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关于诗经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多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而“小雅”中的笙诗六篇,有目无辞,不算在内。《诗经》共分风、雅、颂三个部分。其中风包括十五“国风”,有诗一百六十篇;雅分“大雅”、“小雅”,有诗一百零五篇;颂分“周颂”、“鲁颂”、“商颂”,有诗四十篇。它们的创作年代很难一一具体指出,但从其形式和内容的特点来看,可以大体确定:“周颂”全部和“大雅”的大部分是西周初年的作品;“大雅”的小部分和“小雅”的大部分是西周末年的作品;“国风”的大部分和“鲁颂”、“商颂”的全部则是东迁以后至春秋中叶的作品。

  关于《诗经》的编集,汉代学者有采诗的说法。班固说:“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汉书·食货志》)又何休说:“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春秋公羊传》宣公十五年《解诂》)这些说法的具体情形曾有人怀疑过,但我们认为这并非完全出于后人臆度。《诗经》三百篇的韵部系统和用韵规律基本上是一致的,形式基本上是整齐的四言诗;而它包括的地域又很广,以十五“国风”而言,就占有今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河北、湖北等省的全部或一部分,在古代交通不便、语言互异的情况下,不经过有意识、有目的的采集和整理,象《诗经》这样体系完整、内容丰富的诗歌总集的出现恐怕是不可能的。《诗经》这部书,我们认为当是周王朝经过诸侯各国的协助,进行采集,然后命乐师整理、编纂而成的。但这只是“国风”和“小雅”的部分诗歌如此,如《国语》所谓“瞽献曲”之类。至于雅诗和颂诗的大部分,可能是公卿列士所献的诗。(注:《国语·周语》:“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师箴,瞍赋,蒙诵。”襄公十四年《左传》师旷语略同。)统治阶级采集诗歌的目的,除用以教育自己的子弟和娱乐外,主要是为了了解人民的反映,考察其政治的效果,以便进一步巩固自己的统治,所谓“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汉书·艺文志》)。
  汉代的学者也还有人认为《诗经》三百篇是经过孔子删订而成的,例如司马迁就曾说过:“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史记·孔子世家》)弦歌诗章可能是事实,删诗的话是不可信的。《诗经》最后编定成书,大约在公元前六世纪中叶,不会在孔子出生以后。孔子不止一次说过“诗三百”的话,可见他看到的是和现存《诗经》篇目大体相同的本子。而更重要的反证是公元前五四四年,吴公子季札在鲁国观乐,鲁国乐工为他所奏的各国风诗的次序与今本《诗经》基本相同。其时孔子刚刚八岁,显然是不可能删订《诗经》的。《诗经》在先秦典籍中只称为“诗”,汉代学者奉为经典,这才称作《诗经》。
  《诗经》各篇都是可以合乐歌唱的,所以《墨子·公孟篇》说“弦诗三百,歌诗三百”,司马迁也说,孔子曾弦歌三百五篇。风、雅、颂的划分也是由于音乐的不同。风是带有地方色彩的音乐,十五“国风”就是十五个地方的土风歌谣,成公九年《左传》范文子说:“乐操土风,不忘旧也。”正好说明了风的含义。它们产生的地区,除“周南”、“召南”在江汉汝水一带外,其余十三“国风”都在黄河流域。雅是周王朝直接统治地区的音乐;雅有正的意思,当时人们把王朝直接统治地区的音乐看成正声。颂有形容的意思,它是一种宗庙祭祀用的舞曲。自春秋以来,战乱频仍,作为乐章的《诗经》颇为淆乱,公元前四八四年,孔子周游列国后,回到了鲁国,开始他的著述工作,同时也整理过《诗经》的乐章,使“雅、颂各得其所”。他还利用诗来教育门弟子,并且强调诗的实际用途,这对《诗经》的保存和流传是有作用的。正因为孔子与《诗经》有这样密切的关系,汉代人才把他附会成为《诗经》的最后删订者。
  《诗经》虽遭秦火焚毁,但由于学者的讽诵,至汉复得流传。当时传授《诗经》的有四家:齐之辕固、鲁之申培、燕之韩婴、赵之毛苌。或取国名,或取姓氏,而简称齐、鲁、韩、毛四家。齐、鲁、韩三家武帝时已立学官,毛诗晚出,未得立。毛氏说诗,事实多联系《左传》,训诂多同于《尔雅》,称为古文,其余三家则称今文。自东汉末年,儒学大师郑玄为毛诗作笺,学习毛诗的人逐渐增多,其后三家诗亡,独毛诗得大行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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