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红楼梦的作者

  《红楼梦》的原作者曹雪芹(1715?—1764?)名沾,字梦阮,号雪芹、芹圃、芹溪,是我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先世本汉人,但很早就成了正白旗内务府“包衣”(注:包衣,满洲语奴仆的意思。清未入关前,凡所获各部落俘虏,均编为包衣,分属八旗。),康熙朝,已是煊赫一时的贵族世家。从曾祖父曹玺起,经祖父曹寅,父辈曹禺、曹兆,三代世袭江宁织造,祖父曹寅一代是曹家鼎盛时期,曹寅的两个女儿都被选作王妃。康熙六次南巡,有五次都以曹家的江宁织造署为行宫,后四次是在曹寅任内,可见当时曹家权势的显赫以及和康熙关系之密切。曹寅是当时的“名士”,能写诗、词、戏曲,又是有名的藏书家,著名的《全唐诗》就是由他主持刻印的。这样的家庭传统对培养曹雪芹的文艺才能起了一定的作用。曹寅死后,曹禺、曹兆相继承袭职位。其时清宫廷内部斗争异常激烈,雍正五年(1727)曹雪芹父亲曹兆因事被株连,获罪落职,家产抄没,次年全家北返,家道遂衰。到了乾隆初年,曹家似乎又遭另一次更大的祸变,从此就一败涂地了。
  曹雪芹一生恰好经历了曹家盛极而衰的过程。他十三岁前曾在南京过了一段“锦衣纨夸”、“饫甘餍肥”的生活,十三岁迁居北京后,初在宗学工作了一个时期,这时他结识了敦敏、敦诚兄弟,晚年在西郊“蓬牖茅椽,绳床瓦灶”,生活更为困顿。曹雪芹从宫廷贵族下降到“举家食粥”(见敦诚赠诗)的不平常经历,使他对社会上种种黑暗和罪恶的认识比别人更全面、更深刻,对封建阶级没落命运的感受也比别人更深切,同时也使他有机会接触更广阔的社会现实,这都为他的创作提供了坚实的生活基础。
  生活的困顿并没有消磨曹雪芹的志气,相反地更促使他嗜酒狂狷,对现实表现傲岸不屈的态度。敦诚的《佩刀质酒歌》题下小注记录了曹雪芹的一件轶事:
  秋晓,遇雪芹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余亦作此答之。
  在敦诚的诗中还写道:“曹子大笑称快哉,击石作歌声琅琅!”从这里我们可以想见他性格的一斑。
  《红楼梦》写于曹雪芹凄凉困苦的晚年。创作过程十分艰苦。小说第一回说“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真是“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可惜没有完稿,就因幼子夭折、感伤成疾,还不到五十岁,就在贫病交迫中搁笔长逝了。死后,留下的只有琴剑在壁,“新妇飘零”,连他手稿也无人整理。几个好友草草地殡埋了这位伟大的作家。
  曹雪芹的未完稿题名《石头记》。基本定稿只有八十回,八十回后的一些稿子不及整理便已“迷失”。这八十回,开始在为数很少的朋友中传阅,继之则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开去。此后藏书家抄录传阅,凡三十年之久,到了乾隆五十六年(1791),程伟元、高鹗第一次以活字版排印出版,已是一百二十回。书名也由《石头记》改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一般认为是高鹗续成的(注:近来有人认为后四十回的作者并非高鹗。高鹗只是把当时各种续稿整理补订而已。)。高鹗字兰墅,别号“红楼外史”,乾隆时进士,做过内阁侍读,刑科给事中等官。他根据原书线索,把宝、黛爱情写成悲剧结局,使小说成了一部结构完整、故事首尾齐全的文学巨著,从此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续作中有些篇章和片段写得也还精彩、生动,如黛玉之死,袭人改嫁等。但就总的思想和艺术成就来说,和原著还有相当距离。有些人物性格走样了,特别是宝玉中举和出家成佛被封文妙真人,以及贾府复兴、兰桂齐芳等描写,显然背离了原作的精神。
  《红楼梦》的版本,大致可分为两个系统。一是八十回抄本系统,题名《石头记》,大都附有脂砚斋评语。曹雪芹逝世前的抄本,已发现的有三种,即“脂砚斋甲戌本”(1754)、“己卯本”(1759)、“庚辰本”(1760),都是残本。其中“庚辰本”较完整,只缺两回。这些抄本因为离曹雪芹写作年代较近,所以比较接近原稿。比外重要的脂本还有:甲辰本(1784)、己酉本(1789)和一九一二年有正书局石印的“戚蓼生序本”。另一种是一百二十回本系统。上面已经提到的乾隆五十六年(1791)程伟元排印本,是“程甲本”,第二年(1792)程伟元又在第一版的基础上有所增删,再度排印,这是“程乙本”。此后还有许多版本出现,但都和程本相近。现在我们常见的两种本子,一种是一九五五年文学古籍刊行社所影印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它主要根据“脂砚斋庚辰本”。另一种是一九五九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它主要根据“程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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