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学
中国古代“天”观念的……
作者:梅楠
中国古代“天”的观念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有着自己的
演变过程,认清这一点,对于我们正确理解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天人关系将有很
大帮助。
探讨“天”观念,最早应追溯到中国远古时代。在古人眼里,天是由石头
做成的。“有陨自天”(《周易。卦》)便是最好的证明。《列子。汤问》和
《淮南子》中都有女娲炼五色石补天的故事。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
纪》》说:“女娲乃炼五色石以补天。。。。。。。于是地平天成,不改旧
物”。所谓“地平天成,不改旧物”,这就是说,天原来是石头做成的,用石
头补天,所以才称之为“不改旧物”。
《说问》:“天,颠也。至高无上。”《鶡冠子。度万》:“天者,神
也。”在原始思维中,天总是被看作巨大的统治力量。天是与尘世隔绝的神圣
空间。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常常认为天地之间原是连在一起的,天地即使分开
后,距离似乎也不那么遥远,可经由“天梯”之类的中介设施上下交通。在古
代神话中,起天梯作用的往往是高山、神树。《山海经》中记载了很多能上天
下地的神仙,如《海外西经》:“巫咸国在女丑北。右手操青蛇,左手操赤
蛇,在登葆山,群巫所以上下也。”《大荒西经》:“大荒之中有山,名曰丰
沮玉门,日月所入。有灵山、咸咸、巫郡、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
巫从此升降。”《海内经》记载:“华山青水之东有山,名曰肇山,有人名曰
柏文高,柏高上下于此,至于天。”还有些记载没有说通过什么渠道上下于天
的。如《大荒西经》:“有互(氐)人之国,炎帝之孙,名曰灵恝。灵恝生互
(氐)人,是能上下于天。”古代所说的建木、扶桑、若木等宇宙树,实际上
也都在扮演着天梯的角色。神话中的天梯是作为天界与尘世的中介,天上人间
由此相通。
《尚书。周书。吕刑》中说到帝颛顼因世间杀戮无辜,“乃名重黎,绝天
地通”,从空间神圣化的角度看,重黎受命绝天地通,乃是对天界神圣化的
“切割”,从而确立了天界至高无上的地位。天由此在人们心中有特殊的地
位,崇高而庄严,成为真理的化身。
然而,“绝天地通”后,人与神各自居于隔绝的空间,人如何乞求于神,
神又如何降临于人呢?这就有赖于祭祀。王充《论衡。祭意》:“燔柴于大
坛,祭天也。瘗埋于大折,祭地也。”天神在上,非燔柴不足以达之。祭祀的
时候,祭坛,神庙就好比如天梯,成为人神沟通的中介。这样也使得原始宗教
文化中的祭祀礼仪同具体的宗教信仰形式开始分离。祭祀礼仪以后逐渐与政治
合而为一,而具体的宗教信仰形式,如跳神、“过火”、“走铡刀”等等成为
巫术文化,在民间广泛流传。杨向奎先生认为,中国古代,国家起源后,国之
性质有二,一专门祭天之神守国,如申国;一为专司民事之社稷国,如吕国。
而在远古时代,神守与社稷守不分,所有国王都是神而能通于天;二者之分,
当在夏初之世。
《礼记。表记》中记载夏“服天命”,“夏道遵命,事鬼敬神而远之”。
商周文化同夏文化一脉相承,“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
人尊礼尚贤,事鬼神而远之”。从夏开始,祭祀礼仪逐渐完备,“夏道未渎
辞,不求备,不大望于民,民未厌其亲。殷人未渎礼而求备于民。周人强民,
未渎神,而赏爵刑罚穷矣”。(同上)可以看出,到商代以后,祭祀形式与祭
祀礼仪逐渐完备隆重起来,但并没有形成宗教体制。到西周时期,这种礼仪已
经发展成为完整的政教合一的制度,就是“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的周礼。与
此同时,“天”的观念也随着这种由鬼神文化向祭祀文化的转变过程中发生了
意义上的转变。
天在商代人们心中是众神的代表,是至高无上的神,具有降临人世的“吉
凶祸福”、“得失成败”的权威。所以天是有意志的、有人格的上帝,能够给
予地上统治者以统治百姓的权力与生命。 商王认为自己“有命在天”,
“予迓续乃命于天”(《尚书》),而天命是不能改变的。《尚书。大诰》里
说:“格知天命”,“天命不易”,“天命不僭”,在这个意义上讲,天是人
格神,可以称之为“皇天上帝”(《尚书。召诰》)商王在祈天降福时,必须
首先祭祖,因为他们相信只有祖先才有资格,也才能够代为天传自己的心意,
将天帝神与祖先神的崇拜紧紧地连在一起,商王必须竭力事奉上帝与祖先神
祗。
在人神分离、“绝天地通”的商代,祭祀上帝与祖先神的权力在商王手
中,商王可以按自己的意志和愿望祈求上帝祖先神。这时,上帝天神与民众互
不往来,也永远不发生直接的关系。上帝及商人的祖先神仅仅与自己的嫡子商
王和商王室贵族发生联系。《管子。国准》就曾说过:“殷人之王,诸侯无牛
马之劳,不利其器。。。。。。。诸侯无牛马之劳,不利其器者,曰淫器而壹
民心者也。”这反映了商王朝对诸侯方国的祭祀权力进行的限制,不准诸侯方
国具备“牛马之牢”去祭祀神灵。卜辞中也说:“贞,呼黄多子出牛,侑于黄
尹。”(《甲骨文合集3255》)黄多子为黄尹之后裔中的各族族长,但这些宗
族族长没有祭祀先祖黄尹的权力,黄尹的祭祀权掌握在商王手中。
商“尊天事鬼”,但天与人尚无直接的联系,君主要通过巫祝卜卦向
“天”问吉凶。占卜的出现,是沟通天人方式进步的表现。
到了周代,天与人直接结合,而且将血亲关系与君臣君民关系相等同。天
是当时的至上神,就人总体的本源而言,是天生烝民,但就个体而论,除周王
外,人们同天并不能攀亲,只有周王才是天所生,是天之子,于是周王又称
“天子”。同时,帝王被称为“君父”,百姓是其“子民”,并由此衍生出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人伦关系,国与家在天与血缘亲子关系基础上结合
起来。
针对商人的“有命在天”,周人也讲承受天命克配上帝。《尚书。康
诰》:“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惟不敬厥德,乃
早坠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兹二国命,嗣若功。”又说:“天乃大命文
王。”《尚书。无逸》:“文王受命惟中身。”《逸周书。祭公》:“皇天改
大殷之命,惟文王受之,维武王大克之,咸茂厥德。”西周大孟鼎铭文:“丕
显文王,受天有大命。”当然,周人“天”的观念同商人的有所不同,周人的
受天命,贯穿了一个主导思想,那就是:“以德配天”,从此赋予天道德的含
义,使天开始摆脱宗教的束缚。
“天命靡常,惟德是辅”,只有“敬德保民”,才能“祈天永命”。《尚
书。召诰》:“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所谓“立德”的标准,就是敬天、
孝祖、遵从王命,以及从历史教训中体验的“无逸”、不杀无辜、勤政爱民等
内容。中国早期的统治阶级逐渐肯定了“立德”的重要,而把天的人格神的神
圣性加以冲淡。
在周人看来,即使是祭祀,也不是为了天、上帝百神,而是为了人民,
“祭祀以为人也。”(《左传》僖公十九年),天神上帝要考虑民众的心愿和
想法;民众也把愿望和祈求直接告诉上帝鬼神。“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
听”。(《孟子。万章》)“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威)自我民明
威。”(《书。皋陶谟》)无论人们怎么尊奉、敬祀天神上帝,但如果不爱护
民众,不关心民众的疾苦,便会遭到民众的反对和诅咒;而上天总是顺从民众
的欲望、想法、按照民众所看到的、听到的事情去办事,按照民众的愿望去处
理问题,因为“民,神之主也。”(《左传》僖公十九年)天神上帝和民众的
心灵是相通的,从而打破了“绝天地通”的局面。
这些事实反映了西周春秋以来人类精神的大觉醒。天人之间思想沟通,天
人关系相互交融。一方面,天是按民众的愿望办事;另一方面,人们也应该按
照天所要求的道德标准去做事。《左传》僖公五年引《尚书》佚文说:“皇天
无亲,惟德是辅”,所以天命是可以自己去度量争取,因为那是有道德标准可
作依据:“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既然上天有道德的
客观标准,那么“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违背了天意,
违背了上天所助之德,用丰盛的祭品去祷告天也是不起什么作用的。天人相互
感应,天与人已融合为一。
西周晚期以来,随着周天子权力与地位的日益衰落,以及自然灾害与政治
局面的突变,引起了人们对天的怀疑和不满,天的威信下降了。既然昊天上帝
祖宗百神不能佑助周王、诸侯以及臣民,那么人们就会放弃对这些神灵的祭
祀,即使是祖先神也是如此。《尚书。金滕》中述周王病重,周公为他向先王
太王、王季、文王祈祷,并愿以己身代替武王以死。最后说:“今我即命于元
龟,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圭归俟尔命;尔不许我,我乃屏璧与圭。”周人认
为昊天上帝祖宗鬼神不能佑助自己,人们对上帝鬼神的迷信也就减弱了,而理
性的意识越来越强。在春秋时期,虽然仍有不少迷信天地鬼神、重神事而轻人
事的人们,但一些进步开明人士则重人事而轻神事。随着时代的发展,民的地
位与作用被置于天道与神权之上,民众是“神之主”,要先事人后事神,甚至
认为重神而轻民是灭亡之道,而重民轻神才是兴旺之路。《左传》庄公三十二
年,“周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反对“贤鬼道”,反对“废人事
天”的思想也正是春秋以来重民轻神的反映。
由于人事发达以及知识的进步,人对自己的作为也更能负责,最后才产生
了子产的“天道远。人道迩”的看法。上天之载的只是“无声无嗅”的存在,
而天的观念也逐渐为天道的观念以及道的观念所取代,丧失了其为人格意义神
的意义,随着人类理性萌芽,对天的解释自然也就衰退了,而天逐渐变为人的
存在的形而上学的根源,或变为宇宙论中天地并举的自然存在,自然过程了。
犀鸟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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