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颂

  曹葆华作,新月书店出版,一九三二年,实价大洋四角。

  已往的诗人呢,只值得我们的记忆了,新进的诗人还值得我们的希望——希望到现在消灭为已往的时候,他也能被记忆着;在不舍昼夜的流水面上,他,像济慈,居然记下了姓名,留传片言半语以至于千百首诗歌,感荡了无量数的读者的心,跟随作者的心一同颤动,跳跃!
  所以,新进的诗人总有价值供研究的,即使研究之后发见他的无价值。他还未经论定,我们可以借他来测验我们美感的锐钝,文心的灵滞;他还没有成名,我们可以对他说老实话,免得附庸风雅,随声说好,做文学批评上的势利小人(snob)。当然,我们对他的批评决不是最后的话(Last word),因为他正是“方兴未艾”,只要我们能抢在头里,说一句最先的话,我们也心满意足了。
  有一种诗人的“诗品”(在司空图用这个名词的意义上),常使我们联想到一阵旋风,一团野火,蓬蓬勃勃的一大群强烈的印象。这种诗人好比几何学中的垂直线,他把读者两分(Bisect)了:读者不是极端喜爱他,便是极端厌恨他;他绝不会让你守淡漠的中立。谁是绵羊(Sheep),谁是山羊(Goat),井井然分开了,不留下任何Tertium Quid。在这种产生两极现象的诗人中,《落日颂》的作者有一个位置,一个不低的位置,所以他(出了两部诗集的人)从来没有碰到公平无偏颇的批评。在他的诗里,你看不见珠玑似的耀眼的字句,你听不见唤起你腔子里潜伏着的回响的音乐;他不会搔你心头的痒处,他不能熨贴你灵魂上的创痛——他怎样能够呢?可怜的人!他自己的灵魂正呼着痛。这种精神上的按摩(Spiritual Massage),不是他粗手大脚所能施行的。不过(一个很大的“不过”),他有他的特长,他有气力——一件在今日颇不易找的东西。他的是一种原始的力,一种不是从做工夫得来的生力,像Samson。“笔尖儿横扫千人军”,他大有此种气概;但是,诗人,小心着,别把读者都扫去了!你们记得“狮子搏兔亦用全力”那句妙语罢?这便是有气力的不方便处。有了气力本来要举重若轻的,而结果却往往举轻若重起来。试看作者Souffle的小诗,例如《灯下》,都不免于“笨拙”,借用作者自己的字;只有《五桥泛舟》,夷犹骀荡,有一点儿,只是一点儿,旧诗的滋味。
  粗浅地说,文学作品与非文学作品有一个分别:非文学作品只求Readable——能读,文学作品须求Re-readable。Re-readable有两层意义。一种是耐读:“咿唔不厌巡檐读,屈曲还凭卧被思”,这是耐读的最好的定义。但是,作者的诗禁不得这种水磨工夫来读的。为欣赏作者的诗,我们要学猪八戒吃人参果的方法——囫囵吞下去。用这种方法来吃人参果,不足得人参果的真味,用这种方法来读作者的诗,却足以领略它的真气魄。他有Prime-sautière的作风,我们得用Prime-sautière的读法。行气行空的诗切忌句斟字酌的读:好比新春的草色,“遥看近却无”;好比远山的翠微,“即之愈稀”。在这里,Re-readable不作“耐读”解了,是“重新读”的意思。
  话虽如此说,在作者一方面却断不可忽略字句推敲,修饰的技巧。作者的雕琢工夫粗浅得可观:留下一条条纵着横着狼藉的斧凿痕迹,既说不上太璞不雕,更谈不到不露艺术的艺术,作者何尝不想点缀一些灿烂的字句,给他的诗添上些珠光宝气,可惜没有得当;诗中用字句妆点,比方衣襟上插鲜花(这是Gray的妙喻),口颊上点下了媚斑(Beauty Spot),要与周遭的诗景,相烘(Intensify)相托(Contrast),圆融成活的一片,不使读者觉到丝毫突兀;反之,妆点不得法,便像——对不住,像门牙镶了金,有一种说不出的刺眼的俗。镶金牙的诗充分地表示出作者对于文字还没有能驾驭如意。他没有能把一切字,不管村的俏的,都洗滤了,配合了,调和了,让它们消化在一首诗里;村的字也变成了诗的血肉,俏的字也变成了诗的纤维:村的俏的都因为这首诗而得了新的面目,使我们读着只觉得是好诗,不知道有好字。在作者手里,文字还是呆板的死东西;他用字去嵌,去堆诗,他没有让诗来支配字,有时还露出文字上基本训练的缺乏。声韵一方面的毛病,例如凑韵,急口之类,我们都存而不论,专讲作者的用字。文字呢,当然是随人立义的,但是也有一个界限——以不侵犯旁的字为界限,像自由一样。作者似乎不管这一点,往往强制一个字去执行旁一个字的任务。这种不顾原来的意义,信手滥用的行为,无以名之,名之曰文字的强奸(罪过!罪过!),强奸文字有相当的报应:在文法上不可通,在道理上不可懂。这一类的风流罪过,作者犯下了不少,尤其在显比和隐喻(Simile and Metaphor)上。我常想,每一种修词的技巧都有逻辑的根据(这也许因为我喜欢 Logic-chopping罢?);一个诡论(Paradox),照我看来,就是缩短的辩证法三个阶段(A dialectical Process tronqué),一个比喻就是割截的类比推理(An analogy tronqué)。所比较的两桩事物中间,至少要有一点相合;否则,修词学上的比喻牵强,便是逻辑上的不伦不类。当然,比喻的好坏不尽是逻辑上的问题:比喻不仅要有伦类并且要能贴切,一个有伦类而不贴切的比喻我们唤作散漫比喻(Loose metaphor)。关于这许多,我另有文章来讲。诗人心思锐敏,能见到“貌异心同”的地方,抓住常人所看不到而想得懂的类似之点,创造新的比喻,譬如Baudelaire的Correspondance, Rimbaud的Voyelles, Earnest Rhys的Words。但是作者的比喻,不是散漫,便是陈腐,不是陈腐,便是离奇;例如“灵魂像白莲花的皎洁”(《沉思》),“举起意志的斧铖”(《想起》),“《嵌妆》在《琅??》的歌里)”(《告诉你》),“落叶扬起了悲歌”(《灯下》),“几点渔火在古崖下嘤嘤哭泣”(《沉思》),都算不得好比喻。我只看到两个好比喻:《告诉你》一首中的“清风摇曳中我看乌鸦怎样驼走日色”和《江上》一首中的“倾听暮色里蜿蜒的晚钟”。第一句还不算得十分特创,因为我们想到“玉颜不及寒鸦色,犹带昭阳日影来”那两句好诗。第二句差不多把钟声的形状逼真地描写出来了——随着一丝风送,高,下,袅袅地,由浓而淡,溶失在空濛里。
  看毕全集之后,我们觉得单调。几十首诗老是一个不变的情调——英雄失路,才人怨命,Satan被罚,Prometheus被絷的情调。说文雅一些,是摆伦式(Byronic)的态度;说粗俗一些,是薛仁贵月下叹功劳的态度,充满了牢骚,侘傺,愤恨和不肯低 头的傲兀。可怜的宇宙不知为了什么把我们的诗人开罪了,要受到这许多咒诅。但是,作者的诗不仅情绪少变化,并且结构也多重复,举个例罢,《夕阳》的结尾道:
   “………………这样
   沉思,我不禁悲忧,吐出了几缕叹息。
   同时江上的琵琶又送来无限哀怨,
   催起我………………”

《不幸》的结尾道:
   “………………像这样
   我怎不抑郁,不悲伤……
   ………………同时
   隔壁的婴儿送来一阵啼叫使我
   慨叹………………”

《沉思》的结尾道:
   “…………正这样深思,遥远处忽来
   几声寺钟,在我黯淡的心中添上阴霾
   正如夜色的苍茫…………”

《叹息》的结尾道:
   “沉思………………
   ……………………
   ……………………
   ……………………
   ……………………
   ……………………
   但是山后的杜鹃还送来几声啼泣,
   在我悲哀的心上…………”

《春天》的结尾道:
   “………………吐出愁天的吁嗟。
   幸而深山里的寺钟送来一片
   闲适………………”

你看,这许多琵琶声,婴儿啼声,寺钟声,杜鹃声来得多巧?每当诗人思想完毕的时候,江上立刻奏着琵琶,婴儿立刻放声大哭,和尚立刻撞起寺钟,杜鹃立刻使劲哀啼,八音齐奏,做诗人思想终止的Chorus。此外,作者所写的景物也什九相同;诗中所出现的生物都是一些不祥的东西,毒蛇猛兽是不用说了,乌鸦和鸱枭差不多是作者的家禽;黄莺儿也是有的,不过,她是一只“飞跃”着的黄莺,未免不顾鸟体面;并且,紧跟着黄莺,就是“凶恶得吃人的虎豹”(参观第三页)。
  这许多疵累作者当然要努力避免的,而读者却断不可以此抹杀作者的长处。一泻千里的河流无疑地带挟着数不清的沙粒的石子。Gosse的Impression那首诗说得好:
   Ah!For the age When Verse was lad,
   Being godlike, to be bad and mad.
  作者的诗,无论如何的不好,总有这种天真未漓的粗豪,不着一些儿纤仄(Cultured triviality)。请问:有多少人有他那股拔山盖世的傻劲?他至坏不过直着喉咙狂喊,他从来不逼紧嗓子扭扭捏捏做俏身段,像——不用说咧!我是顽固的,我相信亚理斯多德的话,我以为好的文学不仅要技巧到家,并且要气概阔大(Largeness)。读作者的诗,你至多是急迫到喘不过气来,你决不会觉得狭小到透不过气来。
  作者的诗还有一个特点,他有一点神秘的成分。我在别处说过,中国旧诗里面有神说鬼话(Mythology),有装神捣鬼(Mystification),没有神秘主义(Mysticism)。神秘主义当然与伟大的自我主义十分相近;但是伟大的自我主义想吞并宇宙,而神秘主义想吸收宇宙——或者说,让宇宙吸收了去,因为结果是一般的;自我主义消灭宇宙以圆成自我,反客为主,而神秘主义消灭自我以圆成宇宙,反主为客。作者的自我主义够得上伟大,有时也透露着神秘。作者将来别开诗世界,未必不在此。神秘主义需要多年的性灵的滋养和潜修:不能东涂西抹,浪抛心力了,要改变摆伦式的怨天尤人的态度,要和宇宙及人生言归于好,要向东方和西方的包含着苍老的智慧的圣书里,银色的和墨色的,惝恍着拉比(Rabbi)的精灵的魔术里找取通行入宇宙的深秘处的护照,直到——直到从最微末的花瓣里窥见了天国,最纤小的沙粒里看出了世界,一刹那中悟彻了永生。假使作者把这个境界悬为目的,那末,作者的艺术还没有成熟。
  没有成熟并不是可耻的事,大器从来是晚成的。青年时代做诗,值得什么惊奇——当然,一首好诗永远是一桩奇迹。在青年时代,谁不觉到心头的隐痛?谁不偷空做着星星的迷离的梦?谁不自以为有海洋般深的情,海洋般大的愁?谁不借诗来发泄(Catharsis)?在青年时代做诗不算什么一会事,不过是一种(说句粗话)发身时期的精神排泄,一种Greensickness。许多一丝儿散文气都没有的中年人,想当年,也曾经跟夜莺赛过歌喉来,现在呢?只有得上帝的怜爱而不早死的诗人,直到头白眼花的时候——心是不痛了,却没有变坚硬;梦是不做了,因为他知道醒着也是一样做梦;依旧有海洋般深的情,海洋般大的愁,但是不无风作浪——到头白眼花的时候,我说,他依然唱着新歌,为这个跻嘈不堪的巴比尔(Babel)的人间添进了一点和谐,为那句刻毒的话“长寿就是天才”添上了一个新鲜的意义。作者的集名——《落日颂》——是很象征的。“落日”是临死前片刻的光荣;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你看!牛羊走过了山坡,农人
   早回村庄”——(《祈求》中句)
地面上管领了荒凉(Desert),倒也算是平静(Peace),令我们忆起Tacitus的名句;而作者的“颂”却给我们一个绝然不同的印象:我们想到秋天早晨的雾,白漫漫的煊染了朝暾的红色,从这一点子红色,我们知道又是一个晴和淑丽的好天,推测到雾散后初阳的绚烂,午日的光华。
  所以,作者最好的诗是作者还没有写出来的诗。对于一位新进的诗人,有比这个更好的,不,更切实的批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