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研究
紅樓情史
龔鵬程
一、紅樓誤曆
《紅樓夢》是本令人困惑的書。且說那林黛玉,隨賈雨村讀書時
,「年方五歲」(第二回)。讀了一載有餘,便去了榮國府。則黛玉
與寶玉相見時,實僅六歲多。她所見之寶玉,據第二回冷子興向賈雨
村介紹,是七八歲。可是黛玉卻見到了一「位青年公子」(第三回)
,而且這位七八歲的小娃兒居然還能神遊太虛,與可卿雲雨繾綣以致
洩精,然後又強拉襲人春風再度。他怡紅院裡的丫頭小紅,「年方十
四」(廿四回),不料遇上鳳姐問她:「你十幾了?」小紅竟道:「
十七歲了」(廿七回)。那鳳姐,第六回劉姥姥便向周瑞家的介紹說
:「這位鳳姑娘,今年不過十八九歲罷了」,結果幾經春秋,做了幾
番生日,到四九回時,竟然在大觀園中與迎春探春等十三人「敘起年
庚,除李紈年紀最長,他十二人皆不過十五六七歲」。
至於薛寶釵,她比寶玉大兩歲,寶玉又大黛玉一歲,孰知第廿二
回鳳姐竟「聽見薛大妹妹今年十五歲」。這年黛玉才曾說她「長了今
年十五歲」,怎麼寶釵也十五歲?
可見書中主要人物之年齡無一不誤,他們的生日也很錯亂。如黛
玉的生日,據六二回說是二月十二,八五回則說是秋天;三六回薛姨
媽生日在秋天,五七回卻又變成了春天。
對於這些矛盾舛錯現象,主張《紅樓夢》係曹雪芹或其家族中人
之自敘傳者多半視若無睹,周汝昌《紅樓夢新證》甚至編了〈紅樓紀
曆〉一章,云:「小說第十七回敘蓋造新園,寫到『又不知歷幾何時
』,賈珍等人來向賈政報告園工告竣。『幾何時』句旁有脂批說:『
年表如此寫,亦妙』,這說明照脂硯齋所知,《紅樓夢》的敘事年月
,是大有條理的。舊日的批點家如大某山民(姚燮)就曾在小說的每
一回後都批明:此回是某年某月事。....還有苕溪漁隱的《痴人說夢
》,開卷第一部分就是〈槐史編年〉....」(註一)。
依周汝昌之見,《紅樓夢》紀年月是大有條理的,八十回本首尾
共紀了十五年間的事。可是為什麼同樣在第七年,林黛玉初入榮府,
年僅六歲,而薛寶釵竟然已是十三歲了?又為何待到第十三年,卻又
「聽見薛大妹妹今年十五歲」(廿二回)?對於此類乖刺處,周先生
推說這都是「信筆泛敘」或「疑字有訛誤」所致。這在方法學上乃是
講不通的,《紅樓夢》敘事究竟是「大有條理」「所敘日期節序、草
木風物,無不吻合,粲若列眉」,還是「信筆泛敘」「不必以詞害義
」「不得死看」?而我們又怎能選擇性地相信某些年月紀錄,又選擇
性地排斥某些紀錄,然後說:「這樣一部大書,所寫歲時節序、年齡
大小,竟然如此相合,井然不紊,實在令人不能不感到驚奇!」這樣
的論斷,才真是叫人驚奇的。比黛玉僅大一歲的賈寶玉,七歲已通人
事,能與襲人雲雨;「比寶玉大兩歲」(第六回)的襲人,本年居然
又已「似為十二歲」(周氏語)。這是什麼考證?
第四五回黛玉說:「我長了今年十五」,可是據《新證》該年寶
玉卻只有十三歲。劉夢溪先生認為這是因《紅樓夢》尚未完全整理好
的緣故。他又解釋第四回寶玉僅七八歲,到第五回就能雲雨洩精,是
因黛玉到榮府已住了兩年。證據是冷子興與賈雨村酒肆閑話時謂賈蓉
十六歲;而第六回劉姥姥見到賈蓉時,賈蓉已是「一個十七八歲的少
年」,所以中間應是已經過兩年。但劉姥姥所見的鳳姐,這時是二十
歲;劉先生也依據這個數字,說本年恰好賈蓉十八、賈璉廿二、鳳姐
廿(註二)。那麼,請問:為何過了五年,鳳姐倒小了五歲?如此考
證,能做數嗎?
《紅樓夢》裡的年月錯落,並非偶見一二例,而是很普遍的現象
(註三)。清道光間涂瀛〈紅樓夢問答〉便說過:「或問《紅樓夢》
有病乎?曰:有。元春長寶玉二十六歲,乃言在家時曾訓詁寶玉,豈
二十以後人尚能入選耶?其他惜春屢言小,巧姐初不肯長,後長得太
快,李嬤嬤過於龍鍾,諸如此類,未可悉數」。這些,自傳派輒推諉
為「字有訛誤」「後人妄改」「尚未整理完全」或視若無睹。索隱派
則不然,他們認為這正是書中問題的線索,值得好好推敲。
例如李知其《紅樓夢謎》第六章第一回便說:「《紅樓夢》第一
回聲言書中『朝代年紀失落無考』。可知朝代與年紀都有隱諱之筆。
細心的讀者恐怕沒有幾個會對眾多角色的年紀不存疑問的。像第三回
寶玉與黛玉初會時的年紀,無論如何假設都難得出一個合乎常理的解
答。若要清楚地把那回襲人、晴雯、雪雁、元春、惜春、賈蘭等人的
年歲一併排列出來,相信會比另寫一部小說還要勞神」。因為──
第六回的劉老老憶述二十年前:王夫人尚未嫁入賈府,故說二
十年前賈政的夫人仍是王家的二小姐。但何以第二回卻早已把
她寫成已生了一子名賈珠,且「不到二十歲,就娶了妻生了子
,一病就死了」?王夫人另還生了賈元春,又已長大作了皇妃
呢?這位二十年前還未結婚的王家二小姐,竟能在這二十年中
生子育孫,而孫子賈蘭在第四回已被形容為「今方五歲」。假
定劉老老二十年前作別王家後的翌日,王二小姐立即出嫁賈府
,最快也得過十個月纔養出賈珠來罷,如何十九年多些竟又養
出這個五歲大的孫子呢?第六回的賈寶玉既已會得「初試雲雨
情」,賈蘭也定然會跟著一樣成長,不會獨自停留在五歲階段
的。那麼劉老老這回所見僅四十歲的王夫人會有一個十來歲的
孫子嗎?....
現在市面不少通行本,把元春說成大於寶玉十幾年。這麼一來
,長兄賈珠的年紀說被推算得更大了,而王夫人未嫁而先產下
賈珠及元春,豈不也成了「鐵證」?若說那是高鶚連同前八十
回也曾加以「妄改」,換言之,應採取元春僅比寶玉大一歲之
說。然則這個元春怎麼能以一個小女孩的身分作了貴妃呢?若
說元春入宮時不是小女孩,而是一個年青女子,那比她僅小一
歲的寶玉又何能被安排在第三回和黛玉一床兒睡到碧紗幮裡去
呢?....(註四)
趙同《紅樓猜夢》則不只談這些年齡上的乖謬,他更立了一章〈大觀
園歲月顛倒史〉,說:「自有歷史以來,歲月總是好像順著過的,惟
有大觀園裡的日子過起來老是顛顛倒倒」,所以八九月間有噴火蒸霞
般的幾百枝杏花,比黛玉小的史湘雲倒喊黛玉為林妹妹....。其中較
嚴重者,為元妃省親時,寶釵十三歲、黛玉十二歲,同年冬天,大夥
卻都成了十五六七歲;又卅二回敘述史湘雲與襲人說話,襲人取笑她
十年前講了不害臊的話,這時史湘雲十二歲,十年前才兩歲,能跟襲
人說什麼(註五)?
對於這些矛盾,除了部分可能用修改增刪傳抄致誤來解釋外,索
隱派是積極希望能解決此一困惑的。他們認為這些年齡與故事不配合
的現象,正顯示了作者非紀實寫其個人史與家族史,而是另有曲筆隱
意存乎其中,敘述上的矛盾,恰是讓人注意到它別有影射(註六)。
因此趙同判斷作者並非曹雪芹,書中影射的則是雍正奪嫡之事。李知
其主張黛玉正射董小宛、副射南明福王唐王,寶玉代表清順治皇帝,
順治正是六歲即位、七歲入關的。
索隱派拆字、諧韻、陰陽互變、真假一體、雙關敘事、正射、旁
射等解小說法,常搞得讀者昏頭轉向,不敢苟同。但在面對《紅樓夢
》裡有關人物歲年的問題上,索隱派實在要比自傳派老實,且更有洞
察力,也有解決問題的企圖心。
二、情書史事
以《紅樓》為情書者,很難解釋書中男女情癡情種們都太小的事
實。那豈止像小娃兒們玩家家酒?如此稚童少年,非唯不能有書中那
些言語舉動思維,亦併不可能經歷其中所敘之事。結詩社、雲雨、流
產等等,均非少年世界之物,故凡欣賞「顰卿寶玉兩情痴,兒女閨房
笑語私」的鍾情人士,都不能不技術性地忽略書中主人翁年齡太小之
狀況,以免尷尬。也由於他們是整個地忘記書中人物的年齡,所以也
就沒有年時乖舛的問題。謂《紅樓》為淫書者,當然也必須如此。因
而年時錯亂等等,在其視域與論域中是不存在更不相干的,唏噓其事
、纏綿其情即可。
自傳說便沒這麼幸運了。不管《紅樓夢》的作者是曹府何人,論
者基本上認為小說是依作者生平經歷或家族事蹟來寫的。故輒以史書
視《紅樓》,把小說中所敘之事和曹雪芹的家族歷史對照起來。例如
胡適說:「《紅樓夢》是曹雪芹將真事隱去的自敘,故他不怕瑣碎,
再三再四的描寫他家由富貴變成貧窮的情形。」所以胡先生說此書是
自然主義的傑作」(見〈紅樓夢考證〉)。後來那些說此書為暴露封
建社會日趨腐敗之作者,其實皆衍胡先生之餘緒耳,如「在這部家譜
式的小說裡,這樣深刻微細地描寫了君權時代貴族家庭興衰變化的歷
史,讓讀者能明確地體會到《紅樓夢》是一篇史詩」「曹雪芹寫《紅
樓夢》對現實的忠實,使我們可以把他所描寫的某些部分當社會史料
來研究」....云云(註七)。都是由歷史的角度來掌握《紅樓夢》,
因此或把紅學講成了曹學,或將《紅樓夢》視為社會現實主義之鉅著
,甚至還是自然主義、是社會史料。
既是從歷史角度來掌握紅樓,年月歲時就不能再技術性地遺忘,
置諸意識領域之外,必須將書中之歲月與外在世界的年時鉤綰起來。
這方面最典型的例證,即是周汝昌《紅樓夢新證》的〈紅樓紀曆〉與
〈史事稽年〉兩篇。其他論者雖未必將書中世界與書外之曹府扣合得
如此緊密,但原則上是一樣的。因為小說既是史述,史之基本架構便
是時間與空間,所以縱使不去談小說中事蹟是否即為曹府經歷之複寫
,亦不能不就時間與空間來討論小說敘事所涉及的曹府史事。
這就是為什麼自傳論者常要無視於小說中年時歲節屢有舛錯的事
實,硬口聲稱其敘述年時一絲不亂的緣故。他們必須相信書中紀曆大
有條理,否則即無法認識這段歷史。
不幸的是,書中歲時確是大成問題的。早先清朝苕溪漁隱《痴人
說夢.鐫石訂疑》即列舉了小說中年月不合者十五處,王希廉〈紅樓
夢總評〉裡補論了一處,姚燮〈讀紅樓夢綱領〉中又舉了十九處,話
石主人則在〈紅樓夢精義〉中舉了「年誤」「月誤」「日誤」「時誤
」十一處。這些舉證固不乏重複者,然總數實不在少,且多是關鍵。
在這些地方年月模糊甚且錯漏矛盾了,整部書事實上便無法繫年,也
無法與外部世界對照關聯起來。越要關聯對照,就越讓人糊塗。紅學
自傳考證家論斷小說與曹府的關係,之所以眾說紛紜者,正由於此。
小和山樵〈紅樓夢序〉曾批評:「前書垂花門以內房屋不甚明晰
,除大觀園外,使讀者不分方向。若垂花門以外,更不知廳房幾進、
樓閣若干,名曰榮府而已。」
這是以歷史態度看待《紅樓夢》時的無奈,因為該書不只時間甚
為錯亂,地點方位也很含混。〈紅樓夢精義〉曾舉糾其「地誤」,羅
德湛則在〈曹雪芹的得失〉中列舉書中地名混殽不清之弊云:
賈、王、史、薛等四姓皆屬金陵世家,書中寫得明白,如第十
三回賈蓉所寫的履歷:『江南應天府江寧具....』就是一例。
(江寧即金陵,皆為今之南京)。至於紅樓夢故事發生的中心
地是何處?當然應該是北京,因為這賈家的寧、榮兩個府第,
是因昔日寧、榮二公功在國家,由皇帝恩准敕造的,而且書中
也曾明白地指出賈政經常要至朝中「早朝」,再則元妃省親,
自宮中至賈府也是當日往返,足見賈府是造在京城。清朝的京
城,是設在北京的,所以賈府應在北京。可是我們看看作者在
第二回又怎麼寫呢?作者在第二回中寫「冷子興演說榮國府」
,賈雨村聽了冷子興的話後,曾說過這樣幾句話:「去歲我到
金陵時,因欲遊覽六朝遺蹟,那日進了石頭城,從他們宅前經
過,街東是寧國府,街西是榮國府,二宅相連,竟將大半條街
佔了....」這不是明明指的南京嗎?可是作者在第三回中又怎
樣寫呢?他寫賈雨村護送林黛玉至賈府:「一日到了京都,雨
村先整了衣冠,帶著童僕,拿了宗侄名帖至榮府門上投了。」
那麼這兒所指的「京都」又是所指何處呢?南京乎?北京乎?
抑是長安?作者在第十五回中也曾寫得明白:老尼道:「阿彌
陀佛,只因當日我在長安是善才庵出家的時候兒,有個施主姓
張,是大財主,他的女孩兒小名金哥,那年往我庵裡來進香,
不想遇見長安府太爺的小舅子李少爺。那李少爺一眼見金哥就
愛上了,立即打發人來求親。不想金哥已受了原任長安守備金
子的聘定,張家願待退親,又怕守備不依,因此說已有了人家
了。誰知李少爺一定要娶。張家正在沒法兩處為難,不料守備
家聽見此信,也不問青紅皂白,就來吵鬧說:『一個女孩兒,
你許幾子人家兒!』偏不許退定禮,就打起官司來。女家急了
只得著人上京找門路....」鳳姐....將老尼之事說與來旺兒,
旺兒心中俱已明白,急忙進城(當時他們正在城外為秦可卿治
喪。)找著主文的相公,假託賈璉所囑,修書一封連夜往長安
來,不過百里之遙,兩日工夫俱已妥協。....這京城既是距長
安僅百里之遙,其京城所在地當然是長安府了!可是作者在第
十二回又怎樣寫呢?他寫著:「誰知這年冬底,林如海因為身
染重疾,寫書來接黛玉回去....賈璉同著黛玉辭別了眾人,帶
領從僕登舟往揚州去了。」讀者請注意「登舟」二字,各位想
想自長安自揚州如何『登舟』可達?筆者是到過長安的,長安
固然有渭水通著黃河,黃河在山東陽穀縣境內並與運河相接。
可是大家知道,黃河水險,全程並不能暢通舟船,即如渭水也
難行船。所以說來說去,我們真弄不清楚曹雪芹所指的「京都
」究是何處了(註八)。
地點究竟在南京、北京、還是長安?紅學考證家或主張書中所寫是曹
府在北京的情況,或認為是追憶曹家在南方的景象,又或謂此乃明寫
金陵暗指長安。大觀園究竟在南抑或在北,也仍在爭辯中。這難道不
是因書中地理位置不夠清晰以致方位難定嗎?
以《紅樓》為史之傳統甚早,高鶚本人即曾刻一小印,自號紅樓
外史(註九)。戚蓼生序有正本時亦謂此書「如春秋之有微詞,史家
之多曲筆」「其殆稗史中之盲左腐遷乎」。劉銓福〈脂硯齋重評石頭
記跋〉則云:「《紅樓夢》雖小說,然曲而達、微而顯,頗得史家法
」。諸聯《紅樓評夢》又說:「若賈母之姓史,則作者以野史自命也
」。這些話或著眼於其筆法、或稱道其褒貶,但顯然其中亦頗有以小
說為史著者,如弁山樵子便曾說過:「讀《紅樓夢》者,須知此書不
當作小說觀,乃遜清歷史中之部分,謂之文苑傳固可,謂之人物志亦
無不可」。雖然依他的看法,此書並非寫曹府之事,而是曹雪芹寫袁
枚的事,所以:「讀《紅樓夢》者須將隨園一生事實及《小倉山房全
集》兩兩對照合勘,方覺字字俱有著落,不為模糊影響之談」。可是
,如此讀《紅樓》就不生困惑嗎?不,地名仍然是個大問題,弁山樵
子終究不得不感嘆:「讀《紅樓夢》者,須知其地位之所在。明明金
陵矣,而又借燕臺事作處處之點綴,是又炫惑閱者之故智也」(《紅
樓夢發微.讀紅樓夢法》)。可見無論是否主張此書為曹雪芹自傳或
曹府中人寫其家族史,以史書視《紅樓》,都會遭遇到年月地點失焦
模糊的困難,無從建構紅樓史事。
三、「情史」
視《紅樓夢》為情書者,因情乃「有生俱來,人皆有之」之物,
所以是從永恆性、本質性的觀點去看這部書,謂其書「生於情、發於
情、鍾於情、篤於情、深於情、戀於情、縱於情、囿於情、癖於情、
痴於情、樂於情、苦於情、失於情、斷於情,至極乎情,終不能忘乎
情。惟不忘乎情,凡一言一事,一舉一動,無在而不用其情。此之謂
情書」(花月痴人〈紅樓幻夢自序〉)。
重點既然在情而不在事,情又是永恆的,屬於人甚或更是天地之
本質,則小說之敘事,只不過是藉一事例言此情夢世界而已,事本身
不但不重要,更可能原本即是虛構幻設的。夢覺主人〈甲辰本紅樓夢
序〉說得好:「其事則竊古假名,人情好惡,編者託詞譏諷,觀者徒
娛耳目。今夫《紅樓夢》之書,立意以賈氏為主,甄姓為賓,明矣真
少而假多也。假多即幻,幻即是夢。書之奚究其真假,惟取乎事之近
理。說夢豈無荒誕?乃幻中有情,情中有幻是也」。事本是假,更何
須問其年月址地?
這是「去歷史化」的辦法。書中所敘之事件乃是虛構幻設的,雖
亦紀年載月指實地點方位,其實只如一符號,聊以便利作者藉事言情
罷了。
此亦較能顯示為一文學觀點。正如陳蛻〈憶夢樓石頭記泛論〉所
云:「各家評說,斤斤稽其年月,則矛盾舛錯處多矣。作者如天馬行
空,不受羈紲,只能就其大概論之。....至編年紀事、史乘體例。此
書處處以小說自居,偶然失檢處,皆當諒之」(註十)。小說雖又名
為稗官野史,但文學寫作本不同於歷史敘事,強調的是作者的創造力
以及他所欲表達的內涵,事蹟是否真實無訛,殊非緊要。如此說法,
不唯能把《紅樓夢》從史學的質疑中解脫出來,且提示了一種「文學
比歷史更真實」的意味,就像二知道人所說:「太史公記三十世家,
曹雪芹只記一世家。太史公之書高文典冊,曹雪芹之書假語村言,不
逮古人遠矣。然雪芹記一世家,能包括百千世家,假語村言不啻暮鼓
晨鐘」(〈紅樓夢說夢〉)。這一件事、一世家,乃是一個「典型」
,非描寫某一特定的個別物事,所以它具有概括百千世家的性質,能
讓人透見歷史的本質。
相對於這種去歷史化以見本質的思路,持自傳及紀事說者視《紅
樓夢》為史書,眼中但見事實不見其言情,不僅強調「書中一切排場
,非身歷其境不能道隻字」(奉寬〈蘭墅文存與石頭記〉),「且見
『然閨閣中歷歷有人』等語,又見『有俱是按跡循蹤』等句,便曰實
有其人,事必寓為某某也」(夢痴學人〈夢痴說夢〉)。這些人與事
,主要是曹雪芹自寫其個人與家族之遭際,並非虛構幻設。因此賈府
之被抄,就是曹家被抄;賈府之榮華繁盛,就是曹家的江南織造局面
;賈寶玉,即是曹雪芹;脂硯齋則是曹雪芹的叔叔或某位親戚....(
註十一)。
這種歷史化的讀法,基本上不視該書為小說,故得縱肆其史事考
證之方法;對小說本身之興趣,亦低於小說史事的鉤稽考索。罕有人
問小說家如何汲取某些事實加以創造而成藝術,只曉得還原作者依憑
的素材、經歷的事件,遂至拋開小說,逕去追究作者抄家歸旗後擔任
何職、與何人交友、居住何處、是否另撰《廢藝齋集稿》....等等。
事是發生於一人一時一地的,但我們已看得很清楚了,依據《紅
樓夢》的年時址地根本無法建構一部合理歷史。將小說歷史化不只遺
忘了小說的文學性,也將面臨歷史自我瓦解的命運。建立在原本年月
舛錯、地點模糊的基地上之紅樓史事,各人有各人的版本,互相詰質
、互相駁難,證史求真,乃竟越來越如說夢談玄,不知所云。
獨重小說之言情,固然可避免這種荒謬的處境。可是小說之所以
為小說,它便不是抒情詩歌。它基本上是種敘事的文學,必須敘事以
言情。其事或藉資於某一個及多個具體事例而加以變造、或憑虛臆構
,雖不一定,然其小說中之事終究是不能遠於事理的。夢覺主人〈甲
辰紅樓夢本序〉說:「書之奚究其真假,惟取乎事之近理」,就是這
個道理。依這個原則來看《紅樓夢》,該書便難免於悖理之譏。除非
我們完全將之去歷史化,本質性地沈浸於永恆情天恨海中,感動得一
塌糊塗,否則該書敘事之舛錯顛倒,終必使人不安。
索隱派在這一點上,無疑替人找到了一條可能的出路。因為這一
派解釋法與自傳派一樣,都是有歷史向度的,但它又承認文學的創造
性;許多索隱派也都兼含有言情與敘事的指謂。以王夢阮〈紅樓夢索
隱提要〉為例,王氏說:
△《紅樓夢》一書,....大抵為紀事之作,非言情之作。特其
事為時忌諱,作者有所忌不敢言,亦有所不忍言,不得已乃
以變例出之。假設家庭,託言兒女,借言情以書其事,是純
用借賓定主法也。....全書以紀事為主,以言情為賓....。
△開卷第一回中,即明言將真事隱去,用假語村言云云,可見
鋪敘之語無非假語,隱含之事自是真事。兒女風流,閨帷纖
瑣,大都皆假語之類;情節構造,人物升沈,大都皆真事之
類。不求其真,無以見是書包孕之大;不玩其假,無以見是
書結構之精。
△作者雖意在書事,而筆下則重在言情。若不從情字看去,便
無趣味。況無論為真為假,其事皆由一情字發生,故閱者又
當以情為經,以事為緯。
△書中正寓夾寫,比賦兼行,大有手揮五絃、目送飛鴻之妙。
不善讀者,不盡跡象,謂寶、黛實有其人,榮、寧實有其地
,刻舟求劍,便不足與言《紅樓夢》。然全書行間字裡,亦
自有其事其人,若一味談玄,謂百二十回一切皆子虛烏有,
亦甚非《紅樓》之真知己也。天下解人最難,如是如是。
小說之所以需要索隱,正因論者認為小說中存有兩重結構,一為表面
語言,所謂筆下重在言情;一為文字內部含藏的一段史事,所謂意在
書事。蔡元培云:「然使竟如陳(獨秀)之說,廢棄本事,專觀情跡
,則又何解於本書開宗明義所謂故將真事隱去之言?是明明有真事在
背後矣,後之讀者又何忍抹卻作者深心?」(壽鵬飛《紅樓夢本事辨
證》,序),亦是此意。這兩層結構又互為賓主:從寫作意圖上看,
他覺得全書係以紀事為主、以言情為賓;從整體小說來看,卻是以情
為經以事為緯,因為所紀之事仍是一椿情史,即順治皇帝與董鄂妃之
事也。《紅樓》因此而為言情之書,亦因此而「為史家之秘寶」。
王夢阮這個觀點實可謂兼攝二端,各得其所。真/假、實/幻、
事/情、合/離、虛/實,併合為一,而又非一非二、不即不離,如
:「偌大一部文章,處處傳事傳神,皆如親見親聞,無絲毫乖舛疏漏
處,是妙在善用一實字。而其流露正文,將伸復縮,全如蜻蜓點水,
不脫不黏,又妙在善用一虛字。書中字字有來歷,是妙在善用一合字
。處處寫影寫神,不著一重筆,不下一實筆,是又妙在善用一離字。
虛虛實實,離離合合,乃演出一部神奇不可測之《紅樓夢》」云云,
從詮釋策略上看,殆遠勝於言情與考事兩派。也只有以這個方法看《
紅樓夢》才能解脫年月舛錯的困惑,使情事各安其所:
△全書百二十回之目錄,大半皆明指真事,而特於書中敷衍一
篇假文章,說來偏詳詳密密,使人讀書忘目,不復措意及此
,故至今不知何指。如第三十回目中忽言椿齡,三十一回目
中忽言白首,皆有意露洩春光處。不然,求之本回書中,殆
不可解,故閱者疑為舛誤,其然?豈其然乎?
△看《紅樓夢》須具兩副眼光,一眼看其所隱真事,一眼看所
敘閒文,兩不相妨,方能有得,拘拘於年齒行輩時代名目,
則失之遠矣。
讀《紅樓夢》者須具兩副眼光,是因小說本身便具有二重敘述結構,
一言情、一敘事,一主虛、一主實。
索隱派對《紅樓夢》具體指涉何事,各索其隱,甚不相同,但詮
釋方法及基本觀點是一致的,例如蔡元培《石頭記索隱》說:「書中
本事在弔明之亡、揭清之失。....特於本事之上加以數層障幕。....
最表面一層,談家政而斥風懷,尊婦德而薄文藝,其寫寶釵也,幾為
完人,是學究所喜也。進一層,則純乎言情之作,為文士所喜。....
再進一層,則言情之中善用曲筆」,所分三層,實仍是情與事兩重結
構。同樣地,邱世亮《紅樓夢論.序》也說:「全書寫的是賈府的故
事,而以寶玉黛玉寶釵的三角戀愛為中心。然實際上明修棧道暗渡陳
倉,別有所指託賈府的事來存下這一段真事」。言賈府之事者,小說
之敘事言情也;藏雍正奪嫡之事者,表面言情而實存一代之史也。論
析方法均與王夢阮不殊。至於鄧狂言《紅樓夢釋真》說:「石頭、金
陵,有當從地名著想者,南京也。有不僅從地名著想者,頑石也」,
則與王夢阮所謂「看《紅樓夢》須具兩副眼光」相似,同時用兩副眼
光來看小說的兩重敘述結構,才能避免年月及地點舛錯的困擾。
四、稗史之妖
索隱派是近數十年來受盡恥笑的一個小說詮釋系統,但從詮釋學
的角度看,它其實比言情派及自傳派更豐富更有趣,也更合理。它之
備受揶揄,主要是因為他們雖知小說為兩重結構,可是只索史事之隱
,罕言寫情之趣,如蔡元培所謂:「左之札記,專以闡證本事,於所
不知則闕之」。這是因為表面寫情一層,有目共睹,故論者專從字裡
行間、舛漏疑竇處去鉤玄探隱。這種搜索,屬於對史事的猜測,他們
自己也承認:「神龍固難見尾,而全豹實露一斑」(王夢阮語),並
未能完全勾勒事象之真。但如此一來,便往往被誤以為他們只會在那
兒比附史事、強作解人。而未注意到他們的解史工作,實有一套特殊
的觀點與方法,亦不僅只於解史而已。
這套觀點與方法是因應《紅樓夢》特殊的敘述型態而發展出來的
。謂該書敘事言情,而事有二事,一為榮寧府中之事,一為書外之事
,虛實相生。且書中記述與書外史事之間,也不是直接的關聯,而是
曲折、幽微、隱晦的影射或比喻,是用一種文學式的寄託、比興、寓
言來進行歷史的敘述。
也就是說,索隱派的詮釋方法並不只是「情」「史」兩塊分列式
的,一層言情、一層紀事,只在要紀敘的史事上面敷塗一層保護色式
的愛情文學故事而已。它認為《紅樓夢》裡紀敘史事的方法本身就是
文學性的,是以文學的象徵、明喻、暗喻、影射、分寫、合併等各種
技巧,來紀敘作者所欲言之事,故其詮史亦如賞文。猶如其言史,輒
以書中所紀之事即為情史也。
索隱派與自傳考證派的不同,實在於此。因為兩者都要考史,自
傳派謂書中某人即為曹府中某人(如趙岡說賈政是曹寅,賈璉是曹頫
,寶玉是曹雪芹,賈蘭是曹天佑,李煦是王子騰,王夫人是李煦之妹
....之類),索隱派說書中某人是曹府以外世界之某人,有何不同?
皆以小說所敘進行歷史指涉也。其不同處,在於索隱派不但承認小說
在講史之外尚有文學性的言情一層,更常說其所記之史就是一段情史
;而其史考,也反對自傳派那種視小說與外在世界為相符應的一對一
關係之看法,亦不認為小說之記事只能是直敘式的。它採取情事交攝
、文史兼融的角度,把《紅樓夢》指涉外部史事的狀況講得複雜無比
,賈寶玉既是順治、又是傳國玉璽、又指康熙所廢之太子胤礽,林黛
玉既是董小宛、又是亡明帝統....。詩有博通之趣,索隱派之索隱考
證亦如說詩。因此這是文學層與史學層的交揉、言情層與史事層的互
攝。在實證主義史學思潮迷漫的近代學術界,它不能獲得理解,亦不
能得到尊重,乃是必然的。近代主張索隱派者,復多學院外人士,不
善使用學術界的行規儀式術語,有系統地表述其方法論,遂更使這一
派成為野狐外道。可是,索隱派雖然在具體史事考索上不盡令人滿意
,但它有史考自傳派及文學言情派所不能及的優點。其詮釋路向與方
法均較二派高明。《紅樓夢》既為稗史之妖,視為史書或情書,均不
恰切,自宜目之為「情史」(註十二)。
這裡並不是故意替索隱派張目,而是想藉此看一個紅學研究的方
法問題。──事實上,俞平伯在建立自傳說時,已清楚地感覺到自傳
說有窒礙之處,因為在討論大觀園地點問題時,他即發現其中有南北
混雜的嚴重矛盾現象,所以他指出《紅樓夢》中包含有回憶、理想與
現實的成分。後來亦由此余英時先生闡發「紅樓夢的兩個世界」之說
,謂該書存在一個現實世界之外的理想世界。而且余先生認為今後紅
學研究的新典範,應是:「『自傳說』所處理的只是作者生活過、經
歷過的現實世界或歷史世界,而新『典範』則要踏著這個世界而攀躋
到作者所虛構的理想世界或藝術世界」。《紅樓夢》中有兩個世界是
不錯的,但指出該書有兩個世界者,實在新典範新紅學出現之前甚早
。在自傳考證派發展了幾十年,逐漸走入困境而亟思突破之際,所謂
「眼前無路想回頭」,我們才「發現」小說中其實存在著兩重結構。
這樣的紅學發展史,殊堪浩嘆。而且面對這兩重結構,新紅學擬由現
實世界上攀入理想世界,不又仍是知二而只重其一嗎?這恐怕是從太
黏著現實世界歷史世界的這一端,走到了另一端。何況,對這兩個世
界的描述,只說一為現實的、一為理想的。此理想究竟是什麼呢?只
是理想世界本身的「興起、發展及其最後的幻滅」(註十三)?
相較於余先生的說法,我所介紹的這種思路可能更有趣些,它同
時求真玩假,同時閱其情索其事,兼括兩重結構,不盡泥跡象,亦不
一味談玄,值得我們進一步發揮。
附註:
(註一)周汝昌《紅樓夢新證》,一九七六,人民文學出版社,第六
章。他認為姚燮、苕溪漁隱等人的編年係以高鶚續書中所提
及的干支為基準倒推回去,所以不準確。這點其實也很值得
爭議,因為若後四十回並非續書,則整本書中年月歲時乖舛
矛盾之處當更多。
(註二)見劉先生《紅樓夢新論》,一九八二,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秦可卿之死與曹雪芹的著作權〉。
(註三)前引周氏書,謂年歲節曆「偶然也有二三處欠合的,皆非重
要,從整個著作看,實在提不到話下」。劉先生則沒這麼樂
觀,他說:「第十八回至八十回,基本上是相合的,雖然不
排除存在一定矛盾」,他認為十八回以前應加兩年。但如此
一來,「〈紅樓紀曆〉謂原書前八十回自寶玉降生起,共寫
了十五年的事情。經復按後,我認為大致不誤」,豈不大誤
?依劉說,至少應該是前後寫了十七年;而且在周表第八年
上若寶玉已十一歲,第十三年就必然與「僧道把寶玉於掌,
說:『青埂峰一別,轉眼已過十三載矣』,明點歲數,一絲
不錯」云云相矛盾。
(註四)見李知其《紅樓夢謎》二續,一九九○,非賣品,第六章第
一節。又續篇第五章第卅二節、七九節、一○一節。
(註五)趙同,民國六九年,三三書坊,第二章第二節.丁。
(註六)見註四引李知其書。另杜世傑《紅樓夢原理》也說:「《紅
樓夢》之反面,即是反常地方,反常地方,就是問題所在」
(第一篇〈看《風月寶鑑》概論〉)。可說這是索隱派的基
本問題意識及解題之線索所在。按:早先《石頭記集評》卷
下即載謝鴻中評語,云此書「於乳母說得龍鍾老朽,與寶璉
、寶玉、黛玉年紀懸殊,是其第一短處。余按書中似此矛盾
者正多,非必別無命意,不得謂是短處。如《水滸》中盧俊
義生命年月日時故作舛錯,此書亦間用此法」,已開此類說
法之漸。鄧狂言《紅樓夢釋真》,據太冷生《古今小說評林
》載,即是主張:「其紕漏處均是絕大關鍵」的。
(註七)詳見岑佳卓《紅樓夢評論》第二章第三節貳,民國七四年,
作者自印本。
(註八)同註七所引書,第五章第三節貳。
(註九)見惲珠《國朝閨秀正始集》卷二十、震鈞《天咫偶聞》卷三
等。
(註十)陳蛻事實上仍無法不談書中的事實面。他認為此書非寫南京
而是寫奉天,如:「亦有可以揣知者,如南京之必為寧古塔
、賈氏之必為旗籍是也」「雨村不舉於鄉,而春闈高掇;以
縣令罷職,而復官得應天府。作者故為此以自實其假語村言
之比附。應天府決為奉天府,而此云金陵,益以見賈薛皆旗
籍,南京即陪都也」「黛玉轎行,先見寧府,知為由東而西
。書中所指南邊,多係東省,可定林如海亦宦於奉天也」。
這是南京北京長安之外的另一說,可見持情書說者亦常不能
免於考證事實,考證事實亦輒不能不猜測地點方位。詳下文。
(註十一)「他們把假的賈府跟真的曹氏併了家,把書中的主角和作
者合為一人;這樣,賈氏的世系等於曹氏的家譜,而《石
頭記》更等於雪芹的自傳了」(俞平伯〈讀紅樓夢隨筆〉
,《紅樓夢研究專刊》,第一輯)。
(註十二)吳雲〈紅樓夢傳奇序〉:「《紅樓夢》一書,稗史之妖也
」。本文所引用清人論《紅樓語》,多採自《紅樓夢卷》
,一九六三,中華書局。
(註十三)余英時〈近代紅學的發展與紅學革命──一個學術史的分
析〉〈紅樓夢的兩個世界〉〈眼前無路想回頭〉,均收入
《紅樓夢的兩個世界》,民國六七,聯經公司。
紅樓情史
龔鵬程
一、紅樓誤曆
《紅樓夢》是本令人困惑的書。且說那林黛玉,隨賈雨村讀書時
,「年方五歲」(第二回)。讀了一載有餘,便去了榮國府。則黛玉
與寶玉相見時,實僅六歲多。她所見之寶玉,據第二回冷子興向賈雨
村介紹,是七八歲。可是黛玉卻見到了一「位青年公子」(第三回)
,而且這位七八歲的小娃兒居然還能神遊太虛,與可卿雲雨繾綣以致
洩精,然後又強拉襲人春風再度。他怡紅院裡的丫頭小紅,「年方十
四」(廿四回),不料遇上鳳姐問她:「你十幾了?」小紅竟道:「
十七歲了」(廿七回)。那鳳姐,第六回劉姥姥便向周瑞家的介紹說
:「這位鳳姑娘,今年不過十八九歲罷了」,結果幾經春秋,做了幾
番生日,到四九回時,竟然在大觀園中與迎春探春等十三人「敘起年
庚,除李紈年紀最長,他十二人皆不過十五六七歲」。
至於薛寶釵,她比寶玉大兩歲,寶玉又大黛玉一歲,孰知第廿二
回鳳姐竟「聽見薛大妹妹今年十五歲」。這年黛玉才曾說她「長了今
年十五歲」,怎麼寶釵也十五歲?
可見書中主要人物之年齡無一不誤,他們的生日也很錯亂。如黛
玉的生日,據六二回說是二月十二,八五回則說是秋天;三六回薛姨
媽生日在秋天,五七回卻又變成了春天。
對於這些矛盾舛錯現象,主張《紅樓夢》係曹雪芹或其家族中人
之自敘傳者多半視若無睹,周汝昌《紅樓夢新證》甚至編了〈紅樓紀
曆〉一章,云:「小說第十七回敘蓋造新園,寫到『又不知歷幾何時
』,賈珍等人來向賈政報告園工告竣。『幾何時』句旁有脂批說:『
年表如此寫,亦妙』,這說明照脂硯齋所知,《紅樓夢》的敘事年月
,是大有條理的。舊日的批點家如大某山民(姚燮)就曾在小說的每
一回後都批明:此回是某年某月事。....還有苕溪漁隱的《痴人說夢
》,開卷第一部分就是〈槐史編年〉....」(註一)。
依周汝昌之見,《紅樓夢》紀年月是大有條理的,八十回本首尾
共紀了十五年間的事。可是為什麼同樣在第七年,林黛玉初入榮府,
年僅六歲,而薛寶釵竟然已是十三歲了?又為何待到第十三年,卻又
「聽見薛大妹妹今年十五歲」(廿二回)?對於此類乖刺處,周先生
推說這都是「信筆泛敘」或「疑字有訛誤」所致。這在方法學上乃是
講不通的,《紅樓夢》敘事究竟是「大有條理」「所敘日期節序、草
木風物,無不吻合,粲若列眉」,還是「信筆泛敘」「不必以詞害義
」「不得死看」?而我們又怎能選擇性地相信某些年月紀錄,又選擇
性地排斥某些紀錄,然後說:「這樣一部大書,所寫歲時節序、年齡
大小,竟然如此相合,井然不紊,實在令人不能不感到驚奇!」這樣
的論斷,才真是叫人驚奇的。比黛玉僅大一歲的賈寶玉,七歲已通人
事,能與襲人雲雨;「比寶玉大兩歲」(第六回)的襲人,本年居然
又已「似為十二歲」(周氏語)。這是什麼考證?
第四五回黛玉說:「我長了今年十五」,可是據《新證》該年寶
玉卻只有十三歲。劉夢溪先生認為這是因《紅樓夢》尚未完全整理好
的緣故。他又解釋第四回寶玉僅七八歲,到第五回就能雲雨洩精,是
因黛玉到榮府已住了兩年。證據是冷子興與賈雨村酒肆閑話時謂賈蓉
十六歲;而第六回劉姥姥見到賈蓉時,賈蓉已是「一個十七八歲的少
年」,所以中間應是已經過兩年。但劉姥姥所見的鳳姐,這時是二十
歲;劉先生也依據這個數字,說本年恰好賈蓉十八、賈璉廿二、鳳姐
廿(註二)。那麼,請問:為何過了五年,鳳姐倒小了五歲?如此考
證,能做數嗎?
《紅樓夢》裡的年月錯落,並非偶見一二例,而是很普遍的現象
(註三)。清道光間涂瀛〈紅樓夢問答〉便說過:「或問《紅樓夢》
有病乎?曰:有。元春長寶玉二十六歲,乃言在家時曾訓詁寶玉,豈
二十以後人尚能入選耶?其他惜春屢言小,巧姐初不肯長,後長得太
快,李嬤嬤過於龍鍾,諸如此類,未可悉數」。這些,自傳派輒推諉
為「字有訛誤」「後人妄改」「尚未整理完全」或視若無睹。索隱派
則不然,他們認為這正是書中問題的線索,值得好好推敲。
例如李知其《紅樓夢謎》第六章第一回便說:「《紅樓夢》第一
回聲言書中『朝代年紀失落無考』。可知朝代與年紀都有隱諱之筆。
細心的讀者恐怕沒有幾個會對眾多角色的年紀不存疑問的。像第三回
寶玉與黛玉初會時的年紀,無論如何假設都難得出一個合乎常理的解
答。若要清楚地把那回襲人、晴雯、雪雁、元春、惜春、賈蘭等人的
年歲一併排列出來,相信會比另寫一部小說還要勞神」。因為──
第六回的劉老老憶述二十年前:王夫人尚未嫁入賈府,故說二
十年前賈政的夫人仍是王家的二小姐。但何以第二回卻早已把
她寫成已生了一子名賈珠,且「不到二十歲,就娶了妻生了子
,一病就死了」?王夫人另還生了賈元春,又已長大作了皇妃
呢?這位二十年前還未結婚的王家二小姐,竟能在這二十年中
生子育孫,而孫子賈蘭在第四回已被形容為「今方五歲」。假
定劉老老二十年前作別王家後的翌日,王二小姐立即出嫁賈府
,最快也得過十個月纔養出賈珠來罷,如何十九年多些竟又養
出這個五歲大的孫子呢?第六回的賈寶玉既已會得「初試雲雨
情」,賈蘭也定然會跟著一樣成長,不會獨自停留在五歲階段
的。那麼劉老老這回所見僅四十歲的王夫人會有一個十來歲的
孫子嗎?....
現在市面不少通行本,把元春說成大於寶玉十幾年。這麼一來
,長兄賈珠的年紀說被推算得更大了,而王夫人未嫁而先產下
賈珠及元春,豈不也成了「鐵證」?若說那是高鶚連同前八十
回也曾加以「妄改」,換言之,應採取元春僅比寶玉大一歲之
說。然則這個元春怎麼能以一個小女孩的身分作了貴妃呢?若
說元春入宮時不是小女孩,而是一個年青女子,那比她僅小一
歲的寶玉又何能被安排在第三回和黛玉一床兒睡到碧紗幮裡去
呢?....(註四)
趙同《紅樓猜夢》則不只談這些年齡上的乖謬,他更立了一章〈大觀
園歲月顛倒史〉,說:「自有歷史以來,歲月總是好像順著過的,惟
有大觀園裡的日子過起來老是顛顛倒倒」,所以八九月間有噴火蒸霞
般的幾百枝杏花,比黛玉小的史湘雲倒喊黛玉為林妹妹....。其中較
嚴重者,為元妃省親時,寶釵十三歲、黛玉十二歲,同年冬天,大夥
卻都成了十五六七歲;又卅二回敘述史湘雲與襲人說話,襲人取笑她
十年前講了不害臊的話,這時史湘雲十二歲,十年前才兩歲,能跟襲
人說什麼(註五)?
對於這些矛盾,除了部分可能用修改增刪傳抄致誤來解釋外,索
隱派是積極希望能解決此一困惑的。他們認為這些年齡與故事不配合
的現象,正顯示了作者非紀實寫其個人史與家族史,而是另有曲筆隱
意存乎其中,敘述上的矛盾,恰是讓人注意到它別有影射(註六)。
因此趙同判斷作者並非曹雪芹,書中影射的則是雍正奪嫡之事。李知
其主張黛玉正射董小宛、副射南明福王唐王,寶玉代表清順治皇帝,
順治正是六歲即位、七歲入關的。
索隱派拆字、諧韻、陰陽互變、真假一體、雙關敘事、正射、旁
射等解小說法,常搞得讀者昏頭轉向,不敢苟同。但在面對《紅樓夢
》裡有關人物歲年的問題上,索隱派實在要比自傳派老實,且更有洞
察力,也有解決問題的企圖心。
二、情書史事
以《紅樓》為情書者,很難解釋書中男女情癡情種們都太小的事
實。那豈止像小娃兒們玩家家酒?如此稚童少年,非唯不能有書中那
些言語舉動思維,亦併不可能經歷其中所敘之事。結詩社、雲雨、流
產等等,均非少年世界之物,故凡欣賞「顰卿寶玉兩情痴,兒女閨房
笑語私」的鍾情人士,都不能不技術性地忽略書中主人翁年齡太小之
狀況,以免尷尬。也由於他們是整個地忘記書中人物的年齡,所以也
就沒有年時乖舛的問題。謂《紅樓》為淫書者,當然也必須如此。因
而年時錯亂等等,在其視域與論域中是不存在更不相干的,唏噓其事
、纏綿其情即可。
自傳說便沒這麼幸運了。不管《紅樓夢》的作者是曹府何人,論
者基本上認為小說是依作者生平經歷或家族事蹟來寫的。故輒以史書
視《紅樓》,把小說中所敘之事和曹雪芹的家族歷史對照起來。例如
胡適說:「《紅樓夢》是曹雪芹將真事隱去的自敘,故他不怕瑣碎,
再三再四的描寫他家由富貴變成貧窮的情形。」所以胡先生說此書是
自然主義的傑作」(見〈紅樓夢考證〉)。後來那些說此書為暴露封
建社會日趨腐敗之作者,其實皆衍胡先生之餘緒耳,如「在這部家譜
式的小說裡,這樣深刻微細地描寫了君權時代貴族家庭興衰變化的歷
史,讓讀者能明確地體會到《紅樓夢》是一篇史詩」「曹雪芹寫《紅
樓夢》對現實的忠實,使我們可以把他所描寫的某些部分當社會史料
來研究」....云云(註七)。都是由歷史的角度來掌握《紅樓夢》,
因此或把紅學講成了曹學,或將《紅樓夢》視為社會現實主義之鉅著
,甚至還是自然主義、是社會史料。
既是從歷史角度來掌握紅樓,年月歲時就不能再技術性地遺忘,
置諸意識領域之外,必須將書中之歲月與外在世界的年時鉤綰起來。
這方面最典型的例證,即是周汝昌《紅樓夢新證》的〈紅樓紀曆〉與
〈史事稽年〉兩篇。其他論者雖未必將書中世界與書外之曹府扣合得
如此緊密,但原則上是一樣的。因為小說既是史述,史之基本架構便
是時間與空間,所以縱使不去談小說中事蹟是否即為曹府經歷之複寫
,亦不能不就時間與空間來討論小說敘事所涉及的曹府史事。
這就是為什麼自傳論者常要無視於小說中年時歲節屢有舛錯的事
實,硬口聲稱其敘述年時一絲不亂的緣故。他們必須相信書中紀曆大
有條理,否則即無法認識這段歷史。
不幸的是,書中歲時確是大成問題的。早先清朝苕溪漁隱《痴人
說夢.鐫石訂疑》即列舉了小說中年月不合者十五處,王希廉〈紅樓
夢總評〉裡補論了一處,姚燮〈讀紅樓夢綱領〉中又舉了十九處,話
石主人則在〈紅樓夢精義〉中舉了「年誤」「月誤」「日誤」「時誤
」十一處。這些舉證固不乏重複者,然總數實不在少,且多是關鍵。
在這些地方年月模糊甚且錯漏矛盾了,整部書事實上便無法繫年,也
無法與外部世界對照關聯起來。越要關聯對照,就越讓人糊塗。紅學
自傳考證家論斷小說與曹府的關係,之所以眾說紛紜者,正由於此。
小和山樵〈紅樓夢序〉曾批評:「前書垂花門以內房屋不甚明晰
,除大觀園外,使讀者不分方向。若垂花門以外,更不知廳房幾進、
樓閣若干,名曰榮府而已。」
這是以歷史態度看待《紅樓夢》時的無奈,因為該書不只時間甚
為錯亂,地點方位也很含混。〈紅樓夢精義〉曾舉糾其「地誤」,羅
德湛則在〈曹雪芹的得失〉中列舉書中地名混殽不清之弊云:
賈、王、史、薛等四姓皆屬金陵世家,書中寫得明白,如第十
三回賈蓉所寫的履歷:『江南應天府江寧具....』就是一例。
(江寧即金陵,皆為今之南京)。至於紅樓夢故事發生的中心
地是何處?當然應該是北京,因為這賈家的寧、榮兩個府第,
是因昔日寧、榮二公功在國家,由皇帝恩准敕造的,而且書中
也曾明白地指出賈政經常要至朝中「早朝」,再則元妃省親,
自宮中至賈府也是當日往返,足見賈府是造在京城。清朝的京
城,是設在北京的,所以賈府應在北京。可是我們看看作者在
第二回又怎麼寫呢?作者在第二回中寫「冷子興演說榮國府」
,賈雨村聽了冷子興的話後,曾說過這樣幾句話:「去歲我到
金陵時,因欲遊覽六朝遺蹟,那日進了石頭城,從他們宅前經
過,街東是寧國府,街西是榮國府,二宅相連,竟將大半條街
佔了....」這不是明明指的南京嗎?可是作者在第三回中又怎
樣寫呢?他寫賈雨村護送林黛玉至賈府:「一日到了京都,雨
村先整了衣冠,帶著童僕,拿了宗侄名帖至榮府門上投了。」
那麼這兒所指的「京都」又是所指何處呢?南京乎?北京乎?
抑是長安?作者在第十五回中也曾寫得明白:老尼道:「阿彌
陀佛,只因當日我在長安是善才庵出家的時候兒,有個施主姓
張,是大財主,他的女孩兒小名金哥,那年往我庵裡來進香,
不想遇見長安府太爺的小舅子李少爺。那李少爺一眼見金哥就
愛上了,立即打發人來求親。不想金哥已受了原任長安守備金
子的聘定,張家願待退親,又怕守備不依,因此說已有了人家
了。誰知李少爺一定要娶。張家正在沒法兩處為難,不料守備
家聽見此信,也不問青紅皂白,就來吵鬧說:『一個女孩兒,
你許幾子人家兒!』偏不許退定禮,就打起官司來。女家急了
只得著人上京找門路....」鳳姐....將老尼之事說與來旺兒,
旺兒心中俱已明白,急忙進城(當時他們正在城外為秦可卿治
喪。)找著主文的相公,假託賈璉所囑,修書一封連夜往長安
來,不過百里之遙,兩日工夫俱已妥協。....這京城既是距長
安僅百里之遙,其京城所在地當然是長安府了!可是作者在第
十二回又怎樣寫呢?他寫著:「誰知這年冬底,林如海因為身
染重疾,寫書來接黛玉回去....賈璉同著黛玉辭別了眾人,帶
領從僕登舟往揚州去了。」讀者請注意「登舟」二字,各位想
想自長安自揚州如何『登舟』可達?筆者是到過長安的,長安
固然有渭水通著黃河,黃河在山東陽穀縣境內並與運河相接。
可是大家知道,黃河水險,全程並不能暢通舟船,即如渭水也
難行船。所以說來說去,我們真弄不清楚曹雪芹所指的「京都
」究是何處了(註八)。
地點究竟在南京、北京、還是長安?紅學考證家或主張書中所寫是曹
府在北京的情況,或認為是追憶曹家在南方的景象,又或謂此乃明寫
金陵暗指長安。大觀園究竟在南抑或在北,也仍在爭辯中。這難道不
是因書中地理位置不夠清晰以致方位難定嗎?
以《紅樓》為史之傳統甚早,高鶚本人即曾刻一小印,自號紅樓
外史(註九)。戚蓼生序有正本時亦謂此書「如春秋之有微詞,史家
之多曲筆」「其殆稗史中之盲左腐遷乎」。劉銓福〈脂硯齋重評石頭
記跋〉則云:「《紅樓夢》雖小說,然曲而達、微而顯,頗得史家法
」。諸聯《紅樓評夢》又說:「若賈母之姓史,則作者以野史自命也
」。這些話或著眼於其筆法、或稱道其褒貶,但顯然其中亦頗有以小
說為史著者,如弁山樵子便曾說過:「讀《紅樓夢》者,須知此書不
當作小說觀,乃遜清歷史中之部分,謂之文苑傳固可,謂之人物志亦
無不可」。雖然依他的看法,此書並非寫曹府之事,而是曹雪芹寫袁
枚的事,所以:「讀《紅樓夢》者須將隨園一生事實及《小倉山房全
集》兩兩對照合勘,方覺字字俱有著落,不為模糊影響之談」。可是
,如此讀《紅樓》就不生困惑嗎?不,地名仍然是個大問題,弁山樵
子終究不得不感嘆:「讀《紅樓夢》者,須知其地位之所在。明明金
陵矣,而又借燕臺事作處處之點綴,是又炫惑閱者之故智也」(《紅
樓夢發微.讀紅樓夢法》)。可見無論是否主張此書為曹雪芹自傳或
曹府中人寫其家族史,以史書視《紅樓》,都會遭遇到年月地點失焦
模糊的困難,無從建構紅樓史事。
三、「情史」
視《紅樓夢》為情書者,因情乃「有生俱來,人皆有之」之物,
所以是從永恆性、本質性的觀點去看這部書,謂其書「生於情、發於
情、鍾於情、篤於情、深於情、戀於情、縱於情、囿於情、癖於情、
痴於情、樂於情、苦於情、失於情、斷於情,至極乎情,終不能忘乎
情。惟不忘乎情,凡一言一事,一舉一動,無在而不用其情。此之謂
情書」(花月痴人〈紅樓幻夢自序〉)。
重點既然在情而不在事,情又是永恆的,屬於人甚或更是天地之
本質,則小說之敘事,只不過是藉一事例言此情夢世界而已,事本身
不但不重要,更可能原本即是虛構幻設的。夢覺主人〈甲辰本紅樓夢
序〉說得好:「其事則竊古假名,人情好惡,編者託詞譏諷,觀者徒
娛耳目。今夫《紅樓夢》之書,立意以賈氏為主,甄姓為賓,明矣真
少而假多也。假多即幻,幻即是夢。書之奚究其真假,惟取乎事之近
理。說夢豈無荒誕?乃幻中有情,情中有幻是也」。事本是假,更何
須問其年月址地?
這是「去歷史化」的辦法。書中所敘之事件乃是虛構幻設的,雖
亦紀年載月指實地點方位,其實只如一符號,聊以便利作者藉事言情
罷了。
此亦較能顯示為一文學觀點。正如陳蛻〈憶夢樓石頭記泛論〉所
云:「各家評說,斤斤稽其年月,則矛盾舛錯處多矣。作者如天馬行
空,不受羈紲,只能就其大概論之。....至編年紀事、史乘體例。此
書處處以小說自居,偶然失檢處,皆當諒之」(註十)。小說雖又名
為稗官野史,但文學寫作本不同於歷史敘事,強調的是作者的創造力
以及他所欲表達的內涵,事蹟是否真實無訛,殊非緊要。如此說法,
不唯能把《紅樓夢》從史學的質疑中解脫出來,且提示了一種「文學
比歷史更真實」的意味,就像二知道人所說:「太史公記三十世家,
曹雪芹只記一世家。太史公之書高文典冊,曹雪芹之書假語村言,不
逮古人遠矣。然雪芹記一世家,能包括百千世家,假語村言不啻暮鼓
晨鐘」(〈紅樓夢說夢〉)。這一件事、一世家,乃是一個「典型」
,非描寫某一特定的個別物事,所以它具有概括百千世家的性質,能
讓人透見歷史的本質。
相對於這種去歷史化以見本質的思路,持自傳及紀事說者視《紅
樓夢》為史書,眼中但見事實不見其言情,不僅強調「書中一切排場
,非身歷其境不能道隻字」(奉寬〈蘭墅文存與石頭記〉),「且見
『然閨閣中歷歷有人』等語,又見『有俱是按跡循蹤』等句,便曰實
有其人,事必寓為某某也」(夢痴學人〈夢痴說夢〉)。這些人與事
,主要是曹雪芹自寫其個人與家族之遭際,並非虛構幻設。因此賈府
之被抄,就是曹家被抄;賈府之榮華繁盛,就是曹家的江南織造局面
;賈寶玉,即是曹雪芹;脂硯齋則是曹雪芹的叔叔或某位親戚....(
註十一)。
這種歷史化的讀法,基本上不視該書為小說,故得縱肆其史事考
證之方法;對小說本身之興趣,亦低於小說史事的鉤稽考索。罕有人
問小說家如何汲取某些事實加以創造而成藝術,只曉得還原作者依憑
的素材、經歷的事件,遂至拋開小說,逕去追究作者抄家歸旗後擔任
何職、與何人交友、居住何處、是否另撰《廢藝齋集稿》....等等。
事是發生於一人一時一地的,但我們已看得很清楚了,依據《紅
樓夢》的年時址地根本無法建構一部合理歷史。將小說歷史化不只遺
忘了小說的文學性,也將面臨歷史自我瓦解的命運。建立在原本年月
舛錯、地點模糊的基地上之紅樓史事,各人有各人的版本,互相詰質
、互相駁難,證史求真,乃竟越來越如說夢談玄,不知所云。
獨重小說之言情,固然可避免這種荒謬的處境。可是小說之所以
為小說,它便不是抒情詩歌。它基本上是種敘事的文學,必須敘事以
言情。其事或藉資於某一個及多個具體事例而加以變造、或憑虛臆構
,雖不一定,然其小說中之事終究是不能遠於事理的。夢覺主人〈甲
辰紅樓夢本序〉說:「書之奚究其真假,惟取乎事之近理」,就是這
個道理。依這個原則來看《紅樓夢》,該書便難免於悖理之譏。除非
我們完全將之去歷史化,本質性地沈浸於永恆情天恨海中,感動得一
塌糊塗,否則該書敘事之舛錯顛倒,終必使人不安。
索隱派在這一點上,無疑替人找到了一條可能的出路。因為這一
派解釋法與自傳派一樣,都是有歷史向度的,但它又承認文學的創造
性;許多索隱派也都兼含有言情與敘事的指謂。以王夢阮〈紅樓夢索
隱提要〉為例,王氏說:
△《紅樓夢》一書,....大抵為紀事之作,非言情之作。特其
事為時忌諱,作者有所忌不敢言,亦有所不忍言,不得已乃
以變例出之。假設家庭,託言兒女,借言情以書其事,是純
用借賓定主法也。....全書以紀事為主,以言情為賓....。
△開卷第一回中,即明言將真事隱去,用假語村言云云,可見
鋪敘之語無非假語,隱含之事自是真事。兒女風流,閨帷纖
瑣,大都皆假語之類;情節構造,人物升沈,大都皆真事之
類。不求其真,無以見是書包孕之大;不玩其假,無以見是
書結構之精。
△作者雖意在書事,而筆下則重在言情。若不從情字看去,便
無趣味。況無論為真為假,其事皆由一情字發生,故閱者又
當以情為經,以事為緯。
△書中正寓夾寫,比賦兼行,大有手揮五絃、目送飛鴻之妙。
不善讀者,不盡跡象,謂寶、黛實有其人,榮、寧實有其地
,刻舟求劍,便不足與言《紅樓夢》。然全書行間字裡,亦
自有其事其人,若一味談玄,謂百二十回一切皆子虛烏有,
亦甚非《紅樓》之真知己也。天下解人最難,如是如是。
小說之所以需要索隱,正因論者認為小說中存有兩重結構,一為表面
語言,所謂筆下重在言情;一為文字內部含藏的一段史事,所謂意在
書事。蔡元培云:「然使竟如陳(獨秀)之說,廢棄本事,專觀情跡
,則又何解於本書開宗明義所謂故將真事隱去之言?是明明有真事在
背後矣,後之讀者又何忍抹卻作者深心?」(壽鵬飛《紅樓夢本事辨
證》,序),亦是此意。這兩層結構又互為賓主:從寫作意圖上看,
他覺得全書係以紀事為主、以言情為賓;從整體小說來看,卻是以情
為經以事為緯,因為所紀之事仍是一椿情史,即順治皇帝與董鄂妃之
事也。《紅樓》因此而為言情之書,亦因此而「為史家之秘寶」。
王夢阮這個觀點實可謂兼攝二端,各得其所。真/假、實/幻、
事/情、合/離、虛/實,併合為一,而又非一非二、不即不離,如
:「偌大一部文章,處處傳事傳神,皆如親見親聞,無絲毫乖舛疏漏
處,是妙在善用一實字。而其流露正文,將伸復縮,全如蜻蜓點水,
不脫不黏,又妙在善用一虛字。書中字字有來歷,是妙在善用一合字
。處處寫影寫神,不著一重筆,不下一實筆,是又妙在善用一離字。
虛虛實實,離離合合,乃演出一部神奇不可測之《紅樓夢》」云云,
從詮釋策略上看,殆遠勝於言情與考事兩派。也只有以這個方法看《
紅樓夢》才能解脫年月舛錯的困惑,使情事各安其所:
△全書百二十回之目錄,大半皆明指真事,而特於書中敷衍一
篇假文章,說來偏詳詳密密,使人讀書忘目,不復措意及此
,故至今不知何指。如第三十回目中忽言椿齡,三十一回目
中忽言白首,皆有意露洩春光處。不然,求之本回書中,殆
不可解,故閱者疑為舛誤,其然?豈其然乎?
△看《紅樓夢》須具兩副眼光,一眼看其所隱真事,一眼看所
敘閒文,兩不相妨,方能有得,拘拘於年齒行輩時代名目,
則失之遠矣。
讀《紅樓夢》者須具兩副眼光,是因小說本身便具有二重敘述結構,
一言情、一敘事,一主虛、一主實。
索隱派對《紅樓夢》具體指涉何事,各索其隱,甚不相同,但詮
釋方法及基本觀點是一致的,例如蔡元培《石頭記索隱》說:「書中
本事在弔明之亡、揭清之失。....特於本事之上加以數層障幕。....
最表面一層,談家政而斥風懷,尊婦德而薄文藝,其寫寶釵也,幾為
完人,是學究所喜也。進一層,則純乎言情之作,為文士所喜。....
再進一層,則言情之中善用曲筆」,所分三層,實仍是情與事兩重結
構。同樣地,邱世亮《紅樓夢論.序》也說:「全書寫的是賈府的故
事,而以寶玉黛玉寶釵的三角戀愛為中心。然實際上明修棧道暗渡陳
倉,別有所指託賈府的事來存下這一段真事」。言賈府之事者,小說
之敘事言情也;藏雍正奪嫡之事者,表面言情而實存一代之史也。論
析方法均與王夢阮不殊。至於鄧狂言《紅樓夢釋真》說:「石頭、金
陵,有當從地名著想者,南京也。有不僅從地名著想者,頑石也」,
則與王夢阮所謂「看《紅樓夢》須具兩副眼光」相似,同時用兩副眼
光來看小說的兩重敘述結構,才能避免年月及地點舛錯的困擾。
四、稗史之妖
索隱派是近數十年來受盡恥笑的一個小說詮釋系統,但從詮釋學
的角度看,它其實比言情派及自傳派更豐富更有趣,也更合理。它之
備受揶揄,主要是因為他們雖知小說為兩重結構,可是只索史事之隱
,罕言寫情之趣,如蔡元培所謂:「左之札記,專以闡證本事,於所
不知則闕之」。這是因為表面寫情一層,有目共睹,故論者專從字裡
行間、舛漏疑竇處去鉤玄探隱。這種搜索,屬於對史事的猜測,他們
自己也承認:「神龍固難見尾,而全豹實露一斑」(王夢阮語),並
未能完全勾勒事象之真。但如此一來,便往往被誤以為他們只會在那
兒比附史事、強作解人。而未注意到他們的解史工作,實有一套特殊
的觀點與方法,亦不僅只於解史而已。
這套觀點與方法是因應《紅樓夢》特殊的敘述型態而發展出來的
。謂該書敘事言情,而事有二事,一為榮寧府中之事,一為書外之事
,虛實相生。且書中記述與書外史事之間,也不是直接的關聯,而是
曲折、幽微、隱晦的影射或比喻,是用一種文學式的寄託、比興、寓
言來進行歷史的敘述。
也就是說,索隱派的詮釋方法並不只是「情」「史」兩塊分列式
的,一層言情、一層紀事,只在要紀敘的史事上面敷塗一層保護色式
的愛情文學故事而已。它認為《紅樓夢》裡紀敘史事的方法本身就是
文學性的,是以文學的象徵、明喻、暗喻、影射、分寫、合併等各種
技巧,來紀敘作者所欲言之事,故其詮史亦如賞文。猶如其言史,輒
以書中所紀之事即為情史也。
索隱派與自傳考證派的不同,實在於此。因為兩者都要考史,自
傳派謂書中某人即為曹府中某人(如趙岡說賈政是曹寅,賈璉是曹頫
,寶玉是曹雪芹,賈蘭是曹天佑,李煦是王子騰,王夫人是李煦之妹
....之類),索隱派說書中某人是曹府以外世界之某人,有何不同?
皆以小說所敘進行歷史指涉也。其不同處,在於索隱派不但承認小說
在講史之外尚有文學性的言情一層,更常說其所記之史就是一段情史
;而其史考,也反對自傳派那種視小說與外在世界為相符應的一對一
關係之看法,亦不認為小說之記事只能是直敘式的。它採取情事交攝
、文史兼融的角度,把《紅樓夢》指涉外部史事的狀況講得複雜無比
,賈寶玉既是順治、又是傳國玉璽、又指康熙所廢之太子胤礽,林黛
玉既是董小宛、又是亡明帝統....。詩有博通之趣,索隱派之索隱考
證亦如說詩。因此這是文學層與史學層的交揉、言情層與史事層的互
攝。在實證主義史學思潮迷漫的近代學術界,它不能獲得理解,亦不
能得到尊重,乃是必然的。近代主張索隱派者,復多學院外人士,不
善使用學術界的行規儀式術語,有系統地表述其方法論,遂更使這一
派成為野狐外道。可是,索隱派雖然在具體史事考索上不盡令人滿意
,但它有史考自傳派及文學言情派所不能及的優點。其詮釋路向與方
法均較二派高明。《紅樓夢》既為稗史之妖,視為史書或情書,均不
恰切,自宜目之為「情史」(註十二)。
這裡並不是故意替索隱派張目,而是想藉此看一個紅學研究的方
法問題。──事實上,俞平伯在建立自傳說時,已清楚地感覺到自傳
說有窒礙之處,因為在討論大觀園地點問題時,他即發現其中有南北
混雜的嚴重矛盾現象,所以他指出《紅樓夢》中包含有回憶、理想與
現實的成分。後來亦由此余英時先生闡發「紅樓夢的兩個世界」之說
,謂該書存在一個現實世界之外的理想世界。而且余先生認為今後紅
學研究的新典範,應是:「『自傳說』所處理的只是作者生活過、經
歷過的現實世界或歷史世界,而新『典範』則要踏著這個世界而攀躋
到作者所虛構的理想世界或藝術世界」。《紅樓夢》中有兩個世界是
不錯的,但指出該書有兩個世界者,實在新典範新紅學出現之前甚早
。在自傳考證派發展了幾十年,逐漸走入困境而亟思突破之際,所謂
「眼前無路想回頭」,我們才「發現」小說中其實存在著兩重結構。
這樣的紅學發展史,殊堪浩嘆。而且面對這兩重結構,新紅學擬由現
實世界上攀入理想世界,不又仍是知二而只重其一嗎?這恐怕是從太
黏著現實世界歷史世界的這一端,走到了另一端。何況,對這兩個世
界的描述,只說一為現實的、一為理想的。此理想究竟是什麼呢?只
是理想世界本身的「興起、發展及其最後的幻滅」(註十三)?
相較於余先生的說法,我所介紹的這種思路可能更有趣些,它同
時求真玩假,同時閱其情索其事,兼括兩重結構,不盡泥跡象,亦不
一味談玄,值得我們進一步發揮。
附註:
(註一)周汝昌《紅樓夢新證》,一九七六,人民文學出版社,第六
章。他認為姚燮、苕溪漁隱等人的編年係以高鶚續書中所提
及的干支為基準倒推回去,所以不準確。這點其實也很值得
爭議,因為若後四十回並非續書,則整本書中年月歲時乖舛
矛盾之處當更多。
(註二)見劉先生《紅樓夢新論》,一九八二,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秦可卿之死與曹雪芹的著作權〉。
(註三)前引周氏書,謂年歲節曆「偶然也有二三處欠合的,皆非重
要,從整個著作看,實在提不到話下」。劉先生則沒這麼樂
觀,他說:「第十八回至八十回,基本上是相合的,雖然不
排除存在一定矛盾」,他認為十八回以前應加兩年。但如此
一來,「〈紅樓紀曆〉謂原書前八十回自寶玉降生起,共寫
了十五年的事情。經復按後,我認為大致不誤」,豈不大誤
?依劉說,至少應該是前後寫了十七年;而且在周表第八年
上若寶玉已十一歲,第十三年就必然與「僧道把寶玉於掌,
說:『青埂峰一別,轉眼已過十三載矣』,明點歲數,一絲
不錯」云云相矛盾。
(註四)見李知其《紅樓夢謎》二續,一九九○,非賣品,第六章第
一節。又續篇第五章第卅二節、七九節、一○一節。
(註五)趙同,民國六九年,三三書坊,第二章第二節.丁。
(註六)見註四引李知其書。另杜世傑《紅樓夢原理》也說:「《紅
樓夢》之反面,即是反常地方,反常地方,就是問題所在」
(第一篇〈看《風月寶鑑》概論〉)。可說這是索隱派的基
本問題意識及解題之線索所在。按:早先《石頭記集評》卷
下即載謝鴻中評語,云此書「於乳母說得龍鍾老朽,與寶璉
、寶玉、黛玉年紀懸殊,是其第一短處。余按書中似此矛盾
者正多,非必別無命意,不得謂是短處。如《水滸》中盧俊
義生命年月日時故作舛錯,此書亦間用此法」,已開此類說
法之漸。鄧狂言《紅樓夢釋真》,據太冷生《古今小說評林
》載,即是主張:「其紕漏處均是絕大關鍵」的。
(註七)詳見岑佳卓《紅樓夢評論》第二章第三節貳,民國七四年,
作者自印本。
(註八)同註七所引書,第五章第三節貳。
(註九)見惲珠《國朝閨秀正始集》卷二十、震鈞《天咫偶聞》卷三
等。
(註十)陳蛻事實上仍無法不談書中的事實面。他認為此書非寫南京
而是寫奉天,如:「亦有可以揣知者,如南京之必為寧古塔
、賈氏之必為旗籍是也」「雨村不舉於鄉,而春闈高掇;以
縣令罷職,而復官得應天府。作者故為此以自實其假語村言
之比附。應天府決為奉天府,而此云金陵,益以見賈薛皆旗
籍,南京即陪都也」「黛玉轎行,先見寧府,知為由東而西
。書中所指南邊,多係東省,可定林如海亦宦於奉天也」。
這是南京北京長安之外的另一說,可見持情書說者亦常不能
免於考證事實,考證事實亦輒不能不猜測地點方位。詳下文。
(註十一)「他們把假的賈府跟真的曹氏併了家,把書中的主角和作
者合為一人;這樣,賈氏的世系等於曹氏的家譜,而《石
頭記》更等於雪芹的自傳了」(俞平伯〈讀紅樓夢隨筆〉
,《紅樓夢研究專刊》,第一輯)。
(註十二)吳雲〈紅樓夢傳奇序〉:「《紅樓夢》一書,稗史之妖也
」。本文所引用清人論《紅樓語》,多採自《紅樓夢卷》
,一九六三,中華書局。
(註十三)余英時〈近代紅學的發展與紅學革命──一個學術史的分
析〉〈紅樓夢的兩個世界〉〈眼前無路想回頭〉,均收入
《紅樓夢的兩個世界》,民國六七,聯經公司。
犀鳥文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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