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两星期班长,被“罢官” 桃坞中学因为是美国圣公会办的教会学校,由教会派外国传教士当校长,外语课也由外籍教师任教,其它的课(如中国地理)也是全用英语讲课。与钟韩一起入学时,钱钟书逐渐就喜欢上了英语,而且成绩在班中渐渐名列前茅。但是他从不上英语课,也从不看英语教科书,上课时要么不到,即使到也不记笔记,而是低头看自己的东西。他迷上了外文原版小说,一本接一本地阅读,而且看得很快很有趣味,这样相当快活便度过上课时间。每次考试时,他的英语成绩都很好,在班上总是第一。别人看来也觉得纳闷,但他认为:上课用的教课书是教师编写的,编得再好也是中国式的英语,只有英语原著才是地地道道的纯正的英语,所以学英语应当从读原著入手。他在读中学时便阅读了《圣经》、《天演论》等不少的西方文学、哲学原著作品,英文成绩突飞猛进。到了初中三年级,他的中英文成绩高居全校学生之首,明显地高出一般同学许多。他的英文完全自学,既不能归于家教,也不能说得益于听课,而是他语言天才的体现和大量阅读外文原版书的收获。连外籍教师也夸奖他的英语地道纯正,不夹杂一点中式英语的腔调。 钱钟书因为英文成绩很好,在校内颇受器重,老师让他当了班长。但是,钱钟书在某些生活方面确实有点“痴气”盎然。比如,他不分东西南北,一出门就迷失方向,穿鞋子不分左右反正,以前穿布鞋时左右混穿还无所谓,后来到苏州上中学,穿了皮鞋,仍然左右分不清楚地乱穿;穿衣服不是前后颠倒,便是内外不分,清早起来穿内衣时颠来倒去几次,还会穿反。最出洋相的是上体育课,作为班长,他的英语口令喊得相当宏亮、准确,“立正--,向左看齐--、向右转--”。 但他自己却左右不分,乱站乱看,口令喊对了,自己却糊里糊涂不会站,常常闹得全班哄堂大笑,自己还莫名其妙。 老师看出来他根本不是做“官”的料子,因此,只当了两个星期班长,这个芝麻大的小官儿,就给老师“罢免”了,他也落得轻松自在,如释重负,免得再出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