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性文化

第六章 理学开始盛行的封建王朝 (宋、元)2


  第二节 妓业与宫廷淫风

  卖淫嫖娼,是性放纵、性泛滥的一种典型表现。在宋代,由于程朱理学的影响
和对社会加强控制的需要,对性采取了压抑、禁锢的态度,可是,妓女业却还是在
进一步发展,和前朝相比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看来,所谓“存天理,灭人欲”,
这“人欲”是消灭不了的,对自然现象加以压制,其结果只能是加强,而且是病态
的加强,这既是某种性文化的渊源,也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客观规律。

  一、矛盾的两极

  宋代对文臣武将的控制比前朝严格得多,由于理学渐炽,吏议渐严,这种控制
又逐渐从政治上发展到社会生活上。在北宋仁宗前后就开始对官吏狎妓加以限制,
违者要予以严厉的行政处罚。

  宋时阃帅、郡守等官,虽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熙宁中,祖无
择知杭州,坐与官妓薛希涛通,为王安石所执,希涛榜笞至死,不肯承伏。

  还有一件事是广为人知的:

  天台营妓严蕊……色艺冠一时。……唐与正守台日,酒边尝命赋红白桃花……
与正赏之双缣。……其后,朱晦庵以使节行部至台,欲摭与正之罪,遂指其尝与蕊
为滥,系狱月余。蕊虽备受棰楚,而一语不及唐,然犹不免受杖,移籍绍兴。且复
就越置狱鞫之,久不得其情。狱吏因好言诱之曰:“汝何不早认,亦不过杖罪,况
已经断罪,不重科,何为受之辛苦耶?”蕊答曰:“身为贱妓,纵是与太守有滥,
科亦不至死罪。然是非真伪,岂可妄言以污士大夫?虽死不可诬也!”其辞既坚,
于是再痛杖之,仍系于狱。三两月之间,一再受杖,委顿几死。

  从以上两例看来,当时对官吏狎妓的处分是很重的。而那两位妓女——薛希涛
和严蕊都是宁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愿出卖情人,从而使祖无择、唐与正免受处分,
可称义妓,令人扼腕长叹。而朱熹(即朱晦庵)以道学先生自居,“欲摭与正之罪,
遂指其尝与蕊为滥”,这是先进行犯罪认定,再去求证,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为
达到这卑劣目的,严刑拷打妓女,真太可恨了。

  当然,官吏与妓女私通,只要不被发现,也可逍遥法外。如张安道守成都时,
和官妓陈凤仪私通有时,两情甚洽,张还给陈写过多封情书。几年后,张升任尚书,
恐人摘其隐私,便委托姻亲王仲仪致书陈凤仪,把所有情书交王仲仪一起烧掉,才
消除了心头隐忧。但也有不少官吏因此而受处罚。例如,刘涣知并州,因与营妓有
私而谪为磁州通判;蒋堂知益州,因私官妓而迁河中府;苏舜钦提举进奏院,因召
两军女妓置会为人告发,竟被削职为民。熙宁年间,“两浙路张靓、王庭圭、潘良
器等,因阅兵赴妓乐筵席侵夜,皆黜责”。“王洙权同判太常寺,坐赴赛神与女妓
杂坐,黜知濠州。”

  这样是否可以杜绝官吏狎妓的行为呢?恰恰相反,上至皇帝,下至许多臣僚,
对此都流连忘返,狎妓之风日炽。

  首先是皇帝带头。那个风流皇帝“宋徽宗般乐艮狱中,久而厌之,更微行为狭
斜游。累至汴京填安坊京妓李师师家,计前后赐金银、钱帛、器用食物等不下十万。
”“宋礼宗癸丑元夕呼妓入禁中,有唐安安者,歌色绝伦,帝爱幸之。”清人史梦
兰在题为《宋艳》的诗中说:“宋史高标道学名,风流天子却多情。安安唐与师师
李,尽得承恩入禁城”,即是指此。

  《梦梁录说》:“朝廷御宴,是教坊歌板色承应。”《武林旧事》载:“丁未
年拨入勾栏弟子,嘌唱赚色施二娘、时春春、时住住、徐胜胜、朱安安、陈伴伴等
十四人。”《太平清话》说:“钱塘为宋行都,男女尚妩媚,号笼袖骄民。当时思
陵上太皇号。孝宗奉太皇寿,一时御前应制多女流。棋为沈姑姑,‘演史’为宋氏、
强氏,‘说经’为陆妙静、陆妙慧,‘小说’为史亚美,‘队戏’为李端娘,‘影
戏’为王润卿,皆宫中一时慧黠之选。”从以上史料看来,宋代宫廷和各种妓女的
关系是多么的密切。

  最荒唐的是宋徽宗,竟发生君臣同嫖的事。《贵耳集》说:

  道君幸李师师家,偶遇周邦彦先在焉。知道君,至匿于床下。道君自携新橙一
颗云:“江南初进来。”遂与师师谑语,邦彦悉闻之,隐括成《少年游》词。李师
因歌此词,道君问谁作,云:“周邦彦词。”道君大怒。时邦彦为开封府监税,命
蔡京以周职事废驰,押出国门,隔一二日道君复幸李师师家,不见师师,问之,知
送周监税,至更初始归。道君怒云:“汝从何往?”奏:“臣妾万死,知周邦彦得
罪,押出国门,略致一杯相别。”道君问有词否,云有《兰陵令》词,唱一遍看,
曲终,道君大喜,复召邦彦为大晟正。

  道君即宋徽宗,因信道教,所以起了这个名。周邦彦是宋代的一个著名词人,
风流倜傥,精通音律。看来两人同恋一妓,宋徽宗权大势大,但在李师师心目中,
可能周邦彦更有吸引力。宋徽宗可能也感到这一点,所以先由于吃醋而贬周,后又
叫周为大晟正以免得过于得罪李师师,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李师师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妓女之一,后世有许多戏剧、小说、诗词都涉及
李师师,对她还有一些研究与考证。小说《李师师外传》说她吞金自杀,但又有人
考证她在汴京失陷后流落到南方,潦倒终生。宋人刘子翬《汴京纪事》中有诗云:
“辇毂繁华事可伤,师师垂老过湖湘。缕衣檀板无颜色,一曲当年动帝王。”又宋
人张邦基的《墨庄漫录》云:“靖康中李生(指李师师)与同辈赵元奴,及筑球(
打球)、吹笛袁毬、武震辈,例籍其家。李生流落于浙中,士大夫犹邀之以听其歌,
然憔悴无复向来之态矣。”可见,对李师师的后一说较为可信。

  南宋时期,政治腐败,官员生活腐化。不仅是皇帝纵情声色,狎妓淫乐,而据
史书载,宋代的一些权臣,如王黻、秦熺、贾似道等几乎无不狎妓淫乐,腐化已极。

  王黻作相清朝假归咸平焚黄,画舫数千,沿途作乐,固已遭物论。绍兴中秦熺
亦归金陵焚黄,临安及转运司舟舫,尽选以行。择取浙西一路凡数百艘,皆穷极丹
艧之饰。郡县监司迎饯数百里不绝。平江当运河结彩楼数丈,大合乐,官妓舞于其
上,缥渺若在云问。熺处之自若。

  《宋史纪事本末》载:“贾似道少落魄,为游博,不事操行。会其妹入宫,有
宠于理宗为贵妃,召赴廷对,擢太常丞军器监,益恃宠不检,日游诸娼家,至夜即
宴游湖上。”又载:“似道既相,进娼优奉帝为游宴,台谏有议者,宣谕使裁去,
谓之‘节帖’”。直到南宋即将覆亡,“贾似道南窜,犹携所谓沈生、王生者自随,
二生天下之绝色。”这真是十足的亡国之风了。以上这些做法,可谓放僻邪侈之至。
更奇怪的是王黻,“于后园聚花石为山,中列四巷,俱与民间娼家相似,与李邦彦
辈游宴其中,朋邪狎呢。”住室都要模仿娼家而筑,对嫖妓宿娼的迷恋可谓登峰造
极了。皇帝如此,权臣如此,其他大小官吏狎妓也十分普遍,在史书与其它古人著
述中,这方面的逸事与丑闻真是连篇累牍。如韩之纯“平日以浪子自名,喜嬉游娼
家,好为淫媟之语,又刺淫戏于身肤,酒酣则示人。”当时官员又有“纳妾求知”、
“售妹入府”、“献妻入阁”等等丑行,不一而足。甚至谈禅也和淫乐混在一起,
例如张镃说,如“于有差别境中能常入无差别定,则酒肆淫房,遍历道场;鼓乐声
音,皆谈般若”。

  文臣如此,一些武将更是肆无忌惮。如吴玠抗金屡立战功,《宋史》记载他“
晚节颇多嗜欲,使人渔色于成都。”抗金名将韩世忠也有类似情况,《中兴遗史》
说他“晚年好游宴,常赴诸统制之请,莫不以妻妾劝酒,世忠必酣醉而后归”。常
以部下的妻妾劝酒,可见已经放纵到什么程度。一般说来,文臣们在这方面还要顾
忌一些“名声”,而武将往往有恃无恐,而朝廷对武将们也比较优容,不以礼教绳
之。为什么宋代对官吏狎妓限制很严但此风更炽,这是十分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
对此,可以从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来理解;可以从人欲不可灭的角度来理解;
可以从国家愈是衰微就会愈耽于苟且与淫乐来理解;也可以从封建礼教历来是管下
不管上来理解。

  由于程朱理学从元代开始被奉为官方的唯一哲学,所以到了元朝及明清时代,
一般的官僚蓄妓已不如唐、宋普遍。但元代的大贵族、大官僚中仍拥有不少妓妾,
他们不仅占有大量奴婢可以任意玩弄,而且常常强占良家妇女。最典型的例子当推
阿合马与燕帖木儿。阿合马官至平章政事,因受元世祖宠爱而势倾朝野,淫侈无度。
“如果有他喜欢的漂亮的女人,决逃不出他的魔掌。如果她是未出嫁的闺女,他就
强娶为妾,至少也要将她奸污。他一听说? 有漂亮的女儿,他手下的一帮爪牙,就
到她父亲那里说:‘你有个漂亮的女儿,嫁给我们的阿合马吧!我们叫他让你当三
年的封疆大臣,或其他的高官显爵,你以为怎么样?’这个人也不敢不答应,于是
只好忍痛舍弃自己的女儿。……这样一来,所有美丽的女子,或因为自己父母的野
心,或是慑于他的淫威,一个一个地都成了他的妻妾和情妇。”

  燕帖木儿秉国专权时,挟震主之威,肆意妄为。他“取泰定帝后为夫人,前后
尚宗室之女四十人,或有交礼三日邃遣归者,而后房充斥不能尽识。一日宴赵世延
家,男女列坐,名鸳鸯会。见座隅一妇色甚丽,问曰:‘此为谁?’意欲与俱归。
左右曰:‘此太师家人也。’”他还常常“择美姬温软少骨者,枕藉而寝,谓之香
肌席。脂红粉白,罗列左右,随其所取,以为花嬉玉乐”。据记载,他由于荒淫日
甚,体羸弱而死。

  像元朝统治者的这种腐化淫乐与前朝的汉人统治者相比,在本质上当然都是相
同的,但是,后者还带有较多的文化气息,富有诗酒留连、歌舞传情的浪漫情调,
而前者只是十分野蛮、粗暴、? 始地满足肉欲。这是一种十分落后的性文化,如果
说还有什么内容的话,那么,与宗教有一定的关系。

  元代统治者崇信佛教和道教,许多宫廷生活都与宗教有关。例如元顺帝时以宫
妓三圣奴、妙乐奴、文殊奴等十六人所表演的著名的《十六天魔舞》,表演的就是
佛教(密宗一派)的思想内容。据《元史·哈麻传》载,西蕃僧人伽嶙真善演揲儿
法(即房中术),秃鲁帖木儿将伽嶙真推荐给元顺帝,帝习而喜之,“乃诏以西天
僧为司徒,西蕃僧为大元国师。其徒皆取良家女,或四人,或三人奉之,谓之供养。
于是帝日从事于其法,广取女妇,惟淫戏是乐。又选采女为十六天魔舞。八郎者,
帝诸弟,与其所谓倚纳者,皆在帝前,相与亵狎,甚至男女裸处,……君臣宣淫,
而群僧出入禁中,无所禁止,丑声秽行,著闻于外”。可见,当时的宫妓,不仅要
表演歌舞,侍奉统治者,还要充作君臣和僧徒们施行房中术的工具。

  元代还有一个怪现象是和尚公开地蓄妓纳妾。如《元史·星吉传》载:“有胡
僧曰小住持者,服三品命,恃宠横甚,数以事凌轹官府,星吉命掩捕之,得妻女乐
十有八人。”又元世祖曾命杨琏真加为江南释教总统,他竟然“受人献美女宝物无
算”。更有甚者,当时的西番和尚竟敢公开入民宅奸污妇女,“泰定二年,西台御
史李昌言:‘曾经平凉府、静、会、定西等州,见西番僧佩金字圆符,络绎道途,
驰骑累百,传舍至不能容,则假馆民舍,因迫逐男子,奸污女妇。’”这当然是元
代统治者崇信宗教,纵容番僧的结果。

  二、妓女的发展变化

  宋代的妓女状况,与唐代相比,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少不同之处。

  北宋的宫廷乐舞制度多袭唐制。虽然其教坊的规模远不能与开元天宝时期相比,
但宫妓的数量仍相当可观,宫妓表演的内容也有新的发展,她们主要表演“队舞”,
有多种形式,在一个节目中同场演出的女妓多达153人。宫廷的这种盛大的“队
舞”往往是在皇帝生日或其他喜庆日子,在宴会上与百戏、杂剧等伎艺连台演出。
太宗、仁宗甚至还亲自制曲,以赐教坊。

  北宋皇帝除了拥有一定数量的教坊妓女以外,也像历代皇帝一样纳有大量宫女
供其娱乐,宋仁宗时仅前后外放的宫女就有500人。哲宗刚成年,太皇太后就挑
选世家女百余人入宫,徽宗更是风流重色,仅他即位后外放出宫的宫女就达247
6人。他甚至还让臣僚贵族分享他的艳福,如正和二年(1112年)四月,他召
蔡京入内苑赐宴,辅臣亲王皆得与会,就曾命令400名女乐表演歌舞,以致群臣
终宴尽醉。

  南宋建炎初蠲省教坊,绍兴十四年(1144年)复置,仅乐工就有460人。
到了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高宗又下诏“教坊即日蠲罢,各令自便”。此后
南宋宫廷不设教坊,凡皇帝寿诞和其他喜庆日子以及接待外国使臣,要举行乐舞活
动,一律采取由外面雇请的办法,把地方官妓或市妓集中起来排练一段时间,以便
届时从奉御前供应。这样做的原因,一是经济拮据,南宋向金称臣,每年要进贡大
量银绢,宫中已无力供养庞大的乐团;二是南宋都市文化繁荣,临安的民间乐舞艺
术大有压倒教坊之势,所以统治者也乐于欣赏。

  蒙古统治者建立元朝以后,宫廷乐舞制度也多仿效汉制,除设太常礼仪院(属
下没有女妓)以外,又置教坊、仪凤二司,主要掌管乐工艺人,供奉宴享娱乐等事。
元代教坊司女妓也主要表演“队舞”等其他乐舞,其规模和形式与宋代相仿,但在
内容上渗入了较浓的宗教色彩,在风格上则带有蒙古民族的特征。

  到了宋代,各类妓女的比重和唐代已有所不同。唐人宫廷艺人多至数万(开元、
天宝间仅宫妓就有4万),其盛况堪称空前绝后;地方官妓(包括营妓)次之;市
妓初兴,规模又次之。而宋代数量与规模最大的却是市妓,尤其是北宋的汴京和南
宋的临安,简直成了市妓的世界;其次是地方官妓(包括营妓),但因宋代开始禁
止职官宿娼,地方官妓的职能开始逐渐向市妓转化,到了元代,地方官妓和市妓基
本上就合二为一;再次才是宫廷艺人,而到了南宋,则索性把宫廷艺人取消了。

  宫廷艺人的衰落,标志着宋代统治者实力的衰落;而市妓的兴繁茂盛则标志着
都市的繁荣,商品经济日趋发达。元朝时有个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到中国,他住了
16年,回去以后写了著名的《马可·波罗游记》,在这本书中,他描写了南宋时
杭州的富丽,娼妓的繁多:

  京师(指杭州)城广一百迈当,有石桥万二千座,有浴室三千所,皆温泉。妇
人多娇丽,望之若仙。国君侍从的男女数以千计,皆盛妆艳服,穷极奢侈。城中有
湖(即西湖),周围皆崇台别馆,贵族所居。临岸多佛寺,湖心有二小渚,崇殿巍
然,临水望之如帝居,为士大夫饮宴之所,杯盘几筵,极奢丽,有时客集多至百余
辈。青楼盛多,皆靓妆艳饰,兰麝薰人,贮以华屋,侍女如云,尤善诸艺,娴习应
对,见者倾倒,甚至醉生梦死,沉溺其中。故凡游京师者,谓之登天堂,归后尤梦
京师。……

  看了以上这段记载,当时南宋小朝廷纸醉金迷、妓业繁盛发达的情况活跃纸上,
如在目前。“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
州”,真是一点不假。

  宋代乐户、妓女的来源及其户籍管理基本上沿袭唐代,但在某些方面又稍异其
制。首先,关于乐户的世袭制,宋代和唐代一脉相承,乐户、艺人一旦入籍,世代
相袭,乐户如果被放遣为良民,乐籍女子如果被良人娶纳为妻妾,均须经过官府批
准落籍免贱之后方可。其次,宋代也有罚良为娼制度,《宋史·刑法志》云:“妇
人应配,则以妻窑务或军营致远务卒之无家者,著为法。”意即以罪犯之妻女,配
给军中之无妻者侍寝。“于是军伍掠妇女,诬为盗眷,官司录罪孥及于良家妇之候
理者,固有宋第一粃政,二圣北狩,始议革除”。但宋代以罪犯妻女配设为掖庭女
妓者,似较少见。再次,宋代卖良为娼现象十分普遍,这是唐代所远不及的。对于
城市妓院买良为娼,宋代统治者不仅不加禁止,而且大力推行“设法卖酒制度”,
等于是提倡以售色辅助经商,这就导致民间女子大批自卖或被掠卖。南宋时还出现
了专门买卖娼妓的“牙侩”。所以,买良为娼实际上成了宋代市妓的主要来源,甚
至地方官妓中也有买卖良家女子入籍者。

  宋代乐户、妓女的社会地位与唐代相同。据《宋刑统》卷二十八载:“诸丁夫
杂匠在役,及工、乐、杂户亡者,太常音声人亦同,一日答三十,十日加一等,罪
止徒三年。”由此可知宋代乐户、太常音声人的社会身份仍与工户、杂户一样,都
属于“贱民”阶层,毫无人身自由,如果逃离职守,将被判处三年徒刑。关于乐户、
太常音声人的婚姻权利,《宋刑统》一字不差地照抄《唐律疏议》。(《宋刑统》
卷十四[议曰]:“其工乐杂户、官户,依令当色为婚。若异色相娶者,律无罪名,
并当违令,既乖本色,亦合正之。太常音声人,依令婚同百姓,其有杂作婚姻者,
并准良人。”)但宋代妓女落籍从良,后嫁给官员、文人为妾的现象比较常见,甚
至还有嫁给士大夫为妻最后被封为命妇的,如《鹤林玉露》中说:“韩蓟王(韩世
忠)之夫人,京口娼也。”韩世忠有四名妻妾分别被封为白氏秦国夫人、梁氏杨国
夫人、茅氏秦国夫人、周氏蓟国夫人。其中梁氏、茅氏和周氏都是妓女出身。另外,
宋代已开始对乐工、妓女的服饰加以限制,以作为卑贱身份的标志。《宋史·舆服
志》云:“端拱二年,诏……不系官伶人,只许服皂、白衣,铁、角带,不得服紫。


  到了宋代,又出现了一种“评花榜”的现象。所谓花榜,就是品评妓女等次。
花榜的主持者和品题者多为经常出入妓院征歌选胜的名士才子。最初,这些名士才
子不过是一时兴致所至,他们对自己所熟悉、赏识的妓女加以比较、品评或以名花
名单比拟妓女,或以科举功名桂冠分列妓女等次,并逐一题写诗词或评语来概括妓
女的特征,然后公之于众,以为风流快事。后来竟发展成为一种评选和品题名妓的
形式。

  品花列榜之前,主持者首先要选好花场,立好章程,然后召集全市名妓赴会,
一边行令竞饮,觥筹交错;一边品定高下,题写评语,并当场唱名,公之于众,围
观者往往累万。妓女“一经品题,声价十倍,其不得列于榜首者,辄引以为憾。”
据叶申芗《本事词》记载:

  刘几伯寿,素精音律。……熙宁中,以秘监致仕。《洛阳花品》曰:“状元红
为一时之冠。”乐工范日新能为新声,汴妓郜懿以色著。一日春暮,值牡丹盛开,
伯寿携范日新就郜懿赏花欢饮。因制《花发状元红慢》以纪之,云:“三春向暮,
万卉成荫,有嘉艳方坼。娇姿嫩质冠群品,共赏倾城倾国。上苑晴昼暄,千素万红
尤奇特。绮筵开会,咏歌才子,压倒元白。别有芳幽苞小,步障华丝,绮轩油壁。
与紫鸳鸯,素蛱蝶,自清旦,往往连夕。巧莺喧脆管,娇燕语雕梁,留客武陵人。
念梦役意浓,堪遣情溺。”郜懿第六,当时人皆呼郜六,生女蔡奴,色艺尤著。

  由此可见,北宋熙宁间汴京已开花榜,郜懿被品评为状元红,称一时之冠。又
据《醉翁谈录》戊集载:“丘郎中守建安日,招置翁元广于门馆,凡有宴会,翁必
预焉;其诸妓佐樽,翁得熟谙其姿貌妍丑,技艺高下,因各指一花以寓品藻之意,
其词轻重,各当其实,人竞传之。”

  又如,冯梦龙在《卖油郎独占花魁》中描写了南宋杭州名妓莘瑶琴也曾被称为
花魁娘子,可见宋代把最优秀的妓女评为花魁在南北各城市都已开此风气。这些花
魁,官妓和私妓都有。

  到了元代,乐籍艺人的规模虽比不上唐代,却要大于宋代。据马可波罗说,当
时京师娼妓就有2.5万余人,这个数字并不包括宫内的乐工、女妓。从《元史·
祭祀志》可以看到,仅在每年2月15日举行的祓除不祥、导迎福祉的宗教活动中,
有一次教坊司和仪凤司就曾出动1024名乐工、妓女随仪仗队周游皇城内外。除
京师之外,其它各地方城镇的乐人、妓女也要多于宋代。

  元代的乐户世袭制和买良为娼都一如宋代,尤其是元初灭南宋后,许多官兵先
掠娶江南良家女子,玩厌以后再卖入娼家,这种现象就和民族压迫交织在一起了,
直到至元十五年(1278年)才开始下令禁止。(《元史·世祖纪》:至元十五
年春,“禁官吏军民卖所娶江南良家子女为娼者,卖、买两罪之,官设其直,人复
为良”。)罚良为娼者也有,但不很多。挑选民女入宫的事例一直不断,如忽必烈
每隔两年或不到两年,就要派使臣到弘吉刺省挑选一百名或一百名以上的美貌妙龄
女子入宫。

  元代实行民族歧视政策,汉人、南人的社会地位本来就低,而乐人、娼妓又多
为汉人、南人充当,因而他们倍受贱视。首先,他们的社会身份贱同奴婢,如至元
五年智真杀死娼女海棠,刑部就是比照杀他人奴婢量刑。其次,元代更强调乐人、
妓女当色为婚,至元十五年(1287年),忽必烈曾下旨,规定了“乐人嫁女体
例”,只许“乐人内匹聘”。至大四年(1311年)八月,武宗又下旨:“今后
乐人只教嫁乐人,咱每根底近行的人,并官人每,其余的人每,若娶乐人做媳妇呵,
要了罪进,听离了者。”当然,妓女如在落籍从良之后嫁人,则又当别论。但元代
对这类女性也开始贱视,宋代官员娶从良妓女为妻妾尚可受封,而元代则规定:“
应封妻者,止封正妻一人。……或系再醮、倡优、婢妾,并不许申请。”再次,元
代在服饰上对乐人、妓女加以贱视已经制度化。《元工部律令》规定:“乐人每,
娼妓每,卖酒的每,全面钗钏等物,不得穿着。”延祐元年(1314年),仁宗
定服色等第:“娼家出入,止服皂褙子,不得乘车坐马。”至元五年(1339年)
,元顺帝又下令:“禁倡优盛服,许男子裹青巾,妇女服紫衣,不许戴笠乘马。”

  可见,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所谓“良贱”的等级区分越来越严格了。

  三、妓女的爱和恨

  宋代的妓女,其命运之悲惨,和前代的妓女相比,并无二致。

  从达官贵人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嫖客看来,妓女并不是人,而只是物,只是一
种供人们娱乐及发泄性欲的工具。既然是物、是工具,就可以任意使用、处置或丢
弃,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了。

  妓女除供男子任意发泄性欲外,可以被当货物一样地转卖,也可能被“以物易
物”地换取其它物品。以妓换马的这种古老的交易,也一再出现。李玖《异闻实录》
载:

  酒徒鲍生多声妓,外弟韦生好乘骏马。经行四方,各求甚好。一日相遇于途,
宿于山寺,各出所有互易之,乃以女妓善四弦者换紫叱拨。

  除此之外,家妓经常遭到虐待、拷打,甚至被摧残致死,例如《夷坚志支乙》
卷九载:

  井东兵马铃辖王瑜,……婢妾稍不承意,辄褫其衣,缚于树,削蝶梅枝条鞭之,
从背至踵,动以数百;或施薄板,置两颊而加讯杖;或专捶足指,皆滴血堕落;每
坐之鸡笼中压以重石,暑则炽炭其旁,寒则汲水淋灌,无有不死,前后甚众,悉埋
之园中。

  这种行为,真令人惨不忍闻,而在封建社会,这几乎是贵族、官僚、地主内部
的普遍现象。然而,古代最为残忍的家主当推南宋杨政,他摧残虐杀家妓的行为令
人发指:

  杨政在绍兴问,为秦中名将,威声与二吴埒,官至太尉。然资性惨忍,嗜杀人。
元日,招幕僚宴会,李叔永中席起更衣,虞兵持烛导往溷所,经历曲折,殆如永巷。
望两壁间,隐隐若人形影,谓为绘画。近视之,不见笔迹,又无面目相貌,凡二三
十躯。疑不晓,叩虞兵,兵旁睨前后无人,始低语曰:“相公姬妾数十人,皆有乐
艺,但小不称意,必杖杀之,而剥其皮,自首至足,钉于此壁上,直俟干硬,方举
而掷诸水,此其皮迹也。”叔永悚然而出。

  杨最宠一姬,蒙专房之爱。晚年抱病,困卧不能兴,于人事一切弗问,独……
此姬,常使侍侧。忽语之曰:“病势洴漉如此,万不望生,我心胆只倾吐汝身,今
将奈何?”是时,气息仅属,语言大半不可晓。姬泣曰:“相公且强进药饵,脱若
不起,愿相从泉下。”杨大喜,索酒与姬,各饮一? 。姬反室沉吟,自悔失言,阴
谋伏窜。杨奄奄且绝,久不瞑目。所亲大将诮之曰:“相公平生杀人如掐蚊虱,真
大丈夫汉。今日运命将终,乃留连顾恋,一何无刚肠胆决也。”杨称姬名曰:“只
候先死,我便去。”大将解其意,使给语姬云:“相公唤。”预呼一壮士持骨索伏
于榻后。姬至,立套其颈,少时而殂。陈尸于地,杨即气绝。

  凡家妓小不称意,杨政不仅杖而杀之,而且将她们的尸体剥皮,钉于壁上示众,
其数达二三十人之多,真乃惨绝人寰。从今日性科学的观点看来,这种人似有性心
理严重变态,乃性虐杀狂。甚至他在临死前,还命人勒杀宠妓殉主,由此可知这些
家妓的命运是何等悲惨。

  至于市妓,她们与狎客不是奴隶与家主的关系,一般不能被随意虐杀。他们之
间则纯粹是一种赤裸裸的商品买卖关系。妓女在妓院老板的管派之下,常年操皮肉
生涯,以计时或计次来向狎客索取金钱,于是男女之间本来应该是美好浪漫的性生
活,由于铜臭的熏染而日趋麻木,一切笑语欢颜都不过是逢场作戏,以至连性交也
逐渐成为一种机械运动而排除了感情的因素。但是,与家妓、宫妓相比,市妓、官
妓多少有了一些人身自由。宋、元时已下令禁止职官宿娼,军事行政长官原则上只
能传唤官妓以歌舞承应,而不能直接支派她们的性活动;鸨母只要求她们多挣钱,
在狎客较多的前提下,留经过夜,仍可由妓女决定。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她们在一
定程度上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有选择地献身,这就使她们与狎客之间的关系,既是一
种商品买卖关系,又带有一定的自愿平等色彩。如据《癸辛杂识》记载:

  南宋淳祐间吴妓徐兰擅名一时,吴兴乌墩镇有沈承务者,家巨富,慕其名,遂
驾大舟往游焉。徐知其富,初则馆之别室,开宴命乐,极其精腆。至此日,复以精
缣制新衣一袭奉之。至于舆台,各有厚犒。如此兼旬日,未尝略有需索。沈不能自
已,以白金五百星兼缣彩百匹馈之。凡留连半年,靡金钱数百万,于是徐兰之声播
于浙右。

  徐兰和沈承务的关系当然是买卖关系,一个腰缠万贯,重金买色;另一个看中
对方有钱,索以巨款并提供高质量的性服务,双方自愿、“平等”。总的看来,这
仍是人性的扭曲,但与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的宫妓、家妓相比,则要合理得多。

  由于市妓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因此有不少妓女和狎客之间的关系除了经济的因
素以外,还不同程度地含有才貌互赏、志趣相投的感情因素。例如北宋汴京名妓李
师师就曾经先后与词人晏几道、秦观、周邦彦互慕风流,共度良宵。晏几道曾作《
生查子》词云:“几时花里闲,看得花枝足。醉后莫思家,借取师师宿。”秦观也
有《一丛花》词曰:“年时今晚见师师,双颊酒红滋,疏帘半卷微灯外,露华上,
烟袅凉,簪髻乱抛,偎人不起,弹泪唱新词。”

  在某种情况下,妓女和狎客的性关系可完全排除经济因素,而成为恋人、密友、
知己,心心相印,不分你我,互相帮助。如柳永常在汴京角妓张师师家过夜,他当
时穷困潦倒,张师师不仅不要他的钱,而且还倒贴钱支助柳永。从下面这段叙述可
以看到柳永与妓女们的这种关系。

  耆卿居京华,暇日遍游妓馆。所至,妓者爱其词名,能移宫换羽,一经品题,
声价十倍。妓者多以金物资给之,惜其为人出入所寓不常。耆卿一日经由丰乐楼前,
是楼在城中繁华之地,设法卖酒,群妓分番,忽闻楼上有呼“柳七官人”之声,仰
视之,乃角妓张师师。师师耍而聪敏,酷喜填词和曲。与师师密。及柳登楼,师
师责之曰:“数时何往?略不过奴行,君之费用,吾家恣君所需,妾之房卧,因君
罄矣!岂意今日得见君面,不成恶人情去,且为填一词去!”柳曰:“往事休论。”
师师乃令量酒,具花笺,供笔毕。柳方拭花笺,忽闻有人登楼声。柳藏纸于怀,乃
见刘香香至前,言曰:“柳官人,也有相见。为丈夫岂得有此负心!当时费用,今
忍复言。怀中所藏,吾知花笺矣。若为词,妾之贱名,幸收置其中。”柳笑出笺,
方凝思间,又有人登楼之声,柳视之,乃故人钱安安。安安叙别,顾问柳曰:“得
非填词?”柳曰:“正被你两姐姐所苦,令我作词。”安安笑曰:“幸不我弃。”
柳乃举笔,一挥乃至。三妓私喜:“仰官人有我,先书我名矣。”乃书就一句:“
师师生得艳冶,”香香、安安皆不乐,欲掣其纸。柳再书云:“香香于我情多。”
安安又嗔柳曰:“先我矣!”挼其纸,忿然而去。柳遂笑而复书云:“安安那更久
比和,四个打成一个。幸自苍皇未款,新词写处多磨,几回扯了又重挼,奸字中心
着我。”(曲名《西江月》)三妓乃同开宴款柳。

  从以上这段记载看来,众妓惜柳之才,而柳也确实不止得到过一个妓女的经济
资助。张师师对他说:“君之费用,吾家恣君所有,妾之房卧,因君罄矣!”刘香
香也对他说:“当时费用,今忍复言。”都说明了这一点。这当然已不是通常意义
上的妓女与狎客的关系了。

  历史上还有许多妓女殉情的记载,例如北宋衡阳官妓王幼玉和柳富一见钟情,
并且盟誓焚香,约以嫁娶,柳富别后,幼玉竟以相思卧病而绝,临死前还剪去一缕
头发和几个手指甲,嘱以留赠柳郎。“颍妓刘苏哥与悦己者密约相从,而其母禁之
至苦,不胜郁悒,以盛春美景,邀同韵者联骑出城,登高冢相对恸哭,遂卒。”南
京行都角妓陶师儿与王生眷恋甚深,但苦于鸨母所间阻,不尽绸缪。一日游西湖,
王生与师儿相抱投入水中,舟人惊救不及而死。散乐妓林小姐与傅九两情甚洽,“
约窃负而逃,林母防其女严紧,志不能遂。淳熙十六年九月,因夜宿,用幔带两条
接连,共缢于室内”。

  对于妓女来说,所期望的就是落籍从良,从而终身有靠。

  南宋绍兴年间,全州司户单符郎见官妓杨玉哭泣而问曰:“汝今鲜衣美食,时
为爱重,有何不足耶?”杨玉回答说:“妾为女子愿为有家。若嫁一小民,布裙短
衾,啜菽饮水,亦是良妇。今在此迎新送故,是何情绪!”希望像普通妇女那样,
有个安安稳稳的家,做贤妻良母,即使是粗茶淡饭、生活简朴,也心甘情愿,这是
妓女的一种普遍心态。

  从良的妓女,有些人是找到了幸福之途,但有的妓女所托非人,结果也十分悲
惨。

  杨学士孜,襄阳人。始来京师应举,与一倡妇往还,情甚密。倡以所有以资之,
共处逾岁。既登第,贫无以为谢,遂绐以为妻,同归襄阳。去郡一驿,忽谓倡:“
我有室家久矣,明日抵吾庐,若处其下,渠性悍戾,计当相困,我视若,亦何聊赖?
数夕思之,欲相与咀椒而死,如何?”倡曰:“君能为我死,我亦何惜?”即共痛
饮。杨素具毒药于囊,遂取而和酒,倡一举而尽。杨执爵谓倡曰:“今倘皆死,家
人须来藏我之尸,若之遗骸,必投诸沟壑以饲鸱鸦,曷若我葬若而后死,亦未晚。”
倡即呼曰:“尔诳诱我至此,而诡谋杀我!”乃大恸,顷之遂死。即燔瘗而归。杨
后终于祠曹员外郎,集贤校理。

  这个杨孜登第入仕以后,负心悖情尚且罢了,更为狠毒的是,他为了不背上负
心之名以影响他的仕途,竟然有预谋地诱杀了真心爱他而且为他做出了重大牺牲的
妓女。可见官场是一个大染缸,一些封建文人一入仕途,大都心肠变黑,良心丧尽。
有些有人生阅历的妓女是看到这一点的,例如唐朝的鱼玄机就发出了“易求无价宝,
难得有情郎”的感慨。正因为如此,古代也有妓女并不盲目迷信文人士子,而是通
过比较识别,寻找真正的有情人,例如花魁女莘瑶琴最后竟看中了卖油郎。南京妓
女张小三就和商人杨玉山相爱达20年之久。

  妓女是做卖笑生涯的,而在她们的欢颜笑语中,实在是掩盖着不尽的血和泪。

  四、男妓继续发展

  在理学盛行的宋代,性禁锢、性压制和道学家的虚伪,都未能从根本上抑制住
人们的性需求和性活动,也未能从根本上压抑男风。查考史书,宋代的男风之事仍
旧不少。《宋书·五行志》载:“自咸宁太康以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
莫不尚之,天下咸相仿效,或是至夫妇离绝,怨旷妒忌者。”这说明当时的男同性
恋关系,天下仿效,连夫妻关系也受到影响,也不能算少了。据清代学者赵翼的《
陔余丛考》的记载,宋代浙江人不喜说“鸭”字,这是一种禁忌,因为“鸭”字在
那时是暗指同性恋和同性性行为的。

  宋代的男风在很多方面以男妓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方面有不少记载。

  陶穀在《清异录》中描述了北宋京师汴京男风充斥的情形:“四方指南海为烟
月作坊,以言风俗尚淫,今京所鬻色户,将乃万计。至于男子举体自贷,进退怡然,
遂成蜂窠,又不只风月作坊也。”

  清代赵翼在《陔余丛考》中也提到,当时京师有一班以卖淫为生的男妓,由于
男妓太多,以致宋徽宗政和年间对他们施以杖罚企图停止其活动。除了汴京外,其
它城市也存在男妓,直到皇室南迁以后仍有男妓。

  宋代朱暘的《萍州可谈》云:“书传载弥子瑕以色媚世,至今京师与都邑无赖
男子,用以图衣食,盖未尝正名禁止。政和间始立法,告捕男子为娼,杖一百,告
者赏钱五十贯。”《癸辛杂识》也有类似的记载。

  宋皇室南迁之后,金兵“士马疲敞,粮储未丰”,也不再渡? ,使南宋能偏安
江南,醉生梦死,社会出现了一时的繁荣景象,西湖画舫,夜夜笙歌,商贩往来如
织,在这种情况下,男风更盛。周密的《癸辛杂识》云:“吴俗此风(即男娼)尤
甚,新门外乃其巢穴,皆敷脂粉,盛装饰,善针指,呼谓亦如妇人,比比求合,其
为首者,号‘师巫”、‘行头’。凡官家有不男之讼,呼使验之。”这些男娼穿女
人的衣服,涂脂抹粉,互相称呼如女子,这是一种十分畸形的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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