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的哲学

  John Laird: Hume's Philosophy of Human Nature(莱尔德:《休谟之原人哲学》)。London: Methuen。九又三百十二页。一九三二年。十二先令六便士。
  这是在英文中讲休谟的哲学的最详备的书,也是莱尔德教授《唯实论探究》后最好的著作,虽然他出版了大大小小好几种书。本书凡十章:曰引言,曰感象论(Sensory phenomenalism), 曰空间,时间与外界存在,曰因果,实验与归纳,曰体与心,曰自然与怀疑论,曰情(Passions), 曰伦理与人道,曰政治,经济,历史与文学批评,曰宗教。虽应无者不必尽无,而应有者却已尽有;引言前半章并且是休谟的略传。于休谟学说之来源,有极繁博的考订;于休谟学说之症结,有极慎密的分析。假使有一个美中不足的地方,那就是莱尔德教授弄得太烦碎了,反而提挈不起休谟学说的纲领来。我们所得的印象是:休谟并非如我们理想中那样戛戛独造,前无古人;他不仅于同国哲学先辈如霍布士,奈端,洛克,柏克立,以至于《蜂喻》的作者Mandeville都有所承受,并且在重要意见上,他多少总被两个法国人玛尔布朗什Malebranche与白勒Bayle 所支配——打开书来一看,援据之多,引证之广,满纸云烟(Cloud of witnesses)似的,读起来非常费力。加以莱尔德教授故习依然,拼命想做警句,语不犹人(Preciosity);例如:三十二页上云:“Every idea is so very wise as to know its father”,三十五页上云:“Impressions were literally capable of a comatose resrurrection”,看后终觉得浑身不痛快似的。并且,作者好用对称:如以semi- competent putility(!)对Misplaced superiority,以largely agreed 对subtly differed;似乎没有学到休谟文笔的好处,把休谟文笔的坏处——格莱格教授所谓“pairing fou euphony”——倒学像了。这许多咬文嚼字的勾当,本来是无需的。但是,因为莱尔德教授自己评书的时候,总喜欢替人家斟酌字句,故聊一效颦云尔。
  记得莱尔德教授在《知识,信仰与意见》一书中曾说过他生平学问于古最得力于休谟,于今最得力于穆尔(G. E. Moore)。无怪乎他在本书中一变平日英雄(Cavalier)的气概,对休谟那样恭而且敬。他在自序内很撝谦地说研究休谟者凡二十五年,每 一年读休谟的时候,终觉得往年知他不尽,有许多误解的地方;恐怕以后再研究他二十五年(愿天使莱尔德教授长寿!),也未必能完全了解。这种“其词若有憾”的态度,确然足以表示出教授的谦德;但是做书评的人便无从开口了,因为他对于休谟决没有二十五年的长期研究,所以在提出以下几点的时候,评者自己觉得非常之惶恐。并且合声明在先,这本费了二十五年精心结撰的巨著,有非一篇书评所能说尽的好处。
  莱尔德教授以为休谟的哲学的基本原则是:一切知识和信仰皆始于现象而终于现象(appearances),一切现象皆由于感觉(sensations)(本书二十五页)。莱尔德教授对于此点特别注重。当然“现象”这个名词,是《爱丽斯异乡游记》的作者所谓portmantearu word,不过我们一时倒也想不出较妥善的名词来。但是,休谟对于感觉的性质的描写,莱尔德教授似乎没有充分的注重。所以评者以为于原则(一)“一切知识”云云之外,根据《人性论》卷三附录中休谟自己的撮要,须加上原则(二)一切感觉都是零碎的,不相联系的,界限分明的(distinct)(参观Treatise 六三六页,休谟在此处综括自己的哲学所成的两个命题,评者认为十分重要,莱尔德教授却没有引,他在二十九页上只引了一八九页,四五八页),方得休谟哲学之全。莱尔德教授虽然知道感象论为休谟哲学之中心原则,却没有能把休谟对于此原则在各种问题上之应用作有条理的叙述,所以他的书遂致那样的缺乏纲领。据评者看来,休谟解决问题时有(甲)并用(一)与(二)两原则者,例如他的讲因果关系;有(乙)仅用(一)者,例如他的讲几何学;有(丙)仅用(二)者,例如他的讲自我,讲时间。姑为简单的说明,为读本书者之参考。(甲)根据原则(二)一切存在(existence六三六页)或物件(object二(二页)只能“contiguous”,决不能“connected”;但是因果关系又是公认的现象,普遍的信仰(belief)(一(七、一(八页),根据原则(一),又似乎不可否认。因为感象论的要旨,简括地说就是“似的即是的”(whatever appears is)。休谟左右两难,想出一个折中办法;否认因果关系物理上(或现象上)的存在,以求无背于原则(二),而承认因果观念心理的存在——联想习惯的产物(一六六至一六八页),以求无背于原则(一),这样一来,两面都到了。莱尔德教授对于心理上或物理上存在这一点,却没有讲清楚。(乙)休谟对于几何学理论上的组织,认为有必然性;但是对于“几何观念”(geometrical ideas)现象上的存在,他十分怀疑。简言之,他承认几何学组织之为对(valid),而否认“几何观念”之为实(real)(四五页以下又七一页以下)——原则(一)之应用。评者曾在一篇讲怀疑论的英文文章中,把休谟的意见概括为二点:(A)“几何观念”与一切观念同,皆源于感觉印象(impressions),故决不会比旁的观念更真实;(B)几何学的标准是矫揉造作的(arbitrary and man-made);(C)“几何观念”之所以比一般观念准切(prcise),乃是人工所致,其实,既不“实”,又无用(They are made so at the expense of their usefulness and reality)。休谟对于几何命题间的关系,觉得无懈可击(fullest assent and approbation五十二页),他只是否认在现象上能找出那么清晰,那么准切的“几何观念”来;这完全是根据于原则(一),莱尔德教授对于这一点解析得非常之不清楚。他又以为休谟对于几何学的见解,适与笛卡儿相反。我也觉得不十分对:笛卡儿之尊几何学,正因为它组织之严密,可以使它脱离感觉界(withdraw from senses)(Discourse七十五页);休谟于几何学组织的严密,未尝有违言,他只是对几何学所以组织成的分子有疑问罢了,与笛卡儿并没有针锋相对。(丙)关于这一点,格林批评最利害——诚然,他全副精神都贯注在原则(二)上面,所以此地毋庸再说。格林所作休谟集“总引”(General Introduction)第二四五节以下,差不多都是说明休谟怎样应用原则(二)于时间及自我问题上。休谟因为执著原则(二)的缘故,所以觉得时间也可以分为零碎的“parts”,用近代的话来讲,休谟把时间空间化了:所以他只注意到时间的succession而没有注意到时间上最重要的两个现象——simultaneity与“绵延”(也许是为了这两个现象与原则(二)不甚相容的缘故)。莱尔德教授似乎也没有看到这点。再者,莱尔德教授把休谟学说的源流讲得很清楚,而对于原则(二)与前人学说是否有相同之处,却没有提到。评者常觉得休谟的perception 与笛卡儿的intuition,十分相像,都是atomistic的东西,希望研究西洋哲学史者能留心到此点。
  有一小节,评者甚不以莱尔德教授为然,莱尔德教授在批评休谟的联想说的时候,说Stout《分析心理学》里对于此问题有最后之解决。《分析心理学》当然是一部精辟无比的名著,但是Stout对于联想说的批评,完全本之于卜赖德雷《逻辑原理》第二卷第三部第一章,莱尔德教授自己所引“Association only marries universals”,亦即卜赖德雷之隽语。卜赖德雷批评联想说的一节,差不多是他生平著作中最传诵的文字,假使评者没有记错(因为手边没有以下两本书),《大英百科全书》第十三版联想条把此节完全引入,诗人T. S. Eliot在论文集For Lancelot Andrews中赞赏卜赖德雷文笔的时候,此节亦在称引之中。莱尔德教授徒以派别的关系,引其言而没其名;本书二六五页说休谟对伏尔泰的态度有些“不光明”(disingenuous),希望莱尔德教授自己学休谟才好。
评者很抱歉没有把本书的好处一一说出来。莱尔德教授提到近人对休谟的问题有什么解决的时候,从来没有露出后来居上,今是昨非的态度。在“一切价值都重新估定”的中国,这一点颇可取法。假使一个古代思想家值得我们研究,我们应当尊敬他为他的时代的先驱者,而不宜奚落他为我们的时代的落伍者,换句话讲,我们应当看他怎样赶在他同时人之先,而不应当怪他落在我们之后,古人不作,逝者如斯,打死老虎够得上什么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