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元杂剧的形式

  元杂剧把歌曲、宾白、舞蹈、表演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始形成了具有独特民族风格的戏曲艺术形式,并且产生了韵文和散文结合的结构完整的文学剧本。它的组织形式有它一定的惯例。在结构上一般是一本四折演一完整的故事,只有个别的是一本五折、六折(如《赵氏孤儿》、《秋千记》),或多本连演(如《西厢记》)。折是音乐组织的单元,也是故事情节发展的自然段落,它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每一折大都包括了较多的场次,为演员的活动留下了广阔的天地,也给观众提供了想象的余地。这是我国戏曲表演艺术的特点,同时构成了戏曲文学的特色。有的杂剧还有“楔子”,它的篇幅比较短小,位置也不固定,一般在第一折的前面演出,对故事由来作简单的介绍,也有在折与折之间演出的,作用和后来的过场戏相似。
  杂剧每折限用同一宫调的曲牌组成的一套曲子。演出时一本四折都由正末或正旦独唱,其他角色只有说白,分别称为“末本”或“旦本”。这些乐曲不只吸收了宋金词、大曲、诸宫调的成果,而且也吸收了其他民族流传来的曲调。如《虎头牌》杂剧中的〈双调〉套曲就是当时女真族流行的乐曲。
  随着戏曲内容的充实和发展,杂剧角色的分工更趋细密,借以表现各种不同类型的人物。由于杂剧以主要力量描写正面人物,正末、正旦就分别成了末本或旦本的主角。此外,视剧情的需要,还有副末、贴旦、搽旦、净、孤、卜儿、孛老、来儿等配角。
  杂剧的剧本主要由曲词和宾白组成。歌曲的作用主要在抒情,但是它不只限于主人公的心情抒发和咏叹,同时也在重要的场景和关目之中起渲染和贯串的作用。曲词一般都本色自然而又有着强烈的感情色彩,是在诗、词和民间说唱文学的基础上形成的新诗体。它一面有严格的韵律,以符合演唱的要求;一面又可以增句或加衬字,有利于比较自由地表情达意。宾白包括人物的对白和独白,由白话和部分韵语组成。对白与话剧的对话相似,独白兼有叙述的性质,在情节的发展和人物的塑造上起着重要的作用。剧本还规定了主要动作表情和舞台效果,叫做科范,简称为“科”,如“把盏科”、“做掩泪科”、“调阵子科”、“内作起风科”等。
  元杂剧在形式上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够完善的地方,如全剧只由主要演员独唱和一本限定四折等。它的种种局限在戏曲发展的过程中逐渐被突破,它的某些优点也为南戏所吸收,从而形成了明清的传奇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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