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五人

  据说柏拉图写《理想国》的时候,只是第一句,他就改了九十次——“无怪柏拉图的东西是不堪入目了”,Samuel Butler在《笔记》(Note Books)中挖苦着说。一篇文章的“起”,确是顶难写:心上紧挤了千言万语,各抢着先,笔下反而滴不出字来;要经过好几番尝试,才理得出头绪,以下的“承转合”便爽快了。所以柏拉图写《理想国》的时候,他改了九十次的,也许只有第一句。
  用对话体来发表思想,比较容易打动读者的兴趣,因为对话中包含几个角色,带些戏剧的成分;彼此间语言往来,有许多扯淡不相干的话来调节着严酷的逻辑。我们读的时候——假使不忙着古典文学或西洋哲学史的考试——兴味并不在辩论的胜负是非,倒在辩论中闪烁着各角色的性质品格,一种人的兴味代替了硬性的学术研究,像读戏剧一样。所以,为弄文学的人着想,不妨把柏拉图加进了Aeschylus,Aristophanes的队,他的对话便是绝好的道德剧(Moralitics),不,还有笑剧(Farce)呢!譬如“Euthydemus”和“Gorgias”两篇对话,摹仿着诡辩家装腔作势的口吻,不就很像 Aristophanes的《蛙》(Frogs) 或Molière 的《女学士》(école des Femmes)么? Epicurus开过柏拉图的玩笑,说他是演戏的人(Dionysiokolax),哲学史家从来不敢提起这句非圣无法的话,不过,照我以上所说看来,这句顽笑未尝不是真理。
  柏拉图对话的主角最近又出现了一次,在J. B. Pratt的《宗教和哲学中的冒险》(Adventures in Religion and Philosophy)第一章里,是一篇比得上冯芝生先生的《新对话》的作品。
  但是我要讲的五个人,五个近代最智慧的人,却全没有用对话写过书,只有山潭野衲(Santayana)的《地狱对话》(Dialogues in Limbo)是个小小的例外。他们都写着顶有特殊风格的散文,虽然他们的姓名不常在英美散文选那一类书里见过。
  第一个是穆尔(G. E. Moore),他是一般人不以为能文的,不比卜赖德雷(Bradley),不比罗素,更不比雅俗共赏的詹美士和山潭野衲。但是他的是最特别的,个性顶强烈的文体。英国散文里也许有它的先例吧,至少我没有能找出来。有些像薛知微(Henry Sidgwich),不过薛知微的不是好文章,滞重,散漫,拖沓,泥土气,犯了许多修辞学定下的规律。穆尔既干净,又斩截,透明似的清楚——只是不美。穆尔的光明洁净是无可否认的,只是不美观,像秃发的人的头顶。像秃子的头顶一样,他绝无暗示力,说一句是一句,是哲学家中最无生发,最无蕴蓄的人。他具有一切 Stendhal 认为良好哲学家的品性——“干燥,清晰,没有幻象”(sec, clair, sansillusion)(尼采《超善恶》第二章第三十九节引)。情感当然是有的,在文章中倒看不见。偶而流露一种枯冷的幽默,譬如瘪了嘴的人的苦笑,记得Montgomery Belgion在《鹦鹉能言》(Human Parrot)l里曾说穆尔的文章句句是综合命题(Synthetic proposition)。穆尔的胆跟他的心一般的细,每说一句话,总要填满了缺陷,补足了罅缝,不留丝毫可指摘的地方。说着一句,又缩回了半载,用了一个字,倒解释了一大套,兜着数不清的圈子 (Ours, de tours et re-toure),极少直捷痛快一口气讲下去的。你找不出一句废话来,偏又觉得烦琐。他似乎不仅把理由(Reasoning )告诉我们,并且要把理解力(Understanding)灌输给我们。所以有许多人嫌他“费力不讨好”;贝子仁先生(E. S. Bennett)对我竟说他是“Insufferable bore”。在他那本《伦理学》(Ethics)里,这许多特点最显著。《伦理原理》(Principia Ethica)的文笔倒是极爽利的,想是少年著作的缘故。至于穆尔辩论的方术,在《哲学探究》(Philosophical Studies)中顶看得出,碰见了一个问题,老说自己不大懂,表面上是让步,其实是缩短战线,巩固阵地,这一点极像柏拉图对话中的苏格拉底。
  从穆尔到卜赖德雷,好像深冬回了春。他的文章是经名诗人爱理恶德(T. S. Eliot)先生在“For Launcelot Andrews”论文集中品题过的,至少崇拜爱理恶德先生的文人们应该知道有一个会写文章的他。但是爱理恶德那篇文章写得不甚好,标题是《卜赖德雷》,文章却偏重在《伦理探究》(Ethical Studies)一部书,又只注意到《伦理探究》的脚注里讽刺人家的话,似乎大题小做了罢?临了忽然心血来潮,无端把行为主义者华生(Watson)咒诅了一顿。借题发挥,须要认清目标;谈《伦理探究》而骂到华生,便是放野箭了,实用主义者像Schiller 之类才是该骂的:实用主义者动不动便说卜赖德雷是不通人事,违反常识的理想家;但是在《伦理探究》里,他偏把他所谓“俗见”(Vulgar notion)作为根据,他偏攻击功利主义的不近人情,违背常识,态度偏跟《现代不列颠哲学》(Contemporary British Philosophy)第二辑中穆尔的宣言相像,不是大可代卜赖德雷喊冤枉么?可惜爱理恶德先生只会高坐堂皇地下旨褒奖,不肯屈了身分来辩护,这番申冤工作便无人做了。诗人又说卜赖德雷的文笔最像安诺德(Arnold),这一点我也不大明白。我觉得卜赖德雷的是近代英国哲学家中顶精炼,质地最厚,最不易蒸发的文章。把一节压成了一句,把一句挤成了一个字,他从来不肯费着唇舌来解释,所以时常有人嫌他晦涩。安诺德是否如此,一翻文学史便可解决的。卜赖德雷遗作《格言》(Aphorisms)的出版,更可以证明他文笔的精警简约,此外还使我们吃惊着,想不到这个索居多病的老鳏夫居然是尝遍了,参透了爱情的滋味的人(参观申府先生译《爱经》);只是我们不知道具体的事实,否则,在Abelard和Amlei之外,倒又添了一位参情禅的哲学者。至于他的文笔,我想只有一个形容字——英文(不是法文)的 Farouche,一种虚怯的勇。极紧张,又极充实,好比弯满未发的弓弦,雷雨欲来时突然静寂的空气,悲痛极了还没有下泪前一刹那的心境,更像遇见敌人时,弓起了背脊的猫。一切都预备好了,“磨厉以须”,只等动员令——永远不发出的动员令。从他的敛抑里,我们看得出他情感的丰富。爱理恶德先生赞美《伦理探究》里骂人的艺术,这倒不错;把晚年《真实论集》(Essays on Truth and Reality)里骂詹美士和早年《伦理探究》里骂安诺德,骂 Harrison相比,态度是同样的客气,说话是同样的不客气,但是晚年的嗓子似乎提高了,似乎动了真气,不比早年带说带笑的。老年人了,肝火要旺(Liverish)的。
  罗素的文章,最好让有长期研究像申府先生等来讲。我只惭愧自己捉摸不住它的品性。你可以模仿穆尔到七八分像,模仿卜赖德雷到四五分像,只有罗素,你愈模仿,愈不像他;因为模仿脱不了矫揉造作,而罗素是极自然,极不摆架子的。清楚,流利,有锋芒,都是通常形容他的文笔的字——但是,他的文笔的特质偏潜伏在这许多形容字的夹缝里。顶平坦,顶没有阻力,有日常口语那样写意,却又十分文静——刚好与齐名的怀惕黑(Whitehead)相反。读他的时候,我们往往顺了他的意思滑过,忘掉是在读着好文章。除非到他讲得兴高采烈的地方,议论特别的风发泉涌,我们才如梦初醒,悟到我们是读着一个现代的伟大散文家的作品,一半懊悔,一半诧异着向来能没有留心他的妙处。这种地方,在罗素的书里,举不胜举,随便打开他的一部书来,例如《神秘主义和逻辑》(Mysticism and Logic)吧,在第六十面上,我们就看见一节诗的散文——还是散文的诗呢?——像情人一般的颂赞着数学的崇高和美丽,使们们想到Victor Cousin描写另一个数理哲学家——Pascal——的名言:“燃烧着热情的几何学”(La Geométrie enflame)。罗素的思想也是流动不呆板的,跟基督教《圣经》所说的风一样,要到哪里,就到哪里,所以《宗教和哲学中的冒险》里要给他一个混名叫“马浪荡”(Mr. Try-Everything-Once)。 Dionysus 式的性情, Apollo式的学问(借用尼采《悲剧的产生》中的分别),这是罗素的特点,也是我大胆对于他的按语。最后,听说罗素的文章已经被选入一本什么高中英文读本,居然和我们的政学界名流的社论时评并列,这,在罗素,不得不算是一种新享受的国际荣誉了!
  詹美士有两点像罗素:(一)罗素的学说是极科学化的,而性格却带些神秘;詹美士的主义虽是功利化的,他的脾气偏倾向于宗教;(二)在本文所讲的五个人里,只有他们俩有Enthusiasm(姑且译为“火气”),詹美士的火气更大,不比穆尔的淡漠或卜赖德雷的庄重。Macy 在《美国文学的精神》(Spirit of American Literature)里把“勇往直前”(Straight - forward )四个字——也就是詹美士批评柏格森的四个字——来形容詹美士的文笔,一些儿不错。因为他有火气,所以他勇往直前,大笑大闹,充满着孩子气。罗素的是文静,他的是活泼,带一点粗野的气息。他的笔时常要放纵出去,不受他的管束;我们所以往往觉得他不切题。不论俗语土语,他的文章里都用得着,尤其是极村气或极都市气的比喻,这许多当然使读者感到新奇,不过,有时也嫌突兀,跟周遭的文境不甚调和似的。所以詹美士的文章并不比罗素的易读,有如许多人那样想。他的是一种速度很快而并不流利的(Rapid but Jerky)文笔,仿佛一条冲过好多石块的奔流。罗素讲的东西极专门,因此反衬出詹美士的书容易懂了。詹美士的书非常通俗化,被选入文学读本的可能性也极大,在他那部较专门的大著《心理学原理》(Principles of Psychology)里,有不少绝名隽的小品文,例如讲“自我”一节中说我们为什么不得不祈祷,又如论习惯是怎样造成的。《宗教经验的形形色色》(Varieties of Religious Experience)当然是他的最富于文学意味的著作;假使我们不常看见歪诗和打油诗的话,我简直想套一句现代文学批评的烂调,说这本书“美丽得像一首诗”了!
  山潭野衲是五个人里顶多才多艺的。他的诗里,他的批评里,和他的小品文里,都散布着微妙的哲学,恰像他的哲学著作里,随处都是诗,随处都是精美的小品文。《微末》(Trivia)的作者,L. P. Smith为他选的那本《小品文》(Little Essays),中间倒有一半是从他的大著《理性的生命》(Life of Reason)里挑出来的。山潭野衲的运气比以前四个人里谁都好,因为有裴理斯脱莱(Priestley)先生在《近代文学里的人物》(Figures in Modern Literature)那本书里极精致地分析着他的文笔。裴理斯脱莱先生讲过的话,我不再讲,只略为补充几点。他说山潭野衲在表面上差不多是“国际联盟”的化身,一个温文高贵的世界公民,而内心像有什么东西在交战着,先天的西班牙的遗传似乎不能跟后天的美国的习惯融合无间。裴理斯脱莱先生没有读到《现代美利坚哲学》(Contemporary American Philosophy)第二辑里山潭野衲的自述,在那里山潭野衲自己就说他怎样不得已用英国人的文字来发表非英国人的思想,所以格格不相入了。山潭野衲也是绝无火气的,但是他跟穆尔和卜赖德雷又不同,一种懒洋洋的春困(Languor ) 笼罩着他的文笔,好像不值得使劲的。他用字最讲究,比喻最丰富,只是有时卖弄文笔,甜俗浓腻,不及穆尔、卜赖德雷和罗素的清净。他的书不易看,有一点很近卜赖德雷,他们两人的文笔的维维组织——Edith Sitwell的Pope传里所谓texture ——都很厚,很密;他们的文笔都不是明白晓畅的,都带些女性,阴沉,细腻,充满了夜色和憧憧的黑影(Shade)。他三年前一本批评人文主义的书——《绅士遗风的末路》(Genteel Tradition at Bay),最可以代表他态度的潇洒,口气的广阔。同样的讲“文化”(Culture),衬着这个独立主义的文人的胸襟,人文主义立刻显得固执、狭小了。
  除了柏拉图或培根以外,一般哲学家的文笔是从来被忽略的。在剑桥大学的两部大文学史里,Sorley教授写的《英国哲学》、Conen教授写的《美国哲学》,都不注重文笔,还是通常哲学史的写法,此外的文学史更简陋得可悲了。所以我有时梦想着写一本讲哲学家的文学史,每读一本文笔好的哲学书,这个梦想便在心上掠过。这本文学史是不会长的,譬如近五十年来够得上有文学价值的英美哲学家,不过本文的五个人——至多,加上三四个二等角色,像Royce,Andrew Seth,Balfour之类。一切把糊涂当神秘,呐喊当辩证,自登广告当著作的人恐怕在这本梦想的书里,是没有地位的,不管他们的东西在世界上,不,在书架上占据着多大地位。所以,你看,这本文学史是当不得人名字典或点鬼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