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汉乐府民歌的影响

  汉乐府民歌继承并发展了周代民歌现实主义的优良传统,它更广泛、更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活和人民的思想感情,对后代诗歌也有其更具体、更直接的巨大影响。许多作品都起着示范性的作用。
  这种影响,首先就表现在它的“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现实主义精神上。这种精神象一根红线似的贯串在从建安到唐代的诗歌史上,俨然形成一条以乐府为系统的现实主义传统。它们之间的一脉相承的关系是如此明晰,以至于我们可以用线条作出如下的表述:
  “缘事而发”(汉乐府民歌)—“借古题写时事”(建安曹操诸人的古题乐府)—“即事名篇,无复依傍”(杜甫创作的新题乐府)—“歌诗合为事而作”(白居易所倡导的新乐府运动)。
  由借用汉乐府旧题到摆脱旧题而自创新题,由不自觉或半自觉的学习到成为一种创作原则,由少数人的拟作到形成一个流派、一个运动,这说明汉乐府民歌的现实主义精神对后代诗人的影响还是愈来愈显著的。
  当然,事物的发展不会是直线的上升,文人们继承和发扬汉乐府的精神也是有一个过程的。在最初阶段他们并无认识,甚至敌视它,如哀帝时诏罢乐府,实际上便只是排斥民歌;到东汉初期,虽有所认识,却还未能将这一精神贯彻到创作中去,比如班固虽指出了乐府民歌“缘事而发”的特色,但他的《咏史》诗却不是这样的作品,稍后的张衡《同声歌》也一样。直到东汉后期才有个别中下层文人从事学习,如辛延年的《羽林郎》。而在建安以后,也还出现过低潮,特别是当齐梁形式主义占统治地位时期,汉乐府民歌的优良传统更是不绝如缕。但从总的趋势看来还是一直在发展。作为这一发展的高潮的,便是中唐的新乐府运动。《乐府诗集》将“新乐府辞”列为最后一类,其用意即在指明这一发展的结穴或顶点之所在。
  其次,汉乐府民歌的影响还表现在对新的诗歌形式的创造上。如前所述,汉乐府民歌的主要形式是杂言体与五言体。杂言体在当时尚未引起文人们的注意,但自建安后,它的影响已日趋显著。如曹操的《气出唱》、曹丕的《陌上桑》、陈琳的《饮马长城窟行》等,便都是杂言,至鲍照《行路难》,尤其是李白的《蜀道难》、《将进酒》、《战城南》等歌行更是极杂言之奇观,也莫不导源于汉乐府。五言体的影响,比之杂言更早也更大。据现有文献,可以肯定,文人拟作五言诗是从东汉初就开始了的,如班固《咏史》。东汉中叶后则拟作益多,有的有主名,但更多的是无名氏的抒情诗,如《古诗十九首》等。到汉末建安,更出现了一个“五言腾踊”的局面,自此以后,五言一体遂取《诗经》的四言、《楚辞》的骚体而代之,一直成为我国诗史上一种重要的传统形式。
  第三,在艺术手法上,特别是在叙事诗的写作技巧上,汉乐府民歌的影响也是非常显著的。诸如人物对话或独白的运用,人物心理描写和细节刻划,语言的朴素生动等,都成为后代一切反映社会现实的诗人的学习榜样。仇兆鳌评杜甫“三吏”“三别”说:“陈琳《饮马长城窟行》,设为问答,此‘三吏’‘三别’诸篇所自来也”。这是不够正确的。因为陈琳的这种表现手法也是从汉乐府民歌学来的,而且“设为问答”,也只是一端。汉乐府民歌反映现实、批判现实通常是通过对现实作客观的具体的描绘,但有时也在诗的末尾揭示出写作的目的,这对于后来白居易的“卒章显其志”也有所启发。至于李白的抒情诗中那些出人意表的浪漫主义的幻想和夸张,我们同样可以看出它和汉乐府民歌的渊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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