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在几千年的文化发展过程中,有几次巨大的转变。殷周时代,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开创时期;春秋战国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盛况,可称为诸子时代。秦始皇焚书坑儒,使文化的发展受到一次严重的挫折。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于是儒学的经学占了统治地位,开始了经学时代。在经学时代,百家争鸣的盛况不见了。两汉之际,印度的佛学输入,到东晋南北朝时代而逐渐盛行起来,隋唐时代形成儒、释、道三教鼎立的局面。北宋时期,理学兴起,对于佛道“二氏”进行了批判,重新发扬先秦儒学。从南宋到明清,可称为理学时代。明代后期,欧洲传教士来到中国,致力于中西文化的交流。清代中期,鸦片战争以后,出现了严重的民族危机,于是一些进步人士向西方寻求救国之道,形成为西学东渐的新时代。
中国文化的长期发展过程中,有两次中外文化交流。第一次是佛学输入;第二次是西学东渐。
佛教传入中国,开始于两汉之际,当时流传不广。经历东汉、三国到东晋南北朝时代,佛教逐渐盛行起来。到隋唐时代而达到高潮。唐代采取三教并尊的政策。在哲学思想方面,佛学的内容比较丰富,而儒学则比较淡薄。但是隋唐的政治教育、典章制度仍以儒学为本。一些佛教流派接受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逐渐中国化了。思想史家称禅宗慧能的学说为中国化的佛学。但是禅宗在传承系统上仍远尊释迦,近宗达摩,自以为继承了印度的传统。
在唐代佛学兴盛的时节,韩愈发起了排佛运动,而鼓吹“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之道 ”。韩愈批判佛老,其矛头主要针对外来的佛教,具有保卫民族传统的意义。到宋代,程颐、朱熹提出了“道统”的观念,自以为直接继承孔孟之学。“道统”说表现了独断的态度,但是对于保卫民族传统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理学家采纳了佛学与道家的一些思想观念,讨论了佛学与道家所提出的一些理论问题,从而为孔孟学说补充了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基础,在本质上是先秦儒学的发展。有些人因为理学家受佛老的影响,于是认为理学是“阳儒阴释,或认为“朱羽陆释”,其实都是从表现上看问题。例如理学家重视心性的讨论,强调了心性问题,这是受到佛学的影响;但是,理学家所谓心性实与佛家所讲的心性大不相同。朱熹宣扬“性即理”,陆九渊宣扬“心即理”,其所谓理都是指仁义礼智之理,亦即父子君臣之理,这就与佛老学说根本相反了。
理学改变了三教并尊的局面,而成为宋元明清时代的主导思想,不是偶然的。理学虽然包含许多迂阔的观点,但是在根本上还是发扬了先秦儒家“以人为本”的思想,强调了人格价值。这在当时是具有积极作用的。
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受到资本主义列强的疯狂侵略,志士仁人都在谋求救亡图存的方略。康有为、梁启超主张变法维新,孙中山、章太炎号召革命,严复比较系统地介绍了西方的先进思想。到“五四”运动前后,西方近代许多学派的思想都介绍到中国来了。一些学者思想家希望到西方学术中找到救国之道。但是,各种学说虽然曾经流行一时,但是都不能解决挽救民族危机的问题。唯有无产阶级革命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来解决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终于取得了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唯有社会主义能救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是历史证明了的真理。
指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式的马克思主义,而是与中国革命实际密切结合的马克思主义。在政治上,马克思主义必须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在文化方面,马克思主义应与中国文化的优秀传统相结合。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结束语说:“德国的工人运动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继承者。”(1)我们中国人,学习马克思主义,也必须学习德国古 典哲学。但是,作为中国人,仅仅学习德国古典哲学,够不够呢?我认为还不够。作为 中国人,在学习马克思主义与德国古典哲学的同时,还应是中国古典哲学的优秀传统的继承者。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优秀传统的结合,应是中国文化发展主要方向。
时至今日,理学的时代久已过去了,应该建立中国文化的新统。事实上,中国文化的新统已经在建立之中。
每一民族的每一时代的文化,都构成一个体系。在每一时代的文化体系中,必然有一个主导思想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而在这主导思想之外,又有多种支流思想。如果对于那些与主导思想不同的各种支流思想采取压制的态度,必然引起文化发展的停滞。如果各种支流思想杂然并陈,纷纭错综,而没有一个占统治地位的主导思想,则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从世界文化史来看,每一民族每一时代的文化,既须确立一个主导思想,又须容许不同流派的存在,才能促进文化的健康发展。
我认为,新时代的中国文化应以唯物论与辩证法为主导思想。也就是说,新时代的中国哲学,唯物论与辩证法应占主导地位。而新中国的唯物论与辩证法应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哲学中的唯物论与辩证法的优秀传统的综合。纵观古今,展望未来,应该肯定唯物论在哲学中的主导地位。但是同时应允许唯心论以及自称既非唯心也非唯物的各种思想流派的存在。现在世界各国都允许宗教信仰的自由,新中国也允许各种宗教的信仰自由,既然允许宗教信仰的自由,则理应容许唯心论的自由,这是合乎逻辑的。
应该承认,灿烂光辉的新中国文化已在诞生成长之中。
1993年12月14日
(原载《中国文化研究》1994年第2期)
注 释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