本体之不同观点——列举各类本体——提出有关本体之论题。10
28b8—1028b33
章三 本体研究的四项对象:怎是,普遍,科属,底层。——物质,通式与综合个
体三者均可为事物之底层——若以物质为本体,毋宁以通式为本体。1028b33—
1029a34
章四 为学程序[旁涉]。1029a34—1029b12
“怎是”之实义。—1029b24
考察复合词之怎是。—1030b3
定义与怎是基本上属于本体。—1030b14
章五 主题与属性之两合词,不能确定其怎是,也不能有严格的定义——本体以外
各范畴不能为之独立定义。1030b14—1031a14
章六 事物与其怎是相同否?在偶然属性云谓上,这不相同。1031a15—1
031a28
由己名词(本体)与其怎是相同,以善与元一为例——否定诡辩派所持反对观点。
1031a28—1032a11
章七 [创生各式:(一)自然创造,(二)人工制作(两步骤:思想与施工),
(三)自发生成(无思想部序)。1032a12—1032b26
创造之前先有物质在,创造以物质为用。
但也可以说创造由阙失进行。—1033a24
章八 制作不是制作物质,亦非制作形式,而是结合两者制成为一个体。1033
a24—1033b20
形式先不独立存在,形式之创造作用寄托于同种个体。—1034a8
章九 创生三式之比较研究——自发生成。1034a9—1034b7
在本体上只有个体生个体——本体以外诸范畴之生成情况。]—1034b19
章十 在“定义”上论各个部分与全体——角,圆,魂为示例。1034b20—
1036a12
部分与全体在不同情况中,或为先于或为后于。—1036a26
章十一 综合实体中的物质要素与形式部分——以圆与魂为例,续论综合实体公式
与形式各部分。1036a26—1036b21
把物质完全摒除,而再以通式论事物是无益的。—1037a20
简综以上数章之论旨。—1037b7
章十二 再论定义——定义怎样与主题合一?1037b8—1037b28
由“分类法”制成“定义”——“科属”作为物质,品种作为形式差异而合成个体
——定义以终极差异包括逐级诸差异。—1038a35
章十三 “普遍性”虽似“怎是”,而作为许多事物的共通云谓,便不能成为任何
事物之本体——然而舍却“普遍”,事物又何从为之界说。1038b1—1039a
24
章十四 论诸意式非本体,不能独立存在;以意式为独立本体而又以意式为可由其
它意式组合而成是荒谬的——以动物为例。1039a24—1039b19
章十五 个别事物,无论感性事物或理性事物(如意式),均不能为之界说——以
太阳等为例。1039b20—1040b4
章十六 感性事物的各部分只是潜在。普遍性事物,如元一与实是,非事物之本体。
1040b5—1040b28
于不灭坏事物而论,若以非感觉事物如意式者为本体,毋宁以群星为本体。—10
41a5
章十七 由另一起点研究“何谓本体?”“何谓?”
实际就在找“怎是”。1041a6—1041b11
形式是本体——形式为本因,使物质要素组成综合个体。—1041b33
卷八 物质与通式章一 综结上卷何谓本体各论点,简述其类别。
1042a1—1042a25
可感觉事物之物质底层自身亦为本体。—1042b8
章二 物质为潜在本体,形式为实现本体——
形式或实现之主要类别。分析物质、形式与综合个体之定义。1042b9—10
43a29
章三 形式之异于综合实体——形式与物质要素之别[重回章二之论题]——安蒂
瑞尼怀疑事物之本性无可为之说明而菲薄定义。10343a29—1043b33
“定义”与“数”相比拟。—1044a14
章四 远因物质与切身物质——每一自然本体各有其切身物质与动因——以人为例。
1044a15—1044b3
——永存本体以月蚀具论四因——
于睡眠之例,四因尚未完全明了。—1044b20
章五 物质在演变及对反演变中的作用。1044b21—1045a7
章六 定义之合一:以物质潜在与形式实现通释诸疑难;科属为潜在,品种(差异)
为实现。1045a7—1045b25
卷九 潜在与实现章一 潜在之是与实现之是。——潜在之严格意义限于主动与被
动的动变潜能。
1045b26—1046a35
章二 理知潜能与无理知潜能。1046a36—1046b28
章三 订正麦加拉学派对于潜能之错误观念——分别潜能与实现之要领——
“隐得来希”之实义。1046b29—1047b2
章四 凡可能的就会得实现成是(为麦加拉学派设题而作名学解析)。1047b
2—1047b31
章五 潜能怎样获得,怎样实现;实现之条件——意志。1047b31—104
8a24
章六 实现的性质;实现之别于潜能。1048a25—1048b9
“无限”与“空”等是永远不能实现的活动过程。—1048b18
活动与实现之分别。—1048b36
章七 物质材料如何为个体之潜在,个体如何为属性之底层;事物如何因其物质或
属性而被称述。1048b37—1049b3
章八 实现对于潜能——在定义上或公式上为先。1049b4—1049b18
——在时间上或为先或为后——解释学艺上之诡辩忮词。—1050a3
——在本体上为先(先有实例,后成知识)。—1050a23
官能活动以动作为实现,知能活动以产品为实现。—1050b1
基本事物与永恒事物(天体)均为实现而非潜在,故常在而不坏;可灭坏事物包含
对反因素,故不能常存。—1051a3
章九 好的实现比相应的潜在为佳,坏的更坏。1051a4—1051a22
以几何图例说明潜在与实现之关系。
1051a23—1051a33
章十 是非三类:(一)各范畴之是非,(二)潜在与实现,(三)真与假——组
合事物之是非在于理知判断的真假;非组合事物之是非问题则在感觉认识。1051a
34—1052a12
卷十 元一、对反、间体章一 一之四义:延续,完全,个体,普遍——
之通义与其实旨。1052a13—1052b15
一之要义为不可区分——主要是一个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务求精确——物理,天
文,音乐单位诸例。—1053b9
章二 一非本体而为普遍云谓,附于各范畴之实是而与之共同外延——个别之一与
普遍之一。1053b9—1054a19
章三 “单与众”。1054a20—1054a33
“同”之三义;“似”“别”“异”之各义。—1055a3
章四 以最大差异论对反性。1055a3—1055a19
一事物只有一个对成。1055a20—1055a33
对反四式——于四式中详论“相反”与“阙失”两类基本对成。—1055b29
章五 有关对反诸问题——分析“等”和“大与小”之为对成。1055b30—
1056b2
章六 分析“一与多”之为对成——申论相关二义,因以说明“单与众”用作可否
区分之别者为“相对”,“一与多”用作计量与被计量之别者为“相关”。1056b
3—1057a17
章七 诸间体——间体与对成包括于同一科属;站在对成之间;是对成的复合物。
1057a18—1057b34
章八 “于种有别””释义。1057b35—1058a29
章九 品种之别不在物质差异而在形式差异。
1058a29—1058b26
章十 可灭坏事物与不灭坏事物异于级类——
意式不能离可灭坏事物而独立为不灭坏事物。1058b27—1059a15
卷十一 本书ΒΓΕ各卷简述.物学各卷简述章一 B卷第2,3章哲学上主要问
题。1059a16—1060a3
章二 B卷第4—6章哲学上主要问题(续)。
1060a3—1060b30
章三 A卷第1—2章哲学之主要材料。说明哲学与物学和辩证法等所涉之不同范围,
确定哲学主题为单纯而共通的诸实是与基本对成。1060b31—1061b18
章四 A卷第3,4章物学与数学为哲学之分支。1061a18—1061b34
章五 A卷第3,4章通则为进行一切实证之基本;简述维护矛盾律诸论据。106
1b34—1062b11
章六 A卷第5—8章批评各家之说违反矛盾律——自然学家及常人之错觉——
赫拉克利特“动变不息”之论非真理——普罗塔哥拉“人为万物度量”之语不实—
—阿那克萨哥拉“物各相混”之说亦误。1062b12—1063b35
章七 A卷第1章哲学与物学及数学之分别;哲学为众学之先。1063b36—1
064b14
章八 A卷第2—4章本性之是与属性之是。
1064b15—1065a27
“物学”卷二第5,6章论机遇。1065a27—1065b4
章九 “物学”卷三第1—3章论潜能之实现与运动;动变为潜能趋于实现之过程
——以雕象为喻,以建筑为喻。1065b5—1066a34
章十 “物学”卷三第4,5,7章论先限——无限不能实践,并非独立实是。1
066a35—1066b21
证明可感觉物体不能是无限——只在距离、运动与时间上因某些“相关”而可称无
限。1066b21—1067a37
章十一 “物学”卷五,第1章论变化与运动——分析动变各式。1067b1—
1068a7
章十二 “物学”卷五,第2章所举七范畴中,“本体”与“关系”不论运动,
“主动”与“被动”范畴不能有动变的动变,故运动只归于“质”、“量”、“处”三
范畴。1068a9—1068a33
运动的运动或变化的变化是没有的——第一论证,第二论证,第三论证,第论证。
1068a33—1068b25
“物学”卷五,第3章若干词义:“共处”,“分离”,“对处”,“接触”,
“间在”,“串联”,“贴切”,“延续”。1068b26—1069a15
卷十二论宇宙总因.原动者.至善章一 本体为原始实是——本体三类:(一)可
灭坏之感觉本体,(二)永恒感觉本体,(三)不动变非感觉本体。1069a16—
1069b8
章二变化四类:本体,质,量,处——一切可变化事物均各具不同物质。1069
b8—1069b26
变化三原理:通式,阙失,物质。—1069b34
章三诸本体皆同类相生;切身物质与形式均不创生。1069b35—1070a
5创生四式:技术,自然,机遇,自发。—1070a9本体三类:(一)物质(二)
自然本性(三)
两者之综合个体。—1070a30章四不同事物各有不同原因:1070a31
—1070b10但比拟而论,一切事物之原理或原因为类相同,或四(形式,阙失,
物质,动因)
或三(形式与动因合一)——动因有近有远,远因即万物总因——动因有内有外,
自然产物出于外因,思想产物不出于外因。—1070b35章五实现与潜能为一切事
物共有之原理,但在应用时实例各异。——一切事物之原理可以相喻而各自为别(人类
之形式、物质与动因皆同,而尔我各别;世间所问询者为各别个人,非“普遍人”)。
——所可通解者:(一)各具四理,(二)咸依本本,(三)悉出于原始总因。107
0b36—1071b3章六宇宙间既有永恒运动,这必须有一永恒主动之不变本体,
其怎是为实现,先于一切事物。1071b3—1071b23如以潜在为先于,则宇
宙真相不可得明——诸先哲于宇宙永恒运动所由来,辄已略见端倪,故有“理性”、
“爱憎”诸说。—1072a7天运循环,守于常理,指证第一原因为实现存在,为万
物诸因之总因。—1072a18章七由恒星引证永恒原动者;原动者凭其“理性”发
起动变。1072a19—1072b14原动者永恒,全善,独立于感觉世界之外,
其生命为纯思想。—1073a3章八第一主动本体而外,另有与诸星体动轨等数之致
动本体——凭欧多克索与加里浦之计算而加以损益,其数或55或47。1073a2
4—1074a31
[宇宙只一,原动者只一。]—1074a38古哲与神话先曾认见自然永恒本体
之具有神性。1074b1—1074b14章九论理性〈心〉。人心因思想对象之分
歧,思想不能常净而全善,神心以量神圣事物(即神本身)为思想对象,故常净而不失
其至善。1074b15—1074b35于理知事物上,思想对象与思想不异而合一。
—1075a11
章十“善”,在宇宙间,独立于万物之上,为万物作安排。10745a11—1
075a25各家哲学思想所涵之疑难——柏拉图与毕达哥拉斯学派——恩培多克勒——
阿那克萨哥拉——对于各家之总评。—1076a5卷十三数理对象与意式章一 两
类非感觉本体:数理对象与意式——
数与意式论各家之异议。1076a6—1076a37章二(1)数理对象不能
在可感觉事物之内外另成独立本体——第一论证(可感觉实是之不可区分性)。107
6a38—1076b39——第二论证(抽象的点线面与数重迭发展不合实际)。—
1077a9——第三论证(天文实是不应另作抽象存在)。—1077a14——第
四论证(间体之外更有间体之说不合常习)。—1077a20——第五论证(数理量
度之众多性不能统一)。—1077a25——第六论证(立体可以成实,抽象的线面
点则不能成实)。—1077a31
——第七论证(先于定义者,不必先于本体)——综结。—1077b17章三数
学各门分别研究各具有某些特质之数理对象——数理对象在实现上不能独立存在,在思
想上可以姑为分离。
1078a17—1078a31
数学亦尝涉及美学。—1078b6章四(2)意式论之来历。1078b7—1
078b30反对意式诸诺论点(略同于卷A章九)。
1078b30—1079b11
章五反对意式诸论点(续上章)——柏拉图叙述意式使事物生成为实是,其义非确。
1079b12—1080a12章六(3)试以数为本体而证验其理论方式:
(甲)一切数内诸单位均不可相通;
(乙)均可相通;(丙)一部分可相通,一部分不相通;或(丁)三类数系并存而
互不相通。1080a12—1080a37数作为本体必须独立存在或内存于事物之
中——列举柏拉图、斯泮雪浦、毕达哥拉斯、某些柏拉图学派、齐诺克拉底各家所持之
数观念。—1080b23几何对象之观念相似于数观念。—1080b37章七批评
柏拉图之“数”观念:(一)如一切单位均可相通,这只能有算术数,意式数不能成立。
1080b37—1081a17(二)如为不可相通则算术数与意式数均不能成立。
——数不能照柏拉图学派所主张的方式为之创制;这必须由诸“一”的连续加法制数。
—1081b34(三)如同一数内诸单位可相通,而各数间诸单位则互不可相通,结
果亦属荒谬——以10,以4,以2、3为例——
综结,诸单位应无种类之别。—1082b38章八单位怎能于质与量致七差异?
1083a1—1083a17批评斯泮雪浦——批评齐诺克拉底。—1083b8毕
达哥拉斯学派之传统观念亦有其困惑之处。—1083b19故数非独立实是——若为
独立存在之数,(一)试问各单位如何由未定之两衍生,(二)试问此数为无限抑有限:
(甲)无限非实是;(乙)若为有限,其限何在?以十为限是荒谬的。—1084
b2关于单位性质之诸疑难。—1085a3章九以“大与小“诸品种为物质原理创制
几何对象之诸困难。1085a3—1085a23意式论之一般困难[旁涉]。—1
085a31
以相似于“单与众”的原理创制几何对象,其困难相同。—1085b4以“单与
众”制数同样不合适。众为有限抑无限?—1085b21
点如何创制?—1085b34综结对于数论之批评。—1086a27关于意式
论之批评——苏格拉底之定义普遍不离个别,意式论者则使之分离而独立。—1086
b14章十本体的第一原理为个别性抑普遍性?答案:潜能不离实现,普遍不离个别。
1086b14—1087a25卷十四继续批评意式论与数论章一 各家应用对
反为第一原理;但诸对反不能作为第一原理。1087a26—1087b5柏拉图学
派应用“元一与众多”对反之诸品种为第一原理,颇为混淆。—1087b33“元一”
或“单位”为一计量而涵存有底层事物,不是一个本体;与此相似,“不等”和“大与
小”,由量性而入于关系范畴者,也不是一个本体。—1088b14章二永恒本体不
能由要素组成。1088b14—1088b35柏拉图学派以“虚假”论“其是”,
以“非是”符“众多”,其目的在解释实是之为本体,何以由一〈单〉而成多〈众〉。
—1089a32但他们于实是范畴与量范畴间的疑难始终未能交代清楚。——“非是”
作潜在论方可成为物质要素。—1090a2批评数论:数何必独立存在?—1090
a16章三继续批评毕达哥拉斯学派以数为独立实是之理论。1090a16—109
0b2点线面亦不能为独立本体。—1090b14。
斯泮雪浦的理论于实是土不能贯通——
齐诺克拉底的理论无以解释可感觉宇宙。—1090b31
柏拉图并未说明算术数的独立存在。
——如数为永恒事物,便不应为之设立创造过程。—1091a22章四有些人认
为善是自然进化之产物;另有人以善为第一原理;古诗人与麦琪多主于善;善确为第一
原理。以善为“元一”与以善为列数均属荒谬。1091a22—1092a5柏拉图
学派理论体系的四个基本错误。—1092a8章五对于斯泮雪浦的反对意见。
1092a9—1092a21
数怎能由其要素制成?—1092b8数何得为事物之因?—1092b26章六
检查数的附会而予以说明。1092b26—1093b7事物之有数每可相比拟,但
可比拟的事物间并无因果关系。—1093b21
意式数甚至于不能表示事物间的比拟。
所以柏拉图学派之哲理多谬。—1093b30
译者附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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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形而上学(哲学)的编次
(1)“形而上学”(哲学)是“亚氏全集”中的重要著作。
在早期希腊诠疏中,这书名有两种解释。其一,叙明安得洛尼可(盛年约公元前4
0)在编纂亚历遗稿时,把这若干草纸卷汇次在“物学”之后,他于书名有所迟疑,姑
尔签为GαμEGαGαψKσιJα“次于物学之后若于卷”。拉丁编者省去冠词就成为M
etaphysica,此字一直为西方各国译文所沿用。另一解释出于克来孟·亚历
山大里诺,他把这一个书签题词肯定为一门学术专名。亚氏在本书内称物学为“第二哲
学”(1037a4),克来孟就解释这里所讲“第一哲学”为“超物学”。中国旧译
据此作为“形而上学”。亚氏在这书内反复提示彼所论述为“第一原理”(πρωGηα
ρJαι),为“智慧”(σHψια),为“哲学”(φιMHσHψια),为“神学”
(θEHMHιJη)[亚氏所谓神学类似天文哲学(1026a20),异于宗教上的神
学]。安得洛尼可当初倘就标举“哲学”为题名,实际上是允当的。
(2)古希腊思想的发展渊源于“神话”(μKθHI),故常含混地称神话学家为哲
学家(982b19),含混地称“神话”为“哲学”(1000a9)。使哲学脱离
诗与神话而具有明晰的内容,成为庄严的名词,正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
德所从事于学术研究的方向。亚氏把学术分为(一)理论,(二)
实用,(三)生产三类。理论学术指(甲)物学、(乙)数学、(丙)哲学。实用
之学指政治、经济、伦理等。生产之学指各种技艺如建筑、医院、体育、音乐、雕塑、
图画以及缝衣制鞋等。他所谓“物学”包括一切有生与无生物,包括生理与心理、地质
与气象,也就是“自然哲学”。技术上的理论部分,如建筑用力学,他抽象为“运动”;
音乐用声学,他抽象为“数”;图画用光学,他抽象为“线”(1078a16);这
些就分别归之于物学、算术与几何。他把天文列在数理之内(有时也在物学著作中讨论),
而称之为最接近于哲学的一门学术。希腊当时于这些学术都已相当发达。
(3)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曾设想要有一门学术来贯通各门学术。亚氏既博习古
今,兼综百家,对于这样一门学术重加思考,毕竟把“哲学”的轮廓规划了起来。我们
现在看本书卷B中所提十三类哲学问题也许觉得无可矜尚,但想到当时人类抽象与综合
能力方在萌芽,要从混噩的事例中,开始分析出条理,确属困难。亚氏的学术分类在西
方实际上沿用到近代;他把哲学列于三种理论学术之先,称道这门学术为最高尚精确的
智慧,为学术研究树立基本原理(卷A第二章,卷E第一章)。他说哲学家尽知一切事
理(1004a34),而各门学术各研究它自己所划定范围内的实是(1025b7)。
于是他标志了哲学研究的对象为“通则”与“本体”。通则(αξKKμα)为一切学术
所应共同遵循的“公理”,本体(HKσια)
为一切事物与其演变所不能须臾离的“实是”(GHHF)所寄托。
(4)希茜溪“亚氏书目”中列有“物学后编”十卷,这可能是现行十四卷本“哲
学”中YrAAnCCVUB这十卷。其余四卷,(一)a卷象是后来插入的,其内容易于A零之
为哲学导言,而是一般理论学术的序引。(二)B卷在希茜溪“书目”中另作单篇,称为
“词类集释”。(三)K卷,上半是BΓE的缩本,或为这三卷先草拟的纲要,下半为
“物学”卷二、卷三、卷五的简编。K卷文理不是亚氏式的,象是门弟子的剳记。(四)
D卷与它卷不相关联;可以作为论“宇宙总因”,或“原动者”,或“邦感觉本体”的一
个专篇。
十卷中,A是完整的专篇。BAE可能是一组。ZHC为本体之学的正文。另一组,
M卷似乎初意在改订N卷,写成后,因内容有异,遂一并存录。Ⅰ卷象导一单独的补编。
其各卷内文句分析,写作的先后并不与卷次相符;A、B、K上半,A(除第八章外),
N当先草成;全书各卷时间相隔盖二十年。A卷与M卷批评柏拉图学派意式(理念)论
颇多重复;A卷行文亚氏犹自侪于柏拉图学派之间,M卷则已是亚氏晚年自外于柏拉图
学派的语气了。希腊诠疏家如亚历山大(Alexander)与阿斯克来比(Asc
lepius)都认为“哲学”这本书是欧台谟(Eudemus)汇合他老师有关上
述各主题的若干专著与讲稿所辑成。各卷间每互有关照的文句;这些可能是亚氏生前自
行添补的,也许是后世编纂者加入的。
(二)本书注释
(5)汉文译者凭形而上学(哲学)的希英对照本及英译本(参看附录“参考书目”
Ⅱ,3)与积累的诠疏,得以厘订章句与错简,校读异文与异释,求取全书的通解,考
订了学术名词,翻出这本二千三百年前的著作。译文所附注释大别为四类:(甲)依据
陈规,凡辞旨(子)与原书它章,(丑)与亚氏其它著作,(寅)与柏拉图各书,(卯)
及诸先哲诗歌、戏剧或残篇有关者,为之记明出处。(乙)有关史迹、事例、以及名物
度数,其旧传诠疏加以简释;间亦取用近人新解。
(丙)亚氏及诸先哲学术名词大抵由两方式铸成:(一)由日常用语分离出来,作
为专用名词,如“实是”“元一”等,或如“如何”等于“原因”,“如此”同于“素
质”(有时同于“普遍”);(二)用普通名词或动字加以变化或组合,造作新名词,
例如“除去物质”成为“抽象”,“划定界限”成为“定义”。译者希望在译文中力求
辞义正确外,仍保留着学术用语初创时的浑朴,繁衍中的脉络;但这很难做到。因汉、
希文字原始构造的差异与以后蕃殖方式的不同,同一希腊字,常得用不同的几个汉文字
来翻译,以适应各章节的文理;关于这些,读者也可于各页脚注及“索引三”中窥见一
斑。(丁)
二千三百年前的古文当然可于许多句读发生异解,而历经传抄,错字异文也是到处
有的。这些,经过近百余年的校订功夫,都已有人勘定,我们只在脚注中偶尔举些例示。
译者
1958年9月
形而上学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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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亚氏著作的编成、传习与翻译
(1)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著作可分三类:第一类为“对话”,
大都是早年在雅典柏拉图学院中(公元前366—348)写的。公元前第二世纪初海
尔密浦(Hermippus)曾编有“亚氏书目”。第一世纪安得洛尼可(AnLdr
onicus)重订亚氏全部遗著时,亦曾编有“总目”,这总目今已失传。稍后又有
希茜溪(Hesychius)书目。公元后第三世纪初,第欧根尼·拉尔修著“学者
列传”,其中亚氏本传亦附有一书目,内容与“海尔密浦书目”略同。“第氏书目”一
百数十书名中列有“对话”19种。这些“对话”所含题旨、思想与笔调,都是仿效柏
拉图的,叙事属句较现存讲稿为清润;
公元前后的拉丁作家常传诵这些“对话”,作为文章典范。这一类书籍均已逸失。
亚氏生平曾为学术研究收集了大量材料,作成剳记。旧传诸“书目”中若干逸书属
于此类。1890年在埃及苇纸堆中发现的“雅典宪法”应是这类遗稿中“148种希
腊城邦宪法”内的一篇。剳氏亚记遍涉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各部门;这一类书籍的损失
甚为可惜。
第三类就是现存“亚氏全集”。其中大部分篇章为吕克昂学院中的讲义,均简略而
未杀青。所涉事例,经与希腊史传相校勘,显见这些学术讲话是对公元前335—32
3年的听众说的。后人常推测这些遗稿可能是学生笔记。但现存各书大体上思想一致,
理解无误,造语充实,卷章亦多能互相联贯,因此,近人推论这些书,也可能大多数是
亚氏自己著录的。属稿既历多年,前后或作或辍,故复沓与差池在所不免;
各书往往有未完成的篇章,象是正待补缀的。凭这些讲稿的内容与旧传的诠疏,略
可考订其著作的先后:“名学”六种(“范畴”、“释文”、“解析前后编”、“命题”、
“诡辩纠谬”)
“物学”、“说大”、“成坏论”、“灵魂论”、“欧台谟伦理学”,可能是中年
期(公元前347—335)在亚索、里斯布、贝拉所作。
“动物史”、“形而上学”(哲学)和“政治学”若干卷帙可能也在此时先已着笔,
到亚氏重回雅典(公元前335)后陆续完成。“气象学”、“生物”、“生理”等自
然哲学诸短篇以及“尼哥马可伦理学”、“诗学”、“修辞学”等也是这时期(公元前
335—323)讲授或著录的。现行“亚氏全集”,如“贝刻尔校订本”,所包括的
“集题”、“异闻志”以及心理、生理、伦理若干短篇,则大都亚氏门人色乌弗拉斯托、
斯特拉托(Strato)与后世漫步学派的文章。后世漫步学派的作品趋重于自然科
学各个部门;这该是亚氏尚实思想所应有的后果。公元后数世纪间,漫步学派曾被当作
自然科学专家,为柏拉图学派的一个分支。
(2)传说吕克昂学院第一代继任人色乌弗拉斯托,将亚氏和他自己的手稿交与门
弟子纳留(Neleus)收藏。纳留后来带着这些纸卷回返小亚细亚的瑟柏雪(Sc
epsis)。在亚太力王朝征书民间时,这些稿件藏入了地窖,历一百五十年。约公
元前100年,有蒂渥人亚贝里根(ApelliconofTeos)收购了这批故纸,
归还雅典。又几经波澜,而学院第十一代继承人罗得岛的安得洛尼可(盛年公元前40)
应用这些旧稿与院中传习的讲义相校勘,重新编整了“亚氏全集”。
此后流传亦便增广,各个学派均诵习这些文章。亚氏行文谨于名词分析,未经藻饰,
很少逞辞锋的笔触。世人慢慢的注意到其中蕴蓄有珍重的创意、深严的批判与“理知的
乾光”。
公元后第二世纪亚斯巴修(Aspasius)等诠疏家兴起,相继穷治亚氏经典,
完成了十分详备的注释。这种朴学遗风直至第十四世纪初,苏福尼亚(Sophoni
as)还在孜孜兀兀的作增补工作。其中功绩最大的当是亚皮洛第西亚的亚历山大(盛
年约公元后205)。
(3)529年拜占庭皇帝朱斯丁宁(JustinianI)以亚氏学术违异宗
教教义与政治体制,压抑了此项研究。亚氏学者自君士坦丁移转到波斯王朝的势力范围,
散布在叙利亚及北非洲各地。亚历山大城继君士坦丁之后为亚学中心。第五世纪就有叙
文注释的亚氏书籍;此后叙文译本盛行于地中海南岸,直至第十二世纪。第八世纪阿拉
伯伊斯兰教勃起,次第占领地中海南部各城市,更进展到西班牙。阿拉伯文的翻译与注
释较叙利亚文为尤盛。第十到十二世纪间阿尔加瑞(Algazeh)、阿维瑟那(A
vicenna)与阿微勒斯(AverroDes)相继为阿拉伯的亚氏学权威。亚微
勒斯生长在西班牙,并不娴习希腊文,竟将由叙文转译的阿文本亚氏全书疏解殆遍。而
且这些诠疏向东又被传译为希伯来文,向北传译为拉丁文。
(4)罗马拉丁文化的发展得于希腊者甚多。然拉丁学者直接阅读希腊原著的并不
多。亚氏之学,在第六世纪卑栖乌(Boethius)整理“名学”的拉丁译本并加
以注释之后,才流行起来。中古时,西方各国向拜占庭地区与伊斯兰教地区求取书籍很
不容易,巴黎等地的学者只得到西班牙去搜罗阿微勒斯的阿拉伯文著述,从中汲取希腊
-希伯来-叙利亚-阿拉伯学术思想的含混产物。1204年十字军入君士坦丁,东西
方恢复了交通。希腊学术迅速传布于西欧各国。亚氏书直接由希文译出,订正了先前转
译本的许多谬误。摩尔培克的威廉(WilhemofMoerbeke)在第十三世纪
完成了全书的拉丁译文。此后拉丁诠疏家也象希腊前辈一样,积累了卷帙浩繁的注释。
哥罗业(Cologne)杜敏尼修道院的亚尔培托(AlbertusMagnus)
素以专精亚学著称,他的学生就是托马斯·阿奎那(Tho-masAquinas,
1225?—1274),把亚氏学术结合于天主教义,成为当代神哲权威。
1453年君士坦丁陷落于土耳其人手中,希腊语文学者纷纷西迁。于是意大利到
处可有希腊文教师;巴图亚(Padua)
一时蔚成亚学的新中心。在不列颠、法兰西、日耳曼、意大利等地,亚氏之学普遍
成为高等学校的课本。十四世纪,巴黎的文教法令规定了学校中除圣经外,凡世俗一切
知识均以亚氏书籍为准。十五世纪末哥伦布寻求新大陆的信心,实际得之于亚氏物学著
作中的地圆诸论证(“说天”298a9—15)。
(5)正在这些时候,欧洲兴起了新学,在思想上逐渐突破文化知识的传统体系。
亚氏自然哲学上许多观念均被怀疑。
1590年意大利的一位数学教师伽里略在碧沙的斜塔上所作铅球下坠实验,就旨
在否定亚氏物理学中一条错误规律。欧洲一般学生从此不再认真修习亚氏学课。象牛津
学者霍布士(Hobbes,1588—1679)竟公然加以诋毁了。事实上贤哲辈
生,罗吉尔·培根、弗兰西斯·培根、哥伯尼、伽里略、牛顿、拉瓦锡、达尔文等都在
思想方法与实际研究中越出了前人的藩篱,发现了更新鲜的花草,或是爬上了更高的峰
峦,因而望见了更远的地平线。亚里士多德在自然科学方面的权威似乎可以在十七世纪
以后加以结束,让他的著作保留为世界学术发展史上丰富而且可贵的材料。
可是亚氏许多名词、术语、观念已深入西方各门学术与人生和宇宙思想之中。十八
世纪,不少抱残守阙的人相信这些古典仍然有启发人类思绪的作用。近代日耳曼哲学家,
写出了不少巨著,其中可见到亚氏名学哲学的影响仍然重大。文艺界原来保持着对“修
辞学”的尊敬,“诗学”残篇于这一世纪又特别风行。“哲学”1053a页5—14
行言及天体运动均匀而有规律,那么组成运动的时间与距离之单位,就该在天体运动上
觅取。十九世纪许多的科学家在实践这样一句陈言,做了长久辛勤的努力;我们现用的
标准时间与标准度量就是根据近代天文记录与地球经线测量来制订的。在生物学方面,
亚氏虽用“目的论”否定恩培多克勒的“进化论”,但在解剖、分类、胚胎学上,他实
际是进化论的先导。所以达尔文(1809—1882)自述生平时,尝谓居维叶(G
.L.C.E.D.Cuvier,1769—1832)与林耐(Linnaeus,
1707—1778)各有成就,对于他仿佛是两位神祇,可是这两人比之亚里士多德
老先生则犹学童而已。
(6)十九世纪,亚学研究又重新展开。柏林研究院1830—70年间用四十年
功夫校印了希腊文“亚氏全集”(贝刻尔本——参看附录三)供应了各国近代翻译的底
本。1882—1909年间,又以二十八年功夫编印了希腊拉丁诠疏及拉丁译文。法
国第杜本也在1847—74年间校印完成。其它各国学者也时常出版各专篇的校订本
与新译本。“亚氏全书”英文译本在1908—30年间陆续完成。革命前的俄国已出
版“修辞学”、“伦理学”、“政治学”及“名学”一部分的俄文译本。1927年以
后又先后译出了“名学”一部分,“诗学”、“形而上学”(哲学)以及生物、物理方
面的重要著作。
(7)中国直至明末,知识分子才接触到古希腊的学术著作。徐光启、李之藻等在
翻译西方天算书籍之后,已对亚氏著作进行诵习,并准备做大规模介绍西学工作。但清
初的读书人又回到中国的故纸堆中。西方学术介绍工作没有人后继。亚氏崇尚理想而又
切务实物,这种精神原可能对中国传统文化早作一番针砭。明清间人倘读得这些书籍,
这比我们现代中国人应更有实益,现在我们将是主要地作为文化史上最重要的学案来考
核这些译文。亚氏曾论及古代神话不免荒诞,而千年相承,当无数诗文皆已湮没,而此
类卷帙独存于时代淘汰之余,彼视之为荒谷遗珍(1074b13);我们于亚氏的遗
书也怀着同样的心情。
贰 希腊各家之说与亚氏思想体系
(一)各家之说
(8)亚氏在“形而上学”(哲学)卷A中历叙了希腊诸先哲思想概要,予以综合
和各别的评议。其它各卷也随处夹入有对各家的批判。拉丁学者素以卷A及本书为希腊
哲学思想的总结。正象亚氏所说古代哲学方当年青,尚在发言嗫嚅的时代,诸先哲用词
造语每简率而浑朴,或夸张过当;后世读者要明了他们的辞旨,颇费功夫。因此我们在
这里将各学派的源流与其要旨作一番介绍;我们明白了这些先哲的持论,也就容易省识
亚氏行文的脉络,而了解本书所用学术名词的来历与其真义。
(9)自然哲学家各派。公元前第六世纪间希腊伊雄尼亚(Ionia)沿海诸城
市发展了地中海的贸易,文化知识也跟着商业而兴盛起来。米利都人泰勒斯(约640
—550)开始了对全自然的探索。古希腊人本用神话来解释宇宙与万物的原始,在朦
胧中透露着智慧的曙光:宇宙起于“混沌”(JαHI),万物皆生于“土”(η)。泰
勒斯说出了神话的隐蔽,直从物质方面寻求这“原始”(αρJη),他说宇宙始于“水”
(Kδωρ),万物都是水变成的;大地浮于水上。一个海洋居民发生这样的想法是很自
然的。这里应注意到泰勒斯的水,包括一切润湿而可变形的液体。这“原始”,或“万
物的起点”,就是以后哲学上的“原理”,而原理与“原因”(αιGιHF)当初是可相
通用的名词。他的继承者阿那克西曼德改变古哲以韵文叙事的习惯,用散文来说理,发
展了泰勒斯的新思想。他认为万物原始当有某一“未定物”(GHHπEρHF)为之基先;
这未定物,无定形,无定限,不生不灭。这“未定物”,因暖冷为燥湿之变,就分化为
世间诸有定物,而水为最先出现的一物。第三传是阿那克西米尼,他贯通了前两代的思
想,认为“气”(αEρ)就是这原始的“未定物”。他说“气”,因冷暖或紧缩或弥散
而为疏密之变,就产生云、雨、水、土以及万物:这气包括空气、蒸气等一切气体。米
利都学派是西方天文物理等实学的初创者,后世就称他们为“自然学家”(ψKσEωI)
以别于“神话学家”(μKθιJωI)。
(10)伊雄学派。米利都城于494年毁于兵燹。自然哲学的研究传播到伊雄尼
亚其它城市。爱非斯的赫拉克利特(约530—470)于万物互变思想又进展了一步。
他认取冷暖燥湿之为相对反变化者,亦正在相生相成;宇宙万有莫不涵蕴有对反两仪,
其间消长未有已时,而无不求归于平衡。他悬想这些互变的物原应是“火”(πKρ);
有热,能动,善变。这样的“火”有两类命意,一是实指所见的火,另一是非目见而能
致万物生灭以至全宇宙生灭的一种动力。赫氏物原是抽象也是实物,是宇宙的组成材料,
也是宇宙演变的基因。赫氏于万物演变观念发展为“一切消逝”(παKGαρEι)之说:
“人不能两度涉足同一河流”就是他的名言。这样赫氏的“火”还是米利都自然哲学物
原唯一论的传统;而在万物常“动”这一点上他却开辟了一个新的思想途径,引出埃利
亚学派的相反辩证。当时抽象名词既十分贫乏,赫氏用当代语法与实例表达他复杂的思
想,常失之隐晦,因此当时大家称他为“暧昧学派”(σJHGEιF);后世则别称之为
“杂说派”或“折衷派”(EJMEJGJHI)。
(11)埃利亚学派。相反于伊雄学派的动变论,埃利亚学派建立了不变的“实是”
(GHHF)。亚里士多德谓一元论始出于哥罗封的曲艺家齐诺芳尼,他虽以歌泳为业而能
作名学辩析,于宇宙原理主静主一,讥讪当代多神习俗,主张归于一神(θEHI)。埃利
亚的巴门尼德(盛年约公元前485)习知自然哲学与数论,绍述了齐氏的名学辩证。
他想到人们苟有所思,必有实指的事物存在于思想之中,“无是物”就无可认识,无可
思索;所以宇宙间应无“非是”(μηHF),而万物之各是其是者必归于一是。巴氏摆
脱了古希腊的神秘情调,也越出了自然学派的物质世界,他勘落爱非斯学派的动变观念,
也否定某些多元思想,主张宇宙常住(永恒),常静(不动),有限。万物本于“元一”
(EF[JαιπαF]),始于一,终于一;万象幻化非世界实义。这些就是巴门尼德教
谕诗篇中所释的“真道”(MHHI)。巴氏虽在哲学思想上引向于非物质境界,他对自
然间实物的叙述,还是承认感性世界的分歧与万物的众多的。他的门弟子芝诺就独重抽
象思考,轻薄事物,专务纯理论,在空实、动静、无限有限、时间、运动等观念论题上
作出细致的分析;芝诺确乎可称为辩证家(δEMEJGιJHI)。一元论派自齐氏之一于
“神”,巴氏之一于“名”(道),至芝诺而一于“实”(πMEHF),凡三传而所一者
三变。这三变与自然学家于物质上所一的水气火之三变相似。
(12)恩培多克勒。阿格里根的恩培多克勒(约500—430)稍后于巴氏,
别创了新说,他以世界为地、水、气、火四种“物根”(ριIωμαGα)的一个动变
集体,而爱憎(ψιMHGηI,FEιJHI)为动变的主因。他认为宇宙是完整的球体(σψ
αιρHI),这就是埃利亚的元一或神,却又承认物原有四种之多,这也可算是一个调
和折中的学派。他说万物分离,起于憎斗;其合成则由于友爱。宇宙既爱憎并在,故万
物此消彼长,或一或多,循环不息。这与赫拉克利特的两仪平衡原理相似,而恩氏更清
楚的表白了“物”与“力”在宇宙间的两项基本作用。恩氏称地、水、气、火四者为
“物根”,同性匀整,不生,不灭,不变。这四种创造万物的素材,以后被称为“元素”
(σGHJEια)。作为一个化学分析家,“四大”之说未免武断,作为一个理论家,这
“元素”观念应可算二千余年来化学上的指导思想。
(13)伊雄新学派。克拉左美奈的阿那克萨哥拉(约500—428)年稍长于
恩氏,而立说则在后。他对于那数百年来诸先哲所追踪的物原别称之为“物种”(σGE
ρμαGα)。这些物种如禽兽之羽毛毫发为同类微粒所集成;一禽兽死后,其毛发还分
解为微粒,其他禽兽又集摄此类微粒,而各成其毛发。
于骨肉或其它事物亦然。这样的“物种”就不止一或四,而是为数甚多或竟为数无
限了。这些就是亚里士多德所举“相似微分”(HμHHμJρHI)。照这分析法,物原就
不是单纯物而是混合物(μιμα)。阿那克萨哥拉又由灵魂或心脑支配全身的活动
这类现象推论全宇宙也得有一个大心,他说万物混杂,“理性”(FHKI)起而为之安排,
宇宙遂以立起秩序。这样,以“相似微分”为物原,以“理性”为心原,阿那克萨哥拉
慎重地举出宇宙两因,该是第一个明朗的二元论者。
(14)意大利数论派。萨摩的毕达哥拉斯(盛年公元前532)的生平蔽于种种
传说,后世也难以明其真际。约在公元前530年,他离乡至意大利,卜居克洛顿城,
在那里创立了一个宗教团契,奉行奥非克宗,守着某些斋戒,进行天文的观察、记录与
推算。毕氏为西方数理先师,其门弟子也一直以数理传宗。毕氏思想的概要:(1)灵
魂轮回说(μEGEμψKJωσιI),每个灵魂均由于无明志业,从神界降生世界,或为
人畜或为乌鱼,历经轮回,净化了的灵魂就可复归神天。
世间兴衰应于天象变化,人天两道为相关的有机组合。(2)万物皆原于一(EFHI),
万物亦合于一,一者整体,有限。一与多、奇与偶、有限与无限为对应,万物从一,从
奇,从有限,以各成其为事物。(3)物体组成皆凭数比,数比即创造的秘密:生物由
此以得其身命;琴弦由此以成其和声。八度音程的比例一向传说是毕达哥拉斯发明的
(宫调C2∶1,徵G3∶2,变徵E4∶3)。天体有常规的运行,万物有盛衰的节
奏,皆有数(αριθμHI)存乎其间,得其数便得有自然的秘密。
数论学派列卵石为“四阵图”(图一),这图共十点,三边,底数各四;三面看来,
都是四行。四阵图表明数由一生二,进于三四,止于十,十为数限;逐行的比例是:1
∶2,2∶3,3∶4,即乐律(αρμHFια)。数的德性为完全、匀称、谐和,三
者天心所示亦人心所求。数论派就把这样的数应用于各门学术。古
·
· ·
· · ·
· · · · ·
图一
时计数未有符号,也没有0,更无算式,有所交易,有所论说,就列卵石以明其数。
数论派把数联系于几何图形,1、2、3、4分别代表点、线、面、体(1090b2
3)(图二)。亦即决定这些形状所需要的最T少卵石数。勾股平方等于弦平方的所谓
“毕氏定理”,正是联系算术与几何的伟大成功。当时以奇偶为限数与无限数的观念也
是由卵石演出的:奇数顺次相加辄成正方形;
1+3=4··
·· 1+3+5=9
余者类推。偶数顺次相加则为长方而形不定;
2+4=6···
··· 2+4+6=12
余者类推。又双行列点可由偶数递伸至于无限E,奇数则止于末一余点·
E,不复
可以递伸。这样“奇偶”、“一多”、“有限无限”三个品种的对成,可相比拟,
或竟说可以相通了。
数论派再以几何图形联系于事物,如谓火的基本型式为四面体,气为八面体,水为
二十面体,土为六面体,即立方,超四大元素“以太”(αηθηρ)为十二面体。这
些可算是古代的结晶学,但这是想象的结晶学。数论派把这些神秘的数应用于实物或庶
事上,时常有窒碍,也有些怪诞,跟着点线面体四数以后,他们以5代表质,6代表灵
魂,7代表理性……。
另一系列事物则以1为脑,2为心,3为脐……。于同数的事物,其间就该有相符
的德性。单位之一作为列数的基元,万物由数来组成,列数的基元便转化为物质的基元。
这样的单位之一与列数就不仅是算术数,而实际上已各具有特殊的素质或秉赋。数论的
基本疑难是元一有对或无对的问题:若承认一的绝对性就不得以“双”或“多”为之匹
配;数论派建立“一多”对成时,无法确实说明由一生多的过程。另一方面,一元论派
也无法抹掉宇宙间已有的形形色色。
数论派于当代算术、几何、天文以及一切自然科学,常有卓越的创见,也包涵了好
些幻想与迷信。中国古代的“河图洛书”与相类似。亚里士多德在“哲学”中用很多章
节(如MN卷等)辟除这些迷信,说明列数应限于计算之用,“一”只是计量的单位,
消释了几百年来各派所附加于元一与列数的神秘性(如I1、N1各章),说明无限只
是数与时间等事物所具有的属性,入于关系范畴(K10)。亚氏在这方面所表现的理
知,有助于数学的健康发展。可是直至二千年后,天算学家如刻卜勒还深信天体间的数
比、乐律与几何图案,他发现那奠定近代天体力学的太阳系三律,只是他数十年间毕达
哥拉斯式大量幻想中触及的一些真理。
(15)原子学派。米利都的留基伯(盛年公元前460)和他的弟子阿布德拉的
德谟克利特(460—320)的原子理论,可说是意大利与埃利亚两派学术的综合。
留基伯把数学基元应用于物质,建立了具有量度的不可区分物“原子”(αGHμα),
作为组成一切事物的实体基元。“原子”可以拆散,可以重新再组事物,但它们本身各
都是永存而不变的,这样,“原子”基本上符合于巴门尼德“元一”的性质;原子论派
为那名义上的元一,或芝诺的观念上之实一招徕了一个新的着落。原子论派也熟悉于芝
诺等的“空实”、“一多”、“是与非是”等对成辩证,但他们辩证研究的功夫又转到
了物质世界。德谟克利特于“原子”作成更具体的说明:原子各包含有活动的能力,于
组成万物时,因形状、秩序、位置三项差异(卷A第四章,又1042b12)而产生
形形色色的万物。“原子”这名称在公元后十八世纪又重新为英国化学家道尔顿所采用,
这表明近代科学探索物质的途径正还是德谟克利特先已行进的途径。原子论是希腊自然
哲学上最后最高的成就。
(16)苏格拉底与柏拉图学派。希腊思想原先重于自然哲学即物学方面。在后,
修辞与辩证之法既盛,学者的论题逐渐从宇宙论转向社会与伦理等问题。苏格拉底(公
元前468—399)允称这方面的翹楚。亚里士多德曾说到“普遍定义”与“归纳思
辩”在学术进境上两件重要发明(1078b29)
应归功于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建立“定义”(HρισμHI)以对付诡辩派(智者)
混淆的修辞,从而勘落了百家的杂说。但他的道德观念与社会思想不符希腊人的传统素
习,他的风尚也不合于当代的政治气氛,竟在七十岁时被当作诡辩杂说的代表,以惑乱
青年的罪名受刑。好多相从的青年在苏氏殁后,以学术成名,开辟了好些新学派,其中
柏拉图尤为杰出。
(17)苏格拉底在辩证中,由某些事例引出一些“公式”,再逐次增上,归纳新
的事例来扩充或修订这些公式,由公式造成的“定义”,就可作为是非的标准。这可说
是“意式”(ιδEα)的先启。关于柏拉图(公元前427—347)的意式论,其中
多少得之师说,多少是他自己的思想,至今尚无定论。柏拉图曾从意大利学派承受了丰
富的数理知识,也从克拉底鲁那里详悉了赫拉克利特的“消逝”说。他的意式可以看作
是苏格拉底的“定义”,也可以看作是意大利学派的“数比”。赫拉克利特即明识于感
觉世界之刻刻变化而不可捉摸,柏拉图因而指望在非感觉事物上求得不动不变的实是。
从若干事物中抽绎其共通性质,为之设立通名,这通名就代表了这一类事物的永恒实是。
这样人们于变动不息的万物原来无法认识者,就可由这些常住实是求得其真知识。巴门
尼德一元论派执一拒多,执是拒非;柏拉图的意式则“以一统多”(GHEFEπιπHMMω
F);抽象而具有普遍性的“意式”由此凌驾于物质个体之上。
但我们若想从柏拉图诸“对话”中完全确定意式论的实义是不可能的。这些“对话”
既是半文艺半哲学的体裁,所用名词后世也难严格加以界定。柏拉图的思想与年俱进,
前期与后期思致并不完全一贯。亚里士多德在“哲学”中所诽议的意式论大多是柏拉图
殁后,亚卡台米中所流行的学说。譬如MN卷反复论述数与意式各题时,迭举“一多”
(GHEFJαιπMηθHI)对成诸品种:(1)“一”与“大和小”,(2)“单位”与
“未定之两”,(3)“等”与“不等”,而诘责其间的谬妄,这些从意大利学派的
“有限”与“无限”(或有定未定)对成中发展的别名,实际是斯泮雪浦等持论的重点。
在数学成长初期,这些应是重要的疑难;在今日数理上已有许多确定的名词与公认的定
理,这些迷惑大都就不复存在。在没有完善的数学语言时,要想精确地说明数学问题,
总是十分费劲。本书译文的一些注释多少表达了数学语言成长的经历。
柏拉图认为计点事物的数可以脱离那一堆事物而成为本2、本3等意式数(象数),
这些象数若作为自然数来应用,便无庸訾议。意式论者有时超过这些想法,企图从数上
找出它实际不具备的特质,这常引人入于幻误。他们于意式数与可感觉事物的计点数之
间另设一系列的间体数,也是过度的虚拟。柏拉图从可感觉物形态上看,很少有准确的
几何图形,但几何却在处理那些理想的“象形”,他比照着,推想在数上亦应有类此的
“象数”。这些象形既有独立存在,那些象数也应独立存在。这些都难作成确解。数学
家过度重视数的作用,这在各民族文化发展史上是相同的。柏拉图学院的继承者们重数
学过于哲学,几乎忽忘了先师的“意式”,而以“象数”为“基本实是”。亚氏因此不
惮烦的反复申述哲学研究的范围,慎重指明大家所要考察的本体应为星辰、生物以及自
然万有,而不该是数和图形与意式;数与图形只是数理各门中的专门材料。
(二)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体系
(18)亚里士多德作为一个思想家,其主要成就在于名学分析;他用几何论证方
式或归谬法使人见到各家立论或假设之悖解处,常是简明而锐利;批评诸先哲时,常能
洞中前人的弱点。有些辩难,今人看来或觉烦琐,在古时则这些都是被重视的问题。我
们已知道“哲学”的编成是多年间断续的论文、讲稿或笔记的汇合;文内多套语,保留
着讲堂气味。哲学议论要求精审而又务广涵,故造句甚为繁复。运用古代不丰富的字汇
作析微阐幽的功夫,精萃的论断与反复的叮咛往往互见。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尝称誉
亚氏的思想条理能够摧毁柏拉图唯心主义和一切唯心主义,但在许多问题的辩证中也陷
于质朴的混乱。我们若发现这书中一些不符的行文与晦涩的句逗,应该不足深异。全书
综合而论,大致贯串而且具备着哲学论文上应有的细致。
(19)矛盾律。于列叙前贤哲学思想并历举了哲学诺主题后,他对于神话学家的
“混沌”传说,赫拉克利特的“永恒消逝”,阿那克萨哥拉的“万物混合”,普罗塔哥
拉的“人为物准”等名论,都用相反(矛盾)律加以勘察。A卷与F卷第五第六章否定折
中论者与诡辩学派的“意见两可”与“现象两可”论,彻底消除了在论理上的两可(
“是又不是”)与两不可(“也无是也无不是”)的模棱态度,使世人认识这些学说虽
似各具胜义,谈言微中,却实际无益于格物致知。他的辩难有时似亦简率,并未举出充
分理由;但就建立矛盾律的诸证明看来,他要为人世昭明是非而维护公理的心愿是悃愊
而诚挚的。
(20)范畴与本体。凡物必有所“是”,或是人,是马;或是白是黑,或是长是
短。日常的言谈或学术的理论就只在各述其所“是”。这样的云谓,亚氏曾在较早的名
学著作中厘订了十“范畴”(σJημαGαGηIJαGηHριαI)(参看“索引”“范
畴”条,见338面)(1)本体——人,(2)质——白,(3)量——六尺长,
(4)关系——倍,(5)时——今朝,(6)处——室内,(7)主动——抚摩,
(8)被动——被抚摩,(9)状态——健康,(10)位置——坐着。在“哲学”中
他依照这些范畴(或“云谓诸格”)处理各种各类的事物;其中9与10两范畴常被删
除,而4—8五范畴也有时不论。在前三范畴上,哲学特重本体。在本体中亚氏又分别
了可感觉本体与非感觉本体。他所论述的非感觉本体仍有所实指,在卷A中提示了(甲)
原动者,(乙)寄托在群星的精灵,(丙)灵魂在身死后可以独立存在的理性部分,这
三项为非感觉本体。意式论者所重的理知对象如“意式”、“意式数”、“假想直线”、
“本圆”等、以及通名如“普遍”、“科属”与“底层”等他都认为不能脱离个别事物
而独立存在,也就不能确乎为“本体”。
(21)是非、真假、主从之辩。在“实是”上,他又析出了三类重要分别:(1)
诸范畴之是非出于感觉,其为“是”为“非”与“有无”相同。(2)而“真假”之为
是非则为理知或判断上的或确或误;前者就一单纯事物认明其是非,后者则因两事物之
“离合”以求其是非。(3)另一类如“某某是人”,其所是者为“本性之是”;“某
某是有文化的”,则其所是者为“属性之是”。哲学所尚为“由己”之是;“偶然”从
属的事情不能确立专门的学术。这些分别好象是通俗常谈,实际则往往贤哲还不免弄错。
大家懂得“事有轻重、物有本末”,但在现世的纷纭中,事物却常被颠倒了本末轻重。
(22)物质与通式。亚氏的基本思想“物质与形式”(器与理)(KMηJαιEι
σHI)类似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无定限与有定限物”,也类似柏拉图的“未完之两”与
“一”。亚氏于数百年来各家所立诸对成(GαFαFGια)研究有素(参看索引三,
“对成”、“对反”条),于对反的性质也作出了说明,并确言“不能在一科属或一底
层上同时出现者方为真对反”,他把“形式与物质”作为每一个体所通有的原理或原因,
并不完全当作对成看待。他所用名词与所引事例比其前人为切实而通达。
虽近代各国翻译都用matter这字为之代替,他所谓KMη并不限于可感觉物质;
例如“科属”并不是能由官感认取的实物,亚氏却也将“科属”作为“品种之物质”。
他的“物质”,其基本涵义为未定形的材料。可感觉事物有好些等级;
(甲)那些仅有空间运动的如星辰,(乙)那些能改换的(具有质),(丙)那些
能增减的(具有量),(丁)那些能生灭的(本体)。后一等级逐级包涵前各等级。感
性事物可以包涵理性材料。物质与通式常相联结,永不分离,各不作独立存在。物质又
有各级差异,每一差异都有相应的通式;差异由原始物质演进至于最后切身物质,相应
地也就由原始形式演进至于是后特殊形式;最后的形式(理)与物质(气)之结合就是
一个个别本体。例如:土水火气为原始物质,凭某种形式(比例)结合而成肌肉、血液;
肌肉、血液等物质,又凭某种形式结合成手足五官等;手足五官等,作最后的切身物质
(即躯体),与灵魂相结合,就成为一个活人。这可算在诸先哲分歧的一元论与各式各
样的对成观念上获得了最后的综结。
(23)四因。亚氏在“物学”中曾标举了四因(KιGια)也就是四理或四原
(αJη):(1)物因(底因),(2)式因(本因),(3)动因(效因),(4)
极因(善因)(KMη,EιδHs,KψHF,KψHF,GEMI)。他把“动变渊源”与“终
极目的”两项加之于上述“物质”与“形式”两项,凭这四项,解释一切事物与其演变。
卷A对于诸先哲批评的要点就在说自然哲学家们只见到“物因”,后期的思想家如柏拉
图则又见到了“式因”,而忽于阐明动变渊源;阿那克萨哥拉的理性类似“动因”,但
他生平未曾把“理性”交代清楚;其他各家也都没有省识到宇宙有止于至善的终极目的。
亚氏在本书各卷中随处列示四因,于A卷中又特举了宇宙的总动因,也论到了“善”这
重要题目。但旧书目中所记亚氏“论善”的专篇现已失传。四因在应用上有时将式因、
动因、极因三者合并为一类,以与物因相并称,这样,四理仍又还原为“物质与通式”
两理。
(24)潜能与实现。在把一切独立本体分析成一个通涵的理器综合之后,亚氏再
以相比拟的平衡分析阐明了“潜能与实现”(δKFαμιIJαιEFEρFα)。这是从
研究动变与生灭过程中所得的新观念。倘一事物成为X,则原来必非X。但演变或创生
不能出于绝对不存在的事物;这必须先有一个能变成为X的事物存在。这“潜在”事物
与完全“实现”的事物,作为一个动态对论,相应于上述那个“物质”与“形式”的静
态对论。一元论者的“执一拒多”总难否定世上形形色色的万有之创生与其存在;二元
论或多元论的症结,在难于说明“由无成有”或“由一化多”的机缘。亚氏以这些对成
两端之一为潜在,另一为实现,大理石潜在地是一个艺神雕象,这样来解答希腊哲学史
上传统的迷惑。
(25)原动者。亚氏追求万物动因而想到必需有一个自身不动而致动于万物的永
恒实是,这在A卷中作了详细论述。他以当代的天文学为依据,从日月星辰来推论“原
动者”(JFHKFπραιGHF)的存在与其性质,是纯理知的产物,并无宗教感情。他说
这原动者就是理性,也就是神;这神已不同于希腊神话中人神相拟的诸神,也不是后世
圣经中所崇拜的上帝。若说毕达哥拉斯是迷信与智慧的混合,亚里士多德该是理知的化
身。但在他建立这宇宙“最高实是”时,他又显露了柏拉图纯意式的平息。先师殁后,
他行遍了当代文化学术的旷野,毕竟还常出入于柏拉图的篱落。只是在他自己的历程中,
发现了许多实事实物,找到好些认识万物、分析万物的方法,开辟了不少学术研究的门
径。这些方法嘉惠了后学。希腊晚出的思想家们丰富的想象力超越了感性事物而群务以
抽象观念为本体;这些抽象事物往往将人们引出现实世界,使之自囿于这些抽象事物所
点缀的迷园。亚氏嘱附后学:可感觉世界的万物正是学术研究的主题(1090a28);
他硁硁然以自然本体为重,坚持着“理知要符于对象”,“普遍不离个别”,“通式不
自外于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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