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海外華人|
外華新政策領域(1)
中國與海外華人
王賡武
本文力求闡明,最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某些事態發展,標誌著一個可以稱之為“外
華”(Externai China)的新政策領域(外華政策)(2)的出現。這個政策領域主要著眼
於那些屬於這種或那種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的中國國民,以及中國國內那些與
國外華族有親戚關係和認同的人們。這就意味著,它既不單單是與對外政策或中國以
外的事務有關,也不僅僅是涉及傳統意義上的海外華人或華僑(僑居在外的中國人),
即一般理解為包括所有在中國之外具有中國血統的任何人。這一新的政策領域尚將中
國國內的人民和各種問題包括在內,因此也關係到內政的若干方面。它涉及中國國內
外的大批人民,與對內對外政策均有關聯,並且還是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官員必須對
有關問題協力處理的職責所在。目前看來,這個領域的範圍是模糊不清和界限不明
的。此外,由於其範圍看來是如此廣大和界限不明,這個領域似乎還在擴充,其頭緒
紛繁,較關係所有海外華人的舊政策領域尤為微妙複雜。(3)
新政策領域最好是通過分析其所包括的各類人員集團來加以理解。顯然,生活在中國
的絕大多數中國人是不包括在內的。如果說“外華”涉及所有現居國外、具有中國血
統的人,尤其是那些已經加入外國國籍、與中國毫不相干的華人,那也未必妥當。先
對兩類人加以區分是有用的:一類是毋庸置疑的中國人,另一類是可以稱之為華族但
卻是外國國民的人。概括言之,第一類人由三部分組成:華僑;台灣、香港和澳門同
胞;歸僑(歸國華僑,和僑眷(華僑家屬)。至於第二類人,則可將東南亞的華裔與定
居於他處的華人加以區分。
12.1 華僑
先談華僑似乎比較適宜。從某些方面看,整個“外華”問題是由對待中國境外華人的
一些政策問題演化而來的。這些問題實際上肇始於十九世紀下半葉。“外華”問題始
於國外出生的華人獲得外國公民身分,和移居國外的勞工需要中國政府的官方保護。
十九世紀與二十世紀之交,隨著各項新的政策對被稱為華僑的一類人提供保護,並按
照1909年《大清國籍條例》予以正式法律承認,問題遂發展到了高潮。在中華民國的
統治下,尤其是在1928年至1949年國民黨南京政府時期,華僑問題變得日益重要。中
華人民共和國承襲了眾多與之相同的問題和政策,但自從五十年代後期以來,出於對
“華僑”一詞的日益審慎使用,已創立了一些新政策。“華僑”一詞現在的定義,只
指那些在國外生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4)按照這一定義,現在華僑一詞不可泛
用於所有海外華人。文化大革命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走得更遠,實際上廢除了中國
國內外一切有關華僑事務的部門和機構。但自1977年以來,在颳起一陣“恢復”文化
大革命前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疾風中,華僑問題重又成於顯著的位置。一時間僑務
問題看來又能回復到原來的突出地位,特別是在已故的廖承志(1908-1983)(5)領導
期間。但是,激動心情平靜之後,事情又變得十分清楚:華僑政策並沒有出現任何根
本性的改變。“華僑”一詞,至少在官方範圍內,仍有其嚴格的定義,即只限於在國
外生活的中國公民。
可是,在中國相對孤立的二十年中,發生了許多重要的變化。這些變化影響了華僑一
詞的使用。在此期間,又有大批華人從台灣、香港和澳門移居國外,特別是移居美洲
、西歐和澳大利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己所下的定義。這些從中國領土遷移出去
的人,從概念上說,都是中國公民。因此,當他們在海外居住但尚未加人外國國籍
時,就可稱之為華僑。由於台灣政府肯定把他們都看作是華僑,這一點就更好理解。
事實上,台灣政府甚至把香港和澳門的華人也算作華僑,這就在許多方面,為我們使
用和理解這一名詞增加了相當大的混亂。(6)如果事情僅限於美洲、歐洲和澳大利亞
各國的話,對誰是華僑或誰不是華僑含糊其詞,可能還無關緊要。但出自東南亞各國
政府的壓力,卻容不得半點混淆。五十年代,像印尼等一些國家,就在中國對華僑一
詞採用嚴格定義一事上,起過關鍵作用。其他各國也同樣堅決主張,華僑一詞不能用
於它們本國具有中國血統的公民。而且外交關係,特別是七十年代中期與馬來西亞、
泰國和菲律賓的外交關係,也足以確認這種範圍較窄而意義更為精確的用法。(7)
同樣具有重大意義的是,在第二次次界大戰後的一代海外華人中間發生的劇烈變化
--這與他們對中國自1957年以來,尤其是1966-1976年間,各項政策的看法不無關
係--他們現在想方設法成為外國公民。他們與他們的父母和祖父母不同,而且現在
還常常受到這些長輩的鼓勵,想方設法在國外定居,完全沒有回歸中國或者死於中國
的想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似乎已經料到會有這種變化,因而公開鼓勵這些華人定
居國外,並成為入籍國的忠誠公民。因此,現在對哪種人應稱為華僑,官方已不存在
誤解:華僑即暫時在國外生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包括持有香港和澳門護照的
人,而且也可以將中華民國(台灣)公民包括在內。(8)
即使按這一狹隘的法律定義,華僑仍可在世界各處找到,但數量則與以往不同。我們
不再像許多粗心大意的著作那樣,仍然習以為常地談論有華僑兩千萬。中華人民共和
國本身似乎認為華僑人數大約在四百萬左右。(9)這一數字如何得出尚不清楚,也許
還包括在國外的所有持台灣護照或香港英籍護照而具有中國血統的人,以及那些正等
待以這種或那種形式入籍的無國籍者。較為謹慎的佔計數字是接近二百五十萬,其中
大部分在印尼、北美和日本(越南方面的數字很難處理)。(10)不論是四百萬人還是二
百五十萬人,這些華僑的重要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來說尚不明確。現在,絕大多數印
尼華僑肯定希望成為印尼公民,而大多數最近從台灣或港澳去北美的華僑,則都在伺
機申請外國公民身分。儘管如此,他們同時還是“外華”的一部分。
12.2 台灣、香港和澳門同胞
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不把這些中國人視為華僑。他們是同胞--生來就是中國人,從
理論上說,他們具有與每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同等的權利。可以說他們屬於“外
華”,因為他們處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範圍之外。但是這種率直聲明是毫無意義
的。這方面的情況非常複雜,有必要將台灣同胞與港澳同胞加以區別。
首先,從表面上看,在這�堭N台灣同胞包括在內並不見得適宜。(11)台灣問題非同一
般,並且完全是另一個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理由主張這主要是一個內政問題。這
在1949年肯定是如此,整個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也肯定如此。但是,自從中華人民共
和國進入聯合國以來,尤其是自從1976年後中國重新向西方開放以來(1979年中美正
式建交也許是最佳的象徵),情況就起了變化。中國的重新統一不再像過去曾有一度
那樣,是壓倒一切和耗費心機的問題了。現在它與香港和澳門的前途密切相關;它引
發了關於仍身在國外的華僑的身分問題;有些問題涉及原居台灣的歸僑,和作為僑眷
對待的台屬,還有台灣的現代化經驗和它處理外籍華族的前例。
當然,台灣當局的存在,仍是中國有待解決的特殊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決這個問
題,不會像它解決港英政府,和(在它願意的時候)解決澳葡政府問題那樣輕而易舉。
只要台灣當局宣稱自己是中國的合法政府,台灣人民在事實上就絕對不是處於外部。
不然的話,從台灣當局的觀點看,就可以這樣論證,即大陸上的十億中國人,乃是它
的“外華”的幾個部分;而這不會有助於作出令人容易理解的分析。儘管如此,中華
人民共和國政策上的新近發展,已將台灣問題納入一個新的政策範圍,這個政策範圍
將其他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華人盡行包括在內。現在已經到了承認台灣同胞
已成為一個更大問題--“外華”問題--的一部分的時候了。
至於港澳同胞,他們在“外華”中的地位是無可懷疑的。就香港同胞而言,他們生活
於英帝國的殖民地,因而是英國的二等公民和英聯邦的次要成員,他們同中華人民共
和國或台灣的中國人顯然不同。唯一的問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稱他們為同胞對,還
是台灣當局將其算作華僑對。意見的分歧就在於兩個釋義:究竟香港是不是暫時為外
國人佔據的中國土地,和華僑的“僑”字是否指在任何地方(甚至在中國國內)的暫時
居留,還是現在應僅指在中國本土以外的居留。按照早期--即1858年以前--的用
法,“僑”字曾被用來指在中國內部的移民。只是大約在上個世紀,這個字才改為主
要指移居中國以外的人。(12)而自五十年代中期以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把它限定為指
在國外暫時居留,因此就不適用於香港。然而,儘管香港同胞不是華僑,他們肯定己
在中國控制範圍之外,因此顯然是“外華”的一部分。當然,到了1997年,香港就將
在法律上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一部分。不過,為1997年後五十年設想的安排則
暗示,香港人民仍將以這種或那種方式繼續作為“外華”的一部分。(13)果真如此,
那麼連同台灣和澳門人民在內,他們將為新政策領域增加兩千六百萬人,其中台灣約
為兩千萬人,香港和澳門共約六百萬人。
將台灣與港澳截然分開,視台灣同胞為一個獨特集團是可以做到的。但是,倘若強調
他們所表現的外部性質,那麼就有理由把這三類同胞歸為一類。簡言之,關鍵並不在
於這三個地區都是中國國土的一部分,或者所有這三個地區的人民都是不容置疑的中
國人,而是在於他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形成的共同問題的種類,和他們對中華人民
共和國所能作出的貢獻的性質。特別是香港,它對中國的現代化可以作出不少直接貢
獻:資本、技術和經營管理技能,以及在相當程度上它同工業化世界的牢固聯繫。台
灣也能以一種不同的方式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很大貢獻。由於它是獨立的,是資本
主義的,而且是成功的,所以對於後者的社會主義制度就形成了一種挑戰。然而,台
灣同時又體現出中國人的成功,這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許多人來說,無疑也是一種鼓
舞。況且,中華人民共和國還可號召許多已在發達國家中立身揚名的前台灣公民為祖
國服務。總而言之,在未來的歲月�堙A台灣的特續成功仍然可從外部為中國的現代化
作出重大貢獻。從中國終有一日重新統一的前景來看,人們總可期望台灣成為對中華
人民共和國的強烈刺激,直至它的所有潛力都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的一部分。在
此層意義上,台灣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步富強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97年前後
在香港能取得多大成就,在世人的眼�堭N會佔有特殊地位。(14)
12.3 歸僑、僑眷及其家屬(15)
歸僑的前身是海外華人,他們大多於1949年後返回中國。大多數歸僑是五十年代從東
南亞回國的,但從那以後,又大有增加,主要是六十年代從印尼回國的一些人和1978
年以來大批從越南回國的人。有些人是自願回國的,但大多數是出於非其所能控制的
原因被迫回國的,能夠說是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感召而回國的人為數極少,但他們
全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熱情歡迎。大多數歸僑似乎都在某些方面享有優惠待遇。這一類
人的成分很雜,從學有所長的專業者,到貧困的無專長的勞動者都有。現在,他們中
的大多數都已老邁,甚至當初他們帶回國的子女也都已經是中年人了。(16)
至於僑眷,或華僑眷屬,下定義是比較困難的。顧名思義,他們在法律意義上是華僑
的近親,但那只是在不嚴格地將華僑一詞用來泛指所有在海外的華人時方適用。既然
現在華僑極少,僑眷就是一個使用不當的名詞,因為現在這一名詞可用於任何與海外
華人--包括那些已成為外國公民而永久定居於國外的人--有親屬關係的人。當國
外親屬匯款回國時,僑眷可以稍得優惠,而這些優惠同那些在港澳同胞中有親屬的中
國人所得的優惠幾乎毫無區別,這就更增加了複雜性。此外,最近還鼓勵那些有親屬
於1949年隨國民黨政府遷台的人亮明身分,享受類似以前僑眷的待遇。於是,這一名
詞又被錯用,因為移居台灣無論如何也沒有使這些中國人變成華僑。另一方面,這些
在台灣的中國人,有許多已將其子女送往美國讀書,因而現在他們自己成了華僑或者
甚至是僑眷一類的人物。這樣一來,他們在大陸的親屬也就可以被看成是僑眷了。
(17)
這�堛滌暋D是,為什麼應將歸僑和僑眷包括在“外華”之內。今天,他們都居住在中
國;其中大多數人與其他中國人無從分辨,也很少有人會離開中國。將他們包括在
“外華”之內的原因既有歷史的,也有現實的。從歷史上看,人們可以追述到五十年
代和六十年代初的事態發展,但把他們歸入“外華”的唯一最重要的歷史原因就是他
們在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間的遭遇。他們當中的大多數人都因早年享有為數不
多的特殊權利而受到衝擊。不少人--和差不多每一個在1949年前曾居住國外的人
--都被指責有“海外關係”。他們的特殊權利,儘管為數不多,全被剝奪,來自國
外親屬的匯款以及與國外親屬的任何其他聯繫亦均遭到阻攔。許多人的遭遇悲慘,特
別是在他們回歸祖國的愛國動機橫遭責難,回國後的一舉一動均受到懷疑的時候。儘
管歸僑和僑眷並未被選作不公正待遇的對象,但他們身受的一切卻給他們留下了恐怖
的創傷,而且還對其海外的親友產生了完全消極的影響。有鑒於此,自1977年以來政
府竭力為一些歸僑和僑眷平反昭雪。(18)昭雪的最有效方式就是讓他們恢復他們的海
外關係。
這還有其現實的一面。由於政府對外國的經濟和技術勢力實行開放,而且需要表明其
有關秩序和進步的開明新政策,因此,不僅為歸僑和僑眷恢復過去的一切特殊權利,
而且還對他們慶幸重獲與外面世界交往機會所表露的興奮和熱情持默許態度,這是很
自然和符合人情的。政府認識到,大多數歸僑和僑眷所在的華南地區,不滿情結極
大,因此鼓勵諸如福建和廣東等省,特別是其較大的城鎮和眾多的橋鄉(從前與華僑
有廣泛聯繫的鄉村),恢復一切海外聯繫和接觸。(19)這就在很大程度上將歸僑和僑
眷置於“外華”政策領域。
當然,並非歸僑和僑眷的一切都與“外華”有關。他們的日常事務,有許多顯然是內
政事務,與涉及所有其他中國人生活的事務並無差別。但是,某些關鍵特色--如海
外華人對家鄉省市城鎮的投資,海外親屬對各級教育的財政捐助,甚至單純為了協助
歸僑和僑眷解決住房和生活問題的匯款--卻是直接關係到“外華”的事務,這是毋
庸贅述的。這些都有其歷史根源,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紀末葉,而且一直被認為是華南
沿海地區人民的貢獻。(20)
如前所述,存在著嚴重的定義問題。如果我們要確定目前究竟有多少歸僑,甚至更為
困難的是,要確定被官方承認的僑眷有多少時,這個問題的嚴重程度就很明顯了。可
靠的數字是沒有的。據處理歸僑事務的官方機構估計,目前約有歸僑一百萬人,但他
們又承認,許多歸僑僅僅是從周圍關係上可看出其為以前的華僑,另有許多人則乾脆
放棄了歸僑身分,這在他們已被完全同化,且在海外已無殘存關係時尤其如此。缺乏
可靠數字的其他原因中,包括有些官方機構有擴大權限和擴大歸僑含義的傾向,而另
一些則限制較嚴。(21)至於僑眷,幾乎沒有人敢於猜測,雖然有時引用的數字多達三
千萬人。(22)這方面的困難在於,不是所有的僑眷都主動地自認是僑眷。有時,只有
當海外有人查詢或在有海外匯款時,人們才會承認這一身分。但是,毫無疑問,在過
去大約六年間,歸僑和僑眷的活動復興得頗為引人注目。中國國內對這種復興的全面
反響如何尚不清楚,本文亦不擬在此深入討論這一複雜現象的所有方面。這�堥瓣ㄛO
說,作為一種政策領域,“外華”應將全部二千一百萬歸僑和僑眷都包括在內,而只
是說他們同屬於一個必須有意識地將對內對外政策混合在一起的領域,以及倘若他們
之中的任何人能將他們的海外關係調動起來,則這些關係中的每一種關係都能在中國
國內對地方--即使未必能對全中國--的發展和福利產生影響。(23)
如此說來,“外華”的第一類人就是那些毋庸置疑的中國人,他們未必都居住在中國
之外。第二類是那些外國國民。嚴格地講,他們是外國人,不能成為“外華”的一部
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並不以任何方式主張他們屬於中國。華僑一詞曾將所有生活
在國外的華裔子孫都包括在內。五十年代為摒棄這一舊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否
認同外籍華人有任何特殊聯繫。今天它們奉行這一政策。(24)然而,儘管如此,這樣
的外籍華人中,有許多人的活動仍然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上述三個集團的政策
(對內和對外的)以及其他許多政策。在考察這第二類人時,應該在東南亞的外籍華人
與世界各地的其他外籍華人之間作些比較。
所有外籍華人大多已在東南亞安家落戶,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上,正是五十年代來
自他們新的國家政府的壓力,使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首次意識到必須放棄將華僑一詞輕
率地用於所有海外華人的這種不正確作法,過去三十年事態的主要發展是,除新加坡
外,所有東南亞各國的華族已不如已往那樣明顯地看得出是華人。其部分原因是由於
三十多年來已沒有新的中國移民進入這一地區,另一部分原因則是由於各國政府都在
一心一意將盡可能多的華人融入其民族共同體。總的看來,由於事實上移民已瀕於絕
跡,上述的後一種作法就事半功倍了。今天,絕大多數東南亞華人已不再用華語閱讀
和寫作,許多人只能勉強講一兩種方言,有些人幾乎已看不出是華人,甚至更有一些
人可能已不承認自己是華人了。(25)
當然,在這方面,新加坡是個明顯的例外。而在馬來西亞的數量較多的華人則似乎已
實現了一種不穩固的均勢,其中一方面為華人逐步與當地人融為一體,另一方面為官
方尊重具有中國血統的人,保留其種族特徵的權利。這些權利在新加坡甚至更受保
障,那�堛熊堣H是多數民族,政府基本上由具有中國血統的公民掌管,此外,絕大多
數華族都能講、能讀和能寫中文,儘管未必很好。在這一方面,以及在新加坡領導人
顯示出遠見卓識和在財政、經濟上的才幹等其他方面。新加坡受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注意,然而,如同對東南亞其他國家一樣,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與中國的關係實
際上是一個政治上敏感的禁忌問題,不管華人的種族意識多麼強烈,也是一個會令新
加坡感到為難的問題。(26)東南亞的形勢既然如此,又如何才能使該地區的華族同
“外華”聯繫起來呢?
表面上,答案很簡單。這些華人無論如何不能是“外華”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
並未改變其置外籍華人--特別是東南亞的那些外籍華人--於不顧的政策。但是,
最近的一些事態發展,也許是出於無意,似乎使情況變得有些模糊不清。這些發展是
由於中國決定逐步對外開放而引起的。整個西方工業世界(包括日本在內)由此產生的
興奮請緒正方興未艾,許多華僑(特別是在美國和日本的華僑)和港澳同胞也同樣感到
興奮。甚至台灣同胞對這一形勢的轉折也不能無動於衷,儘管他們很少能直接有所作
為。一些外籍華人,特別是美籍華人企業界所表現的興趣,已經引起人們注意。隨著
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的改善和各種對華貿易來往禁令的解除,一些美籍華人已
公開在中國投資,主要是投資於旅館業和旅遊業。另一些人則在各經濟部門現代化方
面,提出了寶貴的建議,在科研和高等教育方面,提出的建議也不少。在此,背景情
況是很重要的:美國與台灣的密切關係已經建立起一種格局,使美籍華人得以多種身
分為台灣服務,如在貿易與工業、教育與培訓方面,甚至直接到政府機關任職。因
此,在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後,其他美籍華人就完全可依同樣的方式
來對待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不會有多大困難。當這些外籍華人來到時,中華人民共和國
也毫不猶豫地表示歡迎,甚至還選擇其中一些人聘請到研究所和大學�堨h工作。(27)
這些聘約之得以順利地訂立和接續,無疑是得力於美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整體政策
及其前此的對台政策。其他工業化國家的外籍華人接踵而至,即使不是直接到中國,
肯定也是通過香港。只要人們認為他們可以得到超過其他外國企業家的優惠待遇,他
們的活動就在國外成為評審細察的對象。出於顯而易見的原因,許多東南亞的外籍華
人都願趁中國的貿易和投資更加開放,從中獲取一些好處。他們雖然難以同來自南北
美洲的人競爭,因為那些人在北京、上海和國營企業中有家屬和其他關係,但有許多
人願意對未曾為其他外籍華人所顧及的一些華南地區(福建和廣東的某些地區)的發展
需要作出反應。值得注意的是,投資的意願極少出於情感和善心,而是出於追求利
潤。(28)但東南亞各國的政策與美洲國家的政策顯著不同。北美籍華人對中國現代化
作出貢獻並不構成對其所屬國的威脅,而大多數東南亞國家政府對華族的看法就不是
這樣了。因此東南亞華人捲入的程度就比較低,方式也就較為間接。就大多數東南亞
外籍華人而言,他們的貢獻--如果有的話--大概也不會超過偶爾匯款給華南的親
屬。儘管如此,他們還是同華僑、同胞(特別是香港同胞)以及歸僑和僑眷都有牽扯,
而這三者都屬於“外華”範圍。這些關係要比那些美籍華人的關係更加微妙和穩密,
但在具有牢固宗族紐帶及送人出洋去東南亞經商作工悠久歷史的橋鄉(鄉村)一級,特
別是在福建及廣東兩省,這種關係也並非不緊密和不重要的。(29)如果這些關係不能
使所有的外籍華人都成為“外華”的一部分,肯定也會使有些這樣的華人接近於“外
華”,並使他們對為“外華”制定的政策異常敏感。
但是,還有一個使問題變得更為含糊不清的領域。這就是常見於華僑歷史中的華人共
有的種族意識領域。隨同在現代化和開放方面的興奮情緒,華僑史的編寫已在中國激
起了強烈的感情。(30)這在過去也一向如此,而今天公眾對這一課題重新感到興趣,
則又賦予它以新的激情。負責當局現在已經意識到,五十年代以前華僑史上的某些沙
文主義特徵有復蘇的危險,特別針對某些傳統的主題提出了警告。例如,當局認為恰
當的寫法是強調華僑是移民而不是殖民者,對“朝貢制度”不應引以為榮,中國在東
南亞的宗主國形象是完全會令人誤解的。尤其不應沙文主義式地炫耀昔日中國在該地
區的軍事武功。今天,文化上的優越性已不可再提。相反地,華僑史應著重提一些積
極的貢獻:一方面,若重於愛國華人對中國民族革命的支援,另一方面,著重於其他
華人對各類東南亞民族主義者反殖民主義獨立運動的支援及對該地區經濟發展和技術
與教育進步所作的重大貢獻。(31)
這些警告是必要的。許多本世紀上半葉的華僑史都為擴大華僑一詞的使用範圍,將所
有在國外居住的華人都包括在內,從而為一個將所有外籍華人都包括在內的“外華”
概念提供了論據。如果聽任感情用事的沙文主義者編寫的話,那種華僑史就會將“外
華”的範圍擴展得更大。它可能導致這樣一種局面:外籍華人的種族觀念不斷加強,
最終導致這些華人對其定居國的忠誠在外國再度引起懷疑。(32)這無疑將會使今天在
中國之外究竟有多少華族的問題,成為一個政治意義越來越大的問題。
要說出外籍華人確實有多少實非易事。中華人民共和國似乎把這一數字定為大約一千
六百萬,即海外華人至少有二千萬人,其中百分之二十仍為中國公民。(33)若加以仔
細考查,顯然只是新加坡、馬來西亞、北美、日本、朝鮮以及西歐和南非的一部分地
區才有準確的數字。對印尼和澳大利亞的估計數字尚可接受,但對拉丁美洲、蘇聯和
東歐,則沒有可靠的數字。於大陸東南亞和菲律賓,官方數字與非官方估計數字相距
過大,以致實難確定誰是華族,誰不是華族。(34)如果我們考慮到許多具有中國血統
的人不希望被認作華人,甚至不希望被認作是華族,那未一千六百萬這個數字也許過
高。較為切合實際的數字可能是在一千二百萬到大大低於一千萬之間。(35)但是形勢
仍在變化。考慮到海外華人的數字在過去三十年中變動很大,那末現在的這些數字也
不過是對於一個華族分布的粗略估計而已。這個分布的一端是正在完全被同化的華
族,他們希望不在考慮之內。可是在另一端,天天都有新的外籍華人出現,包括那些
由華僑轉為外籍華人的人士。這是否意味著到本世紀末全球的華族數字將保持大致不
變,或是否還必須在現有估計上大量增加,在現階段還很難推測。與這�堛瑤蚼z有關
的是,這些華族(不管是一千六百萬人還是不到一千萬人)實際上不是“外華”的一部
分。但是,有關“外華”的一些國內外政策都涉及許多華族的生活,特別是涉及那些
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和澳門有華僑親屬的人,以及那些有足夠的這樣或那樣的資
格,為其自身的利益,或為其入籍國的利益,使中國對他們發生興起,或是使他們自
己對中國發生興趣的人。(36)在這些政策正日益擴大並取得成功的範圍內,更多的華
族會深深捲入“外華”事務。
適用於海外華人(廣義的海外華人一度稱為華僑)的舊政策領域,可以說在五十年代已
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放棄(但末為台灣當局放棄)。其本意在於想把政策領域縮小到只要
求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國際公認的正常方式對真正的華僑,即中國在國外的公民,提供
保護。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古老的華僑問題作為內政事務處理得極為不當,以致不
得不制定新的政策領域。恢復掌管海外華人事務的行政機構,與渴望恢復一切海外華
人的聯繫,是新政策最初的特徵。但是,隨著“四個現代化”政策的發展,顯然又出
現了一大堆密切相關而且需要一併考慮的新問題。這個新政策領域並不是用以替代老
的海外華人政策。儘管對華僑一詞所下的較為狹窄的定義曾使中華人民共和國考慮到
應當用甚麼來取代它。關鍵問題是港澳同胞對中國現代化的重要性。同樣重要的是願
意對台灣的經濟成就,因而也對台灣同胞,抱有積極想法。加上新的歸僑和在更廣義
上的僑眷,對這三類人都需加以更集中的考慮。因此,把他們列入新的“外華”政策
領域是完全合理的。但是還不大能肯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否打算把外籍華人也
一起包括進去。從審慎的官方政策觀點來看,這是不大可能的。但此項政策將以日益
增多的不同方式吸引外籍華人,如果它證明是一個簡化複雜問題的成功方法,並且靈
活到足以允許他們參加(不管程度多淺)的話,則尤為如此。
以上所勾畫的新政策領域,已將中國國內人民包括在內,儘管重要的是他們的對外聯
繫。另外還提到與之密切相關的將身為外國國民的華族包括進來的一些問題。而且,
並非微不足道的是,已經指出,要把涉及新政策領域的國內政策與對外政策分開是何
等困難。因此,似乎不難理解,為甚麼中國國內外的人們都被有些新政策的許多含糊
不清之處弄得莫名其妙,甚至困惑不解。
很多官員正在試圖澄清這些含糊不清之處,不便這個政策領域留有含混和定義不明的
餘地。他們也許不把它看作是“外華”,但不管他們怎樣稱呼它,他們承認需要對它
加以注意和解釋。只要它是不明確的和幾乎無所不包的,就會被人誤解為它仍是舊的
海外華人政策,只不過是改頭換面而已,因而對中國的鄰國構成威脅。這不是中華人
民共和國的本意,並且它原是出於中國自身的國內人道主義和現代化的需要,而不是
出於干涉別國事務的願望。看來這是很清楚的。但是,要是那些混淆“外華”與海外
華人的人濫施熱情,就會導致錯覺,最終在華族眾多的國家引起新的恐懼和猜疑。只
有謹慎地加以解釋,才能給這個新政策領域明確界限,並使其具體細節不越出範圍。
這不僅有助於使這個新政策領域為人們更好地理解,而且其本身還會使攙雜在一起的
國內外政策得以更有效地發揮作用。
註釋:
(1)本章內容曾於1984年1月在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作為講稿,又曾於1984年5月在阿德萊德(Adelaide)澳大利亞亞洲學會作為論文提出。
(2)“外華”一詞首次用於B. Hook (ed.), The Cambridge Encyclopedia of China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2), pp. 104-110,作為我的文章的標
題。該文作於1980年,文中我將華僑、香港與澳門的中國人、中國和台灣以外的華族均
包括在內,但末包括台灣的中國人。嗣後,我曾四次訪問中國,遂漸暸解到一個新的政
策領域已經出現。
“外華”一詞在中國尚未使用,而中譯“外華政策”則來自與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
學院和北京外語學院的中國學者的討論。雖曾考慮以“域外華人”一詞部分代替“海
外華人”這一舊詞,但這會將著點偏離此一政策領域而轉為強調實際上處於中國以外
的個人或社會集團。那將會使人產生誤解,因而仍保留了“外華”一詞。
(3)現在'Overseas Chinese"不再如以往那樣譯作“華僑”,而是有時直譯成中文“海外
華人”。它正慢慢地為“華族”所取代,意為“中國國外任何可以識別為華人的人。”
(4)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直至1970年為止的政策見Stephen Fitzgerald, China and the
Overseas Chinese: A Study of Peking's Changing Policy, 1949-1970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2),特別是內中第八章“非殖民化的試驗。”有關
“華僑”一詞,亦可參閱該書序言及頁155。
(5)廖出生於東京,其父廖仲愷(1878-1925)出生於舊金山。廖母(於1949-1959)及廖本人
(自1959始)曾當之無愧地先後出任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自文化大革命結束以來,該機
構稱為華僑事務辦公室,直屬國務院領導;關於廖逝世的報導,見David Bonavia,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1983年6月23日,頁15-l6。
(6)陳烈甫:《東南亞洲的華僑,華人與華裔》(台北,1979年),頁17-26,頁88-91。
(7)強調中國自1975年以來如何支持東盟(ASEAN),和似乎打算向東盟提供多大程度的
保證,並試圖把這些國家爭取到中國一邊來,是很重要的。中國在意識形態上作出的
僅同該地區過去的共產黨保持最低限度同志式聯接的決定,可能有其令人放心的一
面,但很少為人們理解。中國寧願放棄其與華族的密切聯接,並允許他們與當地人同
樣表示忠心,以此來保持其自身在意識形態上和對黨的忠誠。
(8)流行的用法則是另一回事。許多上了年紀的人雖已不再是中國公民,但仍以自稱華
僑為榮,而新近不論來自中國、台灣還是香港/澳門的許多移民,卻都拒絕對華僑一詞
作出響應。
(9)陳烈甫,頁17-18,按台北慣例,使用22,000,000這個數字,但此數字包括香港/澳
門在內,他並已承認這是廣義的“華僑”。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的數字為至少
20,000,000海外華人(包括華僑及具有中國血統的外國國民),其中有約百分之二十是中
國國民;洪絲絲:《華僑歷史研究工作的幾個問題》,載《僑史》(泉州晉江華僑事務
辦公室出版)1983年1月,卷I,頁2。
(10)如果陳烈甫所引台北僑務委員會1975年數字是正確的話,那末統一後的越南,華族
有155萬人;這可能就是台北和北京兩種數字相差200萬人的主要原由,另一方面,如
果自1975年以後,越南華族已有數十萬人離境的話,那麼對這一出入的解釋,可能還
必須從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將近50萬(1975年估計數)的無國籍者,或持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香港護照人員的數字中去找。
(11)不包括在The Cambridge Encyclopedia of China中的“外華”一詞之內(見註(2))。
(12)王賡武:"A Note on the Origins of Hua-ch'iao," in Community and Nation:
Essays on Southeast Asia and the Chinese (Singapore, 1981), pp. 122-123。
(13)此處無法說得確切。即使達成有關國籍的協議,使絕大多數香港人在法律上歸入中
國公民之列,這些公民仍將享有大大超過普通中國人的國外特權。
(14)在中國國內外,論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向台灣、南朝鮮、香港和新加坡取經的著
作日漸增多。關於台灣,新近有一本極為有用的概述:James C. Hsiung and others eds.
The Taiwan Experience, 1950-1980 (2nd edition)(New York: 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chinese Studies, 1983),特別是此書的前言(頁1-7)、引言(頁9-18)和有關經濟發
展部分(頁119-217)。
(15)關於這一課題的背景,見Fitzgerald, China and the Overseas Chinese一書第四章
"Domestic Overseas Chinese Policy 1949-1966",頁52-73。
(16)1980年9月,1983年7-8月和1984年3月在福建、廣東和北京與歸國華僑座談。
(17)來自1983年和1984年與地方和中央的歸國華僑聯合會負責人的座談。他們對歸僑和
僑眷仍保有的特殊權利只是輕描淡寫,但承認對這兩個名詞的含義有新的引伸,把從
台灣回歸的人(通常是經由香港、日本或美國)或在台灣有家屬關係的人包括進去。
(18)有關這一問題的文獻甚多,最常見的載於香港的各種雜誌,如《爭鳴》、《明報月
刊》和《七十年代》(現為《九十年代》)。作者在中國的訪問證實了有關歸僑和某些僑
眷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的經歷和其後進行的補救工作之描述的準確性。關於這一問題的
新近討論事例,見香港《華人月刊》(Life Overseas)第5、6期(1984年6月及7月)。
(19)這在福建省表現得特別富於戲劇性。福建不像廣東大部分地區那樣比較容易進入香
港和澳門,在1980年以前,與對外的聯繫基本上被切斷了(1980年和1983年在福州和廈
門同政府官員和學者的談話)。1980年,在廈門設立經濟特區的決定引起了極大的哄
動。1983年我在廈門時,正值國際機場啟用,歡慶的喜悅情景極為感人。
(20)廣東和福建的省市日報對一些較大的捐助均有報導,特別是報導那些具有支持當地
教育傳統遺風的慈善行為。有幾家僑務日報已經恢復出版發行,經常報導同海外華人
關係的消息。地方出版的其他報刊提供了更多的細節:典型的一份是福建晉江出版的
《溫陵》(我以前尚未見過,它在六十年代出版了四十期)於1982年復刊。對兩所供海外
華人就讀的大學(廣州的暨南大學和泉州的華僑大學)提供資助的消息,進一步鼓勵了這
種善舉。同樣重要的是對慈善行為的紀念,最著名的是紀念陳嘉庚對廈門大學和集美
學校的善舉:如七十周年紀念集,《陳嘉庚先生創辦集美學校七十周年紀念刊》(廈
門,1983年)以及《集美學校七十年》(福州,福建人民出版設,1983年)和《回憶陳嘉
庚》(北京,文史資料,1984年)。
(21)1984年與歸國華僑聯合會中央高級工作人員的座談。
(22)1983年和1984年與歸國華僑聯合會的中央和地方高級工作人員的座談。
(23)這是一個值得加以更充分地研究的重要課題。詳盡的官方記錄尚付闕如,但在中國
地方和省級報紙上以及香港的報刊雜誌上則不乏充分的事例,足以表明每一歸僑和僑
眷與他們親屬的聯繫,能為地方福利和經濟增長作出何等貢獻。
(24)這方面最重要的例子是1980年的國籍法,全文載於1980年10月6日《北京周報》第
40期(參閱第三、第五、第八和第九條)。第九條明確規定,任何出於本人自願取得外國
國籍的中國人自動喪失其中國國籍。
(25)Wang Gungwu, The Chinese Minority in Southeast Asia (Singapore Chopmen, 1978), pp. 3-8
。
(26)這一點可在中國對1975年3月拉賈垃南(S. Rajaratnam)先生和1976年5月李光耀先生訪
華作出的反應中得到證實[《北京周報1975年3月21日,頁5-6;1976年5月14日,頁3,
頁7-8;《遠東經濟評論》(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1976年5月14日,頁22-24,
1976年6月4日,頁14]。
(27)對這一敏感的課題尚無可靠的研究。我的主要材料來自香港的報刊雜誌,常見的有
《七十年代》(視為《九十年代》)、《爭鳴》、《地平線雙月刊》(現為《海外生活》)
和《明報月刊》。從中國的需要這個觀點來看,外籍華人能夠作出的直接貢獻是有限
的。日本、美國和歐洲的跨國公司必將起更大的作用。不過在東盟各國,重要的卻是
廣泛的家族和商業聯接,這種關係使該地區在經濟上緊密結合,間接地也有利於中國
同這個地區的貿易;Roy Hofheinz, Jr. and Kent E. Catder, The Eastasia Edge (New York:
Basic Books, 1982), pp. 200.
(28)在傳統的中國消費品貿易和重要的橡膠業中都是如此,見John Wong,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China's Changing Relation with Southeast Asia (London: Macmillan, 1984), pp.
l00-113,至於在中國投資,即使諸如新加坡、菲律賓及泰國等政府並不禁上,難於保證
足夠的利潤也一直是一種制約力量(1982及1984年與新加坡商會會員的晤談)。另一個需
要考慮的因素是多種多樣的風險(Hofheinz and Calder, The Eastasia Edge, pp. 2l2)。
(29)在福建和廣東方面尤其如此。參看我1983年7-8月訪問報告"South China Perspectives
on Overseas Chinese", in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Studies, no. 13(1985),及本
書第十三章。
(30)"Southeast Asian hua-ch'iao in Chinese History-writing",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Vol.XII, no. 1 (March 1981), pp. 1-14, 及本書第二章。
(31)歸國華僑聯合會副主席洪絲絲在北京華僑史討論會上的發言,1981年12月,載《僑
史》(見註(9))。
(32)這類疑問的最新例子是馬來西亞政府對馬來內亞華人私下訪問中國所作出的反應
[K. Das的報導,載《遠東經濟評論》(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1984年3月15日,頁
43-49]。更早一些的Rodney Tasker在同一週刊的報導則強調了這一根深蒂固的問題(1983
年5月5日,頁21-26)。
(33)見註(9)。
(34)The Cambridge Encyclopedia of China, p. 106。但這要隨時予以更新,而且它未將重要
性不大的西歐、南非、蘇聯和東歐的數字包括進去。
(35)這種“切合實際的”數字不僅考慮到一個眾所周知的現象,即具有中國血統的菲律
賓、泰國和越南公民拒絕承認他們是華人,也顧及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那
些父母是華人的青年人,這些青年人力圖確立其完全的新加坡人、馬來西亞人和印尼
人身分。有關菲律賓的例子(這已不再是例外)見Wong, The Political Economy, 其中說到華
族“按概括的估計,少則十萬人,多則可達八十萬人”(頁145)。
(36)自從1983年初以來,中英兩國關於香港前途的會談已經把外界的注意力從外籍華人
如何對中國的需要作出反應轉移開去。於是,原來可以從中找到有關華僑和華族活動
較為可靠資料的一些著名的香港出版物,總的說來,關於香港問題所佔的篇幅遠比有
關“外華”這一範圍較大的問題為多。除註(27)所述的雜誌外,我這�媮暀猺z《遠東經濟評論》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和《亞洲週刊》(Asiaweek)以及《大公報》、《亞洲華商街
日報》(Asian Wall Streer Journal)和《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等報刊。
1984年12月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現在可能消除籠罩這一新政策領域的一些不安情緒,而且樹下
一步如何進行或許能激發新的思路。
犀鳥文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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